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都喜欢看小说,天真的以为爱情没有不美好的,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能在一起。
身边很多人都开始恋爱了,每天操场上坐着的小情侣就是像个辐射圈,无论坐那儿,在你一米内的所有空气中总是充满了狗粮味,唯一能可以和它相抵抗的就是一群打过球的男生脱掉的鞋。
每次看着身边的情侣那么甜蜜,很难想象到有人会在以后分手,也很难想象到在一起前追彼此时的痛苦,也不敢想象另一旁会有人苦苦不能和喜欢的人牵手。
突然想起来我姐给我讲的她的一次恋爱经历,他们的相遇很浪漫,是在去上海的火车上,白衬衣的男生总是有吸引力的吧,我姐坐在他斜对面,时不时将眼神飘向他,微微一笑,美好的一次邂逅,就此别过。
丘比特的剑射中了她,让他们在上海再次相遇,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竟然又看到了他,脸有些微红,犹豫了很久,终于长吁一口气说了句你好,上次在火车上见过你,好巧啊,她感觉都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在那之后她要了他的联系方式,开始在QQ上和他说话,没有话题就翻一些微博段子给他,逐渐她知道了他在一家酒吧工作,每天晚上2点后才下班,她会找一些有趣的东西给他分享,她会不睡觉等到两点只为了给他说句晚安,她觉得他是最好的男孩,她希望也成为他最好的女孩。
慢慢的他也会主动和他说话了,他也会和她分享一些日常事,七夕前一个星期,她去找了他,她和他聊天,和他玩了一天发现他也并不是什么都好,七夕那天,姐跟他告白了,射中她的终究是个剑尾,他一晚上没回,她等了一晚上没睡。
第二天姐姐给他打了个电话,想问他的意思,他说他不知道怎么办,那天晚上有三个女生跟他告白,让他不知所措,姐姐听了挂了电话,从此相忘。
还记得她说,我曾以为他很优秀的一个男生,即使有缺点也无可厚非,没有人是无缺的,但见了后发现他跟我心中的他并不一样,尤其是当我一个女生都主动跟他告白了,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必要去拖着,没有人会等他去考虑谁更好一些,慢慢发现他没有一点符合我的爱情观,我可能只是喜欢上了我想喜欢的人,不过是强加在他身上了而已。
我们都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又因为嫁给不了爱情,所以才有那么多到最后分道扬镳的人。
在恋爱时人会分泌一种激素,让人情绪起伏,产生一种甜蜜的感觉,所以当你对一个人产生脸红时,并不一定是喜欢上了他,也许是喜欢上喜欢的感觉而分泌出的激素。
曾经好朋友跟我说她喜欢上了分班前的一个男生,分开后才发现一直想着他,总觉得他是我的白马王子,我开玩笑的说他不是你的白马王子,因为他太黑了,哈哈。
接下来的日子让我知道了她的执念到底有多深,每天无时无刻不再说着那个男生的事,体育课给那个男生送水,平常节日给他精心准备礼物,最后却都石沉大海,我们常常劝她,他不喜欢你,即使他分手了他还是不喜欢你,你为他做了那么多,他却比以前冷淡了还不够说明什么吗。
被恋爱冲昏头的少女总是勇敢的,也有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毅力的,似乎他越不喜欢她就陷得越深,我曾跟她说过,也许你喜欢他只是喜欢一个执念而已,他让你产生了距离,让你产生了陌生感,以至于你总以为他是你喜欢的模样。
她喜欢他整个高中,不管他对他冷还是热,她总是执着的坚持着。高考前她有些感伤,声音有些飘离“感觉很累,马上高考了,即使在一起也要分离,难道我们真的无缘吗?”
我不敢再说什么劝她的话,亦是觉得说任何都无用,她不和他在一起是不会放弃的,如果一开始是喜欢上了他,那么后来她是喜欢了执念,把他当成自己心中那个王子模样,只有经历,才能清醒。
都说暗恋是最美好的事,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他的缺点,他在你心中永远是那完美的模样,与其说你喜欢上了他,不不如说你喜欢上了喜欢本身。
喜欢一个人勿要产生想象,去了解对方,去经历对方,去发现对方,勿让执念扰了你,喜欢上了内心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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