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以来暨第一个10W字

文/江寒园

一、

这篇文章其实早该写了。

4月11号那天晚上写完文章发出去后,发现字数破了10W,就想着写篇写作以来的总结,到现在已经拖了快一个月了,以最近这几周的速度来看,等再拖个六七周就得把题目改成“暨第二个10W字”,还是“暨第一个20W字”,不过怎么看都怪怪的,要看着顺,估计就得等到破百万字的时候,不过这显然对我来说太遥远了。

这些话要是现在不写下来,可能以后就都不会再写了,很多事情也是这样,过去了就是过去了。

二、“一个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自己的内心写作”

很多作者喜欢以粉丝数或者获赞数为标准来总结自己前一段时间的写作历程,我偏好以字数计。

外界的褒贬毁誉可以看看,但不必放在心上,被吹上天的不一定有多好,现在没人看重的也不见得就一文不名。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司马迁的《史记》一开始被斥为邪书,梵高的那些名画生前只以低价卖出了一副,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以及其他作家的经典名作居然被几十家出版社都拒绝了……

很多情况是外界的这些评价都是价值观扭曲的,是不公允的。

当你在写作一途努力前行的时候,必须得有乔布斯这样的自信:大众的审美就是一坨臭狗屎。我才不会为了迎合用户需求而设计出一堆破烂玩意儿。

写作也得这样:

我只写我自己有感触的,自己真正想写的,至于合不合读者口味——如果写出来的东西侥幸和市场合拍,那自然最好;如果无法兼顾到读者口味,那对不起,我也没办法。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

而且我是不会为了当前这一两年的市场而写一些自己不想写的东西的。

因为

三、文章千古事

可能现在有些文章传播很广,但几年过去,里面的价值就会无限趋近于零。一些热点新闻的时评也是这样,写这些东西可能一时很火,但几年过去,也许要不了,仅仅一两个月,这篇文章就死了,他们的生命力是很短暂的。正如现在流传最广的多的并不是当年梁任公炙手可热的政论,而是他其他的一些文集。

如果在写作一途上稍有些志向的话,就绝不该只满足于写些迎合市场需求的肤浅热文,仅仅为了一些虚无的赞而浪费时间实在是很不值当,人生太短暂,最好着力到一些更深层面更长久一些的东西,比如人性,这样只要人类社会存在,你的文章哪怕现在蒙上了一层灰,比如被袁宏道誉为“有明第一人”的徐渭,时间流淌过去,只要有价值,总会有人把上面的灰擦去,拿到太阳下来,它的价值依然存在。

『我的贪欲是我活得比身体久点,哪怕只活到一季稻子那么长。』

太上三不朽,文章就是立言。

四、第一个10W字

从今年1月24号踏入简书,一直到4月11号晚,发现字数破了10W,大概将近三个月时间吧。可能10W字对别人算不了什么,但对我很有些意义。来到简书之初我曾写过一篇《我为什么要写作》,讨论了一些写作方面的论题。

我是一直把“写作”这两个字看得很重的,一直对它保有相当的羞惭。

当时的我并不承认『自己这种只是写写读后感、观后感,偶尔再谈点生活感受或理解便可算作写作』,而且『写作者都有长久固定的写作习惯,每天定量写多少或每周写一两篇,无论多少,已经形成一种良性循环。而兴之所至偶尔的一两篇是不算什么的』。

那时候自嘲写得这些都只能算作『读后感』和『观后感』,绝不能算作专业的书评和影评。现在回头看看当初写得一些书评,的确不怎么样,文章里到处充斥着自己的私人情感和经验,写进私人日记本里还可以。

当初写这些话的时候,我并未预料到我会一直写下来,之前几年一直都是内心肿胀到不行才草草下笔,写完就扔到一边了。而目前似乎已经养成了固定的写作习惯。三个月之后的现在,我才觉得我的这种码字的行为有资格被称作写作了。

因为目前,写作并非我赖以为生的手段,所以很多时候可以全凭兴趣,自私地只为自己而写,不为了获得什么赞或者喜欢,不为了多少粉丝或者传播量。我很珍惜这种业余式的写作。

当然这并没有完全否定赞和阅读量这种他人的肯定,相反我很看重。

假使一个喜欢也没有,阅读量是0,那么我还是会写。只不过,写出来的都是狗屎罢了。写作的根本源动力是图自己爽,基于自己的一股想要表达的冲动,写出来后内心不再肿胀了,也就过了,懒得再修改了,都没人看还改些什么?

但如果很多人来看,那么我就会有把这坨狗屎完善一些的动力。我也是个俗人,虚荣是我写作的第二动力。

之前听到有个作者写三国人物小传,说他几乎每一个字背后都是几卷史书,每一行字背后都有几万字作支撑。我虽不敢妄言如此,但也参差拟之了。后来这几篇电影叙事结构的文章,每一篇都耗费了太多的心血,即使明知道没人看,但是我还要写。仅仅是求知欲的满足就胜过太多东西了。


五、写作以来

还有几点关于写作的话要说:

1.写作意味着一种牺牲。

某天查了查这几周的文章和总字数,发现这三周以来,每周字数都过万了,就说咋这么累!上一学期日子过得舒坦,早上上完一节课,就去图书馆翻翻闲书,中午睡一觉,去图书馆吹空调看村上,晚上去球场打球,羽毛球,乒乓球,一直玩到晚上七八点,洗个澡再回宿舍,看一场电影,睡觉。神仙日子。

这学期课多了,又开始写作了,压根没时间锻炼,这学期开始乒乓球一次都没打过。电影也是为了复调的研究而特意补上了几个老电影,其余全是学习学习,写作写作。现在手头上还有好几篇没写的作文和theme要学习。

当年明月做客《对话》时谈到这一点,他每天下班就伏案写作三个小时,天天如是,“你看我现在这么胖,都是写作惹的祸。”

2.写作就是不断的修改

前面我说过修改狗屎,刚开始到简书写作,文章有机会被更多人看到,关了电脑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又想起这篇文章,感觉那一句写的真是太烂了,这一句去掉『的』会不会好一点,又想到一段更好地,然后就把电脑打开,修改了好几次,终于觉得差不多了。

一篇文章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写好,负责任一点的话,写之前得查好多资料并了熟于胸,信手拈来。用这个标题前我还专门查了“暨”这个字的使用规范。

写作就是字雕句琢,比如我经常犹豫半天的问题是:

这块去掉句中的“的”读起来会不会更通顺一点;

『很多事情都是这样,过去了就是过去了』,这个句子是不是有点不通,念了几遍,我把『都』换成了『也』。

“当时”这个词上个句子也使用了,是不是需要删除?最后我改成了『那时候』『当初』和『三个月后的现在』。

再比如这个小标题,刚才我写的是『写作之前最好先列好大纲』,看了两眼感觉不好,两个『好』字重复了,读起来不美观,我又把好换成了『出』。

还有这里应不应该加上“我”,还是换成“笔者”好一点,又或者干脆搞成被动态省略掉主语?后来发现“我们”用着不错,可以把作者隐藏起来,和读者站到一起,共同推导出结论。

写作就是翻来覆去的改改改,上面是我个人的一些体验,还有些更为直观的例子,更能表现我上面这些零零碎碎改来改去的想法。朱光潜先生谈咬文嚼字,曾举李广射石的例子,我借来用一下

“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镞,视之石也。因复更射之,终不能复入石矣。”

“广出猎,见草中石,以为虎而射之,中石没矢,视之石也,他日射之,终不能入矣。”

第一句出自《史记·李将军列传》,第二句出自《汉书·李广传》。少了几个字,味道就薄了。

同样地,我们应该都学过“一个”和“这个”的区别,显然后面的语气要更能强烈一些。另外还有,巴金还是那位老先生,写戏剧,出版社已经快要付印了,他赶了过来,坚持要把“红军战士胜利了”改为“红军战士胜利喽”,这样一来把那种欢庆的氛围就写了出来(具体的例子记不太清了,随手造了一个)。

还有王安石写《泊船瓜洲》,第三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从“春风又到江南岸”“春风又过江南岸”“春风又入江南岸”再到“春风又满江南岸”,换了等十多个动词中,改了十来次,最后选定了“绿”字。

都说贾岛苦吟,其实杜甫李白也未必就全是一气呵成,一笔未改。海明威那句话话糙理不糙,越想越觉得有道理。不仅是古诗词,只要是写作就都是这样,第一稿都是狗屎,要写出好文章就得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修改,改语病,让文章变得通顺,再尝试其他词汇,让文章更有力度

另外在这之上,好的文章还应追求一种韵律感。王小波谈他的师承,说起查良铮先生译的《青铜骑士》: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涅瓦河的水流多么庄严,

大理石铺在它的两岸……

他还告诉我说,这是雍容华贵的英雄体诗,是最好的文字。相比之下,另一位先生译的《青铜骑士》就不够好: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这就是文体的韵律感,虽然都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但整体从气质上便立判高下了。

因为没受过专业的语言训练,不知道哪儿有语病,很多时候都得把几个句子读出声来,全凭语感判断,哪儿应该改,哪儿应该删。其实句子本也应该读起来舒服,

文章的韵律感是很重要的。没错,不仅是诗词,文章也是要有韵律感的。这我在《世事一场大梦》里大略谈过一点,还是举汪曾祺老先生的例子:

卖熟豆汁儿的,在街边支一个摊子。一口铜锅,锅里一锅豆汁,用小火熬着。熬豆汁儿只能用小火,火大了,豆汁儿一翻大泡,就澥了。豆汁儿摊上备有辣咸菜丝——水疙瘩切细丝浇辣椒油、烧饼、焦圈——类似油条,但作成圆圈,焦脆。卖力气的,走到摊边坐下,要几套烧饼焦圈,来两碗豆汁儿,就一点辣咸菜,就是一顿饭。

这是汪曾祺老先生的原文,下面是有位作者自己写了一段:

卖熟豆汁儿的在街边支起一个摊子,用小火熬上一锅豆汁儿,火可不能大了,豆汁儿一翻大泡就澥了,所以非得是小火才行。豆汁儿摊上预备着各种小吃,辣咸菜丝(即水疙瘩切丝儿浇辣椒油)、烧饼、焦圈(像油条,手镯型的,炸得焦脆)。有卖力气的来了,往摊边一坐,要上两碗豆汁儿、几个焦圈,就点儿辣咸菜,就算吃了一顿饭。

这么一改,隐藏在句与句之间的那股韵律感就消失了,可以仔细对比一下汪曾祺文章多用短句,一层层往前递进,很是口语化,读起来也很舒服。而如果改成长句,加些因果关联词,整体境界就下了不止一层。

3.写作之前最好先列出大纲

一般情况下,我写文的速度是很慢的,写得最快是那篇《断舍离》和《致简书上的写作爱好者们》,1000多字儿花了两个小时写完。《我为什么要写作》写得最纠结,自己不停地反驳自己,简直快疯了,写完后玩了两天才开始下一篇的写作。

字数最多的大概就是《书荒3》和《世事一场大梦》了,7000多字儿。都花了整整一天时间。

为啥这么慢?

很多文章我都是边构思边写的,于是就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引用还是抄袭,致敬还是剽窃》,先写了5000字,又删了2000字,又加了1000字。没列好大纲就是这样,写到一半会很痛苦的发现前面这些最好统统删除……

写作之前最好列出大纲,这也是我最近这段时间看论文得出的结论。一篇文章你列好大纲后,只需要往里面塞内容就行了,就像一颗树的树干,基本定型了只需要添些叶子即可。可如果你这棵树是一边长叶子,一边章树干,长着长着也许就会发现稍微有点不对头了。你必须得把长歪的树干的叶子砍了去,可是你又舍不得,犹豫了半天还是砍了,这实在让人很糟心。

写了这两三个月,也有些感受像上篇《仿后记》一样,想在这里念叨念叨。即使可能会矫情,也要感谢一下,上面说了,虚荣是我写作的第二动力,是改进文章,完善我这堆狗屎的第一动力。感谢这些这几个月开始写作以后诸位的肯定(为避免自我吹嘘.互捧臭脚以及广告之嫌,打了好长一段又删去了,仅以『诸位』代替了,不过这些我都会一直记得)。如果说我在《我为什么要写作》里还不确定是否会写下去,那现在我大概会稍微肯定一点了:我会一直写下去的,并且因为你们的肯定,目前看来我还不会放弃我这堆狗屎的。

最后还想谈下简书这个平台。

完全可以这样说,是简书帮我养成了写作的习惯,让我成为了一个写作者。如果没有简书这个平台,虽然我依然会写,但是写出来舒缓了自己内心的肿胀后就扔在一边,不会再看了。

而写作是在一遍一遍的修改中得到提高的。

自1月24号开始使用简书,基本上想写的文章一直没有断过,最开始一段时间晚上睡不着觉脑子里飞来飞去很多句子,七八篇没写出来的文章片段在脑子里横冲直撞,看来真是过去几年太懒了,攒了太多废话等待倒出来。

THE ONE上看路明谈他的写作开始:

有一年去西北支教,然后一个人旅行,行走在日复一日的苍凉里,埋藏在心中的诗句被一个个古老的地名唤醒:凉州、阳关、玉门关、居延、轮台、楼兰……我才意识到,原来从未忘记。

我的阅读习惯还在,欣赏能力还在,文字感觉还在,但很快就要不在了。我买了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以类似“抢救大熊猫”的心态开始写作。旅行结束的时候,写满了七本。

那么大概简书就是那些西北古老的地名,把我埋藏在心中的诗句一个个唤醒,一开始大概也和抢救大熊猫一样,每天都在写写写,总感觉手头还有七八篇Thema没写出来。

简书虽然也有粉丝设置,但其实鸡肋的很,不过这也正好避免了两极分化。不像豆瓣和知乎,如果没有哪个大V宠幸你,偶尔给你点个赞,你那优秀的答案也许会被长时间埋没。所以经常会看到一些热门回答下的答主的疑问: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这个答案突然又多了好多赞,谁能解释一下?傻孩子,还不是哪个大V意外看见了感觉不错给你赞了一下。

如果说那些粉丝本位制的网站一开始还都是人人平等,可过些日子,阶级就逐渐竖立起来了,很类似魏晋的九品中正制,社会阶层固化,贫者很难再有进位之阶。简书不同,只看你这篇文章本身,质量不错就上首页,或者如果你会抓住市场需求,读者心理就上热门,但不管怎样都是只看这篇文章本身而不是你有多少粉丝。所以每个人的文章都有可能成为热门,即使你是新手,即使你一个粉丝都没有,只要你这篇足够优秀。就能得到更多的阅读量和传播度。

不夸张的说,简书的确可以算作初级写作者的天堂,是既保有阅读量又有很好氛围的一个写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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