有一种失去,叫不想回到过去

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

这个城市并不太大,

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

我唯一的心愿是

我希望他不幸福,

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

因为我还没有放下。

很多的时候,

我都恨他;

可是更多的时候,

我爱他。

——《原来你还在这里》

大概是去年,刷微博时看到这样一个话题,叫做“心里放不下一个人是怎样一种感受?”看了排名靠前的几个回答,感同身受,觉得有一种怦然心动又骤然心碎的感觉。点开评论,想要说点什么,可指尖停留在屏幕上,到底没有打出一个字来。

之后过了好多天。有一天半夜,迷迷糊糊醒来。脑子里不知怎么就想到了那个话题。原本混沌的心底,一下子有了答案。

是胸口的朱砂痣,也是窗前的白月光。去过所有他去过的城市,搜集过所有关于他的讯息,却永远无法鼓足勇气坦然站在他面前。半夜醒来,突然意识到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这辈子再也不会见了。此刻他在哪里呢?又在干些什么?

想到这些,悲伤就一点点从骨子里溢出来。

当时,窗外灯火已灭,偶尔有火车的灯光划破长夜,从远处奔腾而来、又呼啸而去。说不清那是怎样一种感觉,不快乐,却也不难过。有一种缓缓的、沉重的平静。像一汪被盛在铁桶里的水,它投影过月光,感受过深秋的寒风,此刻无波无澜放在那里,好像什么也没经历过。

回想与他在一起的那几年,不知是不是特意遗忘,快乐的、不快乐的,觉得很清晰,又很遥远。快乐的,如今想起来已没有当初的愉快;不快乐的,在时间的沙漏里,即使缓慢,也在渐渐被淡忘。印象深刻的,反而是最初分开的那段时间。

那时候,我常常会一个人跑去坐公交车。窗外不断倒退的风景,全换成了过去的一幕幕。不断问自己:我们怎么就走到了今天?然后在陌生人诧异的目光里,突然红了眼。有时候,工作完不想回家,就故意坐过站,再一步步往回走。可能是,心里有种抓不住的感觉,所以喜欢那种脚步落到实处的感受。

但是,也会走着走着,眼前就一片模糊。好像心里清楚地知道,不管怎么往回走,有些东西,终究还是回不去了。

有一个周末,窗外下了好大的雨,一个人窝在家里百无聊赖,开始翻看以前写的日志。99篇,每一篇都关于他。后来我们感情变淡,也就渐渐没有了记录的心情。日志里曾让我觉得幸福的小细节,物是人非后从头翻阅,竟有种说不出的酸涩。

鬼使神差地,我发了条消息给他:“喜欢你曾经那种特别在意我的样子。”“过了很久,他回:“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这句话在我的世界里重复播放了好多遍。我一直没有回答,直到有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在那个梦里,我跟他走进古堡里探险。金属质的螺旋楼梯盘旋而上,我们牵着手一步紧挨着一步,踩得楼梯铛铛作响。不知走了多久,来路是黑暗无际的深渊,前路是暗无天日的黑洞,我们身处其中,进退两难。

突然,镜头拉远。这是座风情浓郁的外国小镇,一座烟囱倚靠着古堡,高高地直插入薄雾和阴云里。金属楼梯绕着烟囱一圈又一圈,一直到顶。我们并肩坐在烟囱顶端吹风,这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

从梦里醒来,突然想起那段时间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大意是:因为从未察觉曾经拥有过什么,所以失去也未觉得可惜。可我隐隐地,也有了怅然若失的味道。

最近,《致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上映。想起曾经读过的这部小说,如今才模模糊糊懂得,程铮和苏韵锦之所以兜兜转转还能回到原地,大约是因为程铮的坚持。他们就像两只刺猬,一旦靠近,必定互相伤害。可故事到最后,程铮和苏韵锦都愿意为了对方妥协,拔掉身上的刺,在对方面前成为一个没有棱角的人。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小说之外,这大抵只能是平凡人一个美好的期望。

原著里有这样一句话:“谁说灰姑娘都在期待那只水晶鞋,就算找到王子,还是要走进童话里从未提及的平凡生活,你要捱得过几次天崩地裂的折磨,才能抵达天荒地老的幸福。

重新开始,重要的不是一句“好”或者“不好”。而是,我们是否明白这条路要走很远,是否已经做好了要为对方改变的准备。所谓回得去,大约是对对方念念不忘。而那些回不去,可能也是不想回去,于是选择放手,彻底失去。

《山河故人》里说“每个人只能陪你走一段路,迟早是要分开的。”以前总想着,要有一个人,陪我很久很久。以至于,在我们分开后,我既不希望你幸福,也不希望你难过。现在知道,能陪我到最后的只有自己,哪些陪伴过的人,也会永远存在痕迹。

如果再见,我想说的,正如那句话:“很感谢你能来,也不遗憾你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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