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而言,简星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存在,我内心并没有一种强烈的要和他在一起的情感,然而除了他,心里那个位置再也放不下其他人。这种感情,姑且称之为喜欢吧。
认识简星的第五年,是喜欢他的第四年。
注意到简星,是他同桌成为我前桌的时候,他的话很少,手上总拿着一支笔,不是转啊转就是写啊写。
那天值日懒得回寝室午休,坐在教室戴上耳机把帽子往头上一套,趴下睡觉。那一觉睡得很是香甜,迷迷糊糊醒来,一抬眼看到简星安静地坐着,悠悠地转笔,像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刻;又不像以往的任何一个时刻,窗户开了一半,窗帘轻轻地飘着,教室里唯一的光线来自那窗帘露出的缝,午后的阳光将简星的侧脸剪得无比好看,耳机里传来李宗盛的声音: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那一天,大概是所谓鬼迷心窍的开始吧。
在高三的最后一百天里,和简星的交谈无非是顺便帮对方打个水,或者让他给我讲老师讲了无数遍但我还没搞懂的数学题。而和他亲近起来,是非常偶然地和他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公榜那天简星破天荒地在微信上找我,说,我和你在同一所学校诶。
简星是我在大学期间认识的唯一一个数学好的人,也是多亏了他我的高数才能低空飘过。我和简星的日常就是互怼,他取笑我数学的渣,我嘲笑他英语的无能,他的四级从大一考到了大三还是没过,我问他交不到女朋友是不是因为他是gay,他说我活该一辈子单身。
就这样我们打打闹闹,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大三。
这个学期我找了个实习,小公司在市区一条偏僻的小巷里,面试的时候我拉上简星——我身边唯一的男性陪我去,条件是我要陪他去寺庙里求姻缘。
从寺庙里出来已经是黄昏,正值下班高峰期,我们坐上回学校的公交,我和他被人潮挤到了车的两端。简星抓着吊环低头玩手机,车窗外流动的晚霞映在他的脸上,于是我又想起那个午后还有简星的侧脸,一晃五年,鬼迷心窍了五年。
车子进入了郊区,后排座位松动起来,简星坐到我旁边,问我:“要不要听歌?”
我点点头,他给我耳朵塞了一只耳机。
简星开了单曲循环,那首我没听过的歌放了一遍又开始第二遍的旋律,这一次我听清楚了歌词,但只记得其中一句是“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忽然简星往我手里塞了个什么,低头一看,是一张纸条。打开一看,是简星的字迹:我喜欢你,春风十里不如你。
真巧。
我把纸条塞回他手里,顺便也把我的手放到他手心。
简星低头傻笑,不敢抬头看我。
“看来那个寺庙还蛮灵验的。”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