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孔乙己》:致敬热爱生活的人

郑重声明: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最近网上掀起一股孔乙己文学热,并制造了一个热梗,叫“孔乙己脱不下的长衫”,很多人禁不住诱惑纷纷下场撰文讨论。

由此也激发了我的兴趣,于是重新认真研读了一遍《孔乙己》,确实有了新的不一样的体悟。

《孔乙己》此文由鲁迅创作于1918年,此时正是五四运动前夕,鲁迅以“小伙计”的第一人称视角,通过直叙、插叙的写作手法,讲述孔乙己在咸亨酒店的一系列遭遇,通过刻画孔乙己迂腐、麻木的形象,揭露封建科举对文化人的毒害。

文中的孔乙己由此被嘲笑了百年,如今再读,却发现,原来孔乙己如此可敬,不免生出荒唐的想法,要为其“呐喊申冤”。

孔乙己是一个有风骨的人。

上学时,老师讲孔乙己穿着破旧的长衫宁愿站着喝酒,也不愿意和短衫客坐在一起,是迂腐可笑的表现。

原文是这样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

迂腐也许是有一些,但如今来看,更多的是一个破落文人的风骨,不应该被取笑,而应该得到尊敬。

一个受旧社会荼毒的破落文人,尽他一切可能维护自己的体面有错吗?

我想显然没有,不能因为他不愿脱下长衫坐着喝酒就被冠以迂腐而被嘲笑百年。

每一个人都有权依照自己舒服的方式生活,孔乙己也有。

假如和短衫客互换服装,短衫客会觉得舒服吗?显然不会。

更何况脱下长衫,圆滑世故地生活很容易,坚守本心才难。

中国5000年来,从不缺圆滑市侩之人,缺少的是有风骨有气节的文人。

文天祥携幼帝沉江,让元人看到宋朝文人誓死不屈的风骨;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甘愿隐居田园是文人风骨;李白藐视权贵,敢让高力士提鞋亦是文人风骨。

孔乙己不愿脱长衫为什么不能是文人风骨的体现?

如果换个不堪的角度,是不是文天祥成了愚忠,陶渊明成了脑残,李白成了狂傲?

每一个被生活吊打到体无完肤,依然捂着遮羞布维护体面的人,都值得尊敬,难道放下遮羞布,露出自己的不堪就不迂腐?

孔乙己也是一个有才华的人。

他写的一手好字,我们有几个人可以?

他知道茴香的茴字有四种写法,谁知道?

管中窥豹,孔乙己才华可见一斑。

就拿我自己来说,字写的马马虎虎,勉强入目,茴字的写法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有哪四种。

所以,我们又有何面目嘲笑孔乙己。

同时孔乙己还是一个有爱的人。

尽管自己生活的穷困潦倒,但依然善良: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

也会和文中的“我”攀谈:

“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对素不相识的小孩温柔又充满善意,对店伙计也充满关爱,乐于教授有用的知识,只因为“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

这样的人难道不可爱可敬吗?想象一下假如孩童围着我们,要吃要喝,我们是温柔给予,还是呼喝驱赶?

孔乙己还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上学时,学到《孔乙己》的时候,对文章中两处内容印象特别深刻,一是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的歪理,“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二是孔乙己“排出九文钱”,这两幅场景经过老师的讲解,总会引起哄堂大笑。

如今读文,总是觉得奇怪,如果是为了钱,什么不好偷要偷书,书能卖几个钱?书只对文人来说有价值,对于穷苦庄稼人是奢侈品,对于富商大贾来说几近废品。

所以,想到此,我更愿意相信孔乙己偷书,只是想看书,而又无钱购买,无书可看,所以才会偷书。文人无书,犹如酒鬼无酒,将军无剑。

书能破万卷,能治愈一个可怜文人苦闷的心,所以他偷书,甚至偷到举人家,被打折了腿,只能用手走路。

为了读书孔乙己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如今的我们,谁人家中不藏书,谁人家中书籍不蒙尘。

我们又凭什么笑话孔乙己?

再说另一个取笑孔乙己的原因,那一个“排”字。

一个“排”字当年被老师讲解为,是孔乙己穷酸和迂腐的典型表现。而今时今日,这个“排”字却让我想到了《七根火柴》中无名战士一根根数火柴的情景,“数”的动作传递了战士对火种的珍视,因为那是革命的火种,长征路上希望之火。

孔乙己的“排”,为什么一定要从不堪的角度理解呢?孔乙己只是像无名战士珍视火柴一样珍视自己来自不易的九文钱而已,有错吗?

大家有没有注意过我们的父母,爷爷奶奶怎么花钱,怎么数钱,不也是反反复复,一张一张搓着数的吗?

孔乙己还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即使穷困潦倒他也从不赖账,原文是: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在如今的社会,像孔乙己一样守信的人更是难能可贵。

一个有风骨,有才华,又善良,又喜欢读书,又守信的文化人,何以要受到我们的嘲笑呢?

鲁迅说,“真的英雄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麦家的《人生海海》说,“真的英雄主义是认清生活的现实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在旧社会的压迫下,一个破落文人,不向生活妥协,不愿苟且屈就,依然通过自己的方式维护着自己仅有的尊严,依然善良,依然没有放弃读书,依然没有抛弃做人的底线,热爱着生活,努力地活着。这样的人难道不是英雄吗?

如今的我们脱下“长衫”,只为养家糊口,穿上长衫亦是坚守自己的底线,守护自己的尊严,只要我们热爱着生活就值得被尊敬。

至于有些人对于“脱不脱下长衫”的焦虑,完全是自我精神的内耗,无意义的臆想。

当你需要养家糊口却发现囊中羞涩的时候,当你有梦想需要追寻时,你自然会“脱下长衫”,让自己跑的更快。

古有孔乙己不脱长衫,今有北大才子卖猪肉卖成了集团公司老总,都是人生态度,哪有什么对错?

向热爱生活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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