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年代,社会十分混乱,经常有外地人抛尸荒野,在本地人眼中,外地人就低人一等,俗称捞仔,一种极其污辱的称呼。
我性格当年非常暴,虽说个子小,但打起架从不惧怕对方有多高大,在外很少因为我个子小而欺负我。
酒店有个小姐十分喜欢我,我谈不上喜欢她,只是对她的处境很是担扰和同情,因为经常有客人带小姐出去,就没回来过,不知生死。那个年代,死个外地人,就像死条狗一样简单,没人追究,当地警方就会拖狗一般的扔进火葬场,一股股浓烟,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葬送在打工路上。
小姐名字叫阿鹃,十分漂亮,一双大眼晴贼迷人,很多客人点她陪吃陪唱。
有个秃头老头,经常过吃饭,一来就找阿鹃陪吃,酒过三巡,便搂着阿鹃跳舞,那样子十分恶心,真想上去揍一顿秃头。
在酒店我只做了半年,临走时同事们一起为我送行,阿鹃也来了,当晚大伙在大排当喝得很晚。
那晚夜有些凉,回酒店的路上,阿鹃扶着我,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她说家穷,很早就没读书,出来挣钱就是为了供弟妹读书。她搂着我,我当时还是个处男,从没亲蜜接触女性。我任尤她搂着,看到满眼含泪,心里也十分酸楚。
一弯星月,斜挂夜空,离别的时候,总让人伤感。
离开广东,返乡。
母亲似乎老了许多,大哥也谈女朋友了,母亲问我找了没有,我摇头说,不找了。
我情商不高,那时还真没想找女朋友的念头,望着家徒四壁的家,我只一心想挣钱,出人头地。
在家呆了小半年,很少出去,忙时就帮母亲干些农活。其间不少兄弟找到我,邀我一起出山,到广西贩毒,讲能一夜暴富。我断然拒绝,赌,毒,我从不沾,这是底线。
南方天气湿冷,那种冷,会冷到骨子里去,所以棉花在当地十分紧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