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初秋很美,尤其是黄绿相间的银杏树叶,透着一种清爽的温暖。卓小叶不是个爱运动的人,但每到秋天,她就特别爱走路,每次坐地铁到高碑店下车,步行穿过兴隆公园,是她一天最快乐的时光。
今天也一样,我下楼买了三个小小的素包子和一杯咖啡,老板说:“不来杯豆浆吗,光吃包子多干啊?”
“去你‘邻居’家买咖啡去。”
隔壁是麦当劳。
老板稍一愣神,紧接着竖起他肉肉的大拇指,笑笑。卓小叶知道他的意思,不外乎就是夸她有个性,不管是不是真的,她就当是夸她呢。咖啡为什么一定要配面包、汉堡?就爱这么吃,自己舒服就行。生活不是约定俗成,是开创自己适合的天地,演奏自己喜欢的节奏。
周末的公园,人多了不少,卓小叶慢悠悠边走边啜着咖啡,不知道是欣赏这里的各色人群还是想拖延约会的脚步。
至少她不想早到,她觉得早到好像在暗示史杰什么。
当她走出地铁口时,史杰已经在等他了。问了一句是否吃过早饭,就带着卓小叶向南锣鼓巷的一家小店走去。
卓小叶和史杰并肩而行,淡定的面容下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慌张。五年未曾踏足过这里,或许是因为在这里偶遇之前来这里太多了,多到看到胡同就想吐。
六年前的一个难忘的夜晚,卓小叶舌战群家长,鄙视啃老,信誓旦旦表示虽是女儿身却志在四方,最后以三年为限签订低声下去条约,这才逃出对她呵护备至的父母的怀抱,坐车北上。哪里是志在四方,只不过是心属北京罢了。
到了北京,联系了几个相熟的同学,听他们的工作经验,其实他们也就比她早到三两个月,也没什么经验,都是泥菩萨过江。卓小叶先找了一个容易就职的工作,前台文员,无论如何先得吃饱睡暖,慢慢做职业规划。
前台的工作很轻松,一到周末就拽着同学陪她逛胡同,同学好奇,问她,你怎么这么热爱祖国的胡同文化啊?她笑而不语。
有一个周末,天阴的没有一丝明亮,卓小叶也无趣得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踩着锣鼓巷的石砖,沿着帽儿胡同一路向西,打算奔鼓楼大街坐车回家闷头睡觉。
路过一家名叫“明儿见”的印染小店,卓小叶觉得名字很好玩,充满胡同的生活气息,就走了进去。当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不敢确定的时候,那人已经说话了。
“卓小叶!这也太巧了吧,你也在北京?”史杰的五官因为偶遇的兴奋像盛开的向阳花,也照亮了卓小叶心里的阴暗。
人还是一样的朗净,只是手里的板报书和粉笔换成了佳能相机。
“是啊, 怎么这么巧?”卓小叶故作淡定,内心已经翻江倒海,暗自说自古成书不是因为巧合,多是人为。
那天,在卓小叶眼里,世界像是黑暗的舞台,只有他们两人所在的地方才有被追光灯打亮的明朗。分别时,互留了联系方式,之后,是时间推动着两人越来越亲密。
今天,再次踏进印染小店,“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当卓小叶沉浸在自己情绪里的时候,史杰在跟老板说着什么,看似很熟络的样子。不一会,老板从后面小屋里拿出一副摄影作品给他,史杰说了感谢的话向卓小叶走过来。
“送给你。”看着卓小叶疑惑的眼神,解释道:“我们偶遇那天,我在帮老板拍东西,这张是我偷拍的,但老板觉得很好,就留下用了。”
卓小叶仔细看,是一个女孩在认真看一副印染作品的照片,印染作品占据大幅尺寸,才发现那个背对镜头的女孩是五年前的自己。
“难得老板还留着。”除了这句,卓小叶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有这句,才与她和他都无关。
“走吧,陪我去下一站。”史杰似乎明白她的决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