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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办理时间:
每月5号到25号的周一、周三、周四下午,办理退费至17:00止(即退费时间必须满足三个时间条件,一是:在周一、周三、周四,二是:在5号-25号之 间,三是:要在法院上班时间(夏令:15:00,冬令:14:30)到17:00)
办理退费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当事人本人退费
①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预收发票,【预收发票背面需要主审法官、庭长签名(如果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只需庭长签名)、案件的代码(主审法官提供)】
③收据一份,【收据金额为退费金额、金额要用大小写都标明)】
④法律文书原件【裁定书、判决书等,该文书法院核对完会予以退还】
二、委托他人办理退费
①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预收发票,【预收发票背面需要主审法官、庭长签名(如果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只需庭长签名)、案件的代码(主审法官提供)】
③收据一份,【收据金额为退费金额、金额要用大小写都标明)】
④法律文书原件【裁定书、判决书等,该文书法院核对完会予以退还】
⑤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是授权办理诉讼费退费】
⑥受托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律师证复印件】
在法院退费完毕后,法院工作人员会提供给您一张转账支票,该支票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即在七天内必须进行转账,转账要前往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畅安大厦1层),您需要带一张退费当事人本人拥有的福州银行卡,银行才会进行转账。
建议:退费时,早上去领号。
附:《收条》、《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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