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又要出新书了,“迷茫”系列第三辑《向着光亮那方》,海报上贴着如故的宣传语“我们的青春都一样,孤独,迷茫,有光亮。抱怨身处黑暗,不如提灯而行。”
我想这本书我不一定会买,我以为我不会再写关于他的文字。
这一篇不为热烈,只为怀缅。
(一)以你为名的青春
我想,我应该始终是以一个仰望者的角度去望向刘同的。曾经有过最奢侈的愿望不过是期待有朝一日能与他并肩,成为有影响力的媒体人。
2011年,我18岁。在《职来职往》上看到他,起初并不觉得有多瞩目,毕竟这个节目与其说是帮年轻人找工作的,不如说是嘉宾们的犀利点评show。杨石头、申晨、马丁,妙语连珠接连不断,虽说刘同亦金句频出,但在群星熠熠中不见得是能让人一眼看见的。
我是看了几期以后才逐渐对这个总是穿白衬衫配牛仔裤的年轻人有了轻微印象,不同于马丁的刻薄点评,刘同的话固然犀利但最后总是画锋一收变成鼓励来求职者的“鸡汤”。(那个时候“鸡汤”这个词还没有被附上现在的引申义,“鸡汤文”也没有泛滥,所以我用这个词没有贬义)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刘同的真性情,他总是会为一些经历坎坷的求职故事流下眼泪。后来我才明白,那是他同样感同身受过的艰难,在偌大却孤独无依的京城,谁能免得了不去慌张?
当时我就想,一个能在电视节目中都能有此真情流露的人是要有多率性啊。不知道为什么,尽管隔着时空的差距,尽管那时我还是个什么都没有经历的高中生,却总觉得我特别能理解那种让他热泪盈眶的情绪。
现在我已经不太记得当时我是因为喜欢刘同才想去北京,还是因想去北京才喜欢的刘同。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的传媒梦想早生于遇到刘同之前,也正因为了解了我们有着相似的梦想,所以才在我的内心有了一种神奇的共鸣。
——“我想要成为像你一样的人,希望有一日能与你并肩,做我们共同热爱的事情”
那一年,我开始把刘同当成是自己的偶像,亦可以说是半个精神信仰。我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的句子,算是对自己的鼓励。鼓励自己考上北京的大学,读新闻或者中文系。
其实当时刘同还没有现在那么成功,《职职》这个算是他的伯乐,无意中捧红了他这匹千里马。五年来无论是在事业上还是在文学梦想上,他都好像开挂似的,顺利的不可思议。现在他不仅是青春文学榜单上排名前列的畅销书作者,更是光线事业部的总裁,还当了多部大卖电影的制片,甚至把自己的书拍成了电影。现在他成为了无数少男少女的“励志男神”,微博粉丝有两千多万人。这些话原本应该写在后头。
我想说的是,我关注他的时候,他不过是普通的小白领,写过几本不畅销的书,在京城过着颠沛流离的日子,微博粉丝只有几万人。虽然当时我即有预感,他一定会有现在的成就,然而我并没有以这样的高度来定义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在18岁女生最朴素的心里,刘同是和我一样为梦想愿意奋斗煎熬的年轻人,是一个真诚率性的好少年,他并没有很强大的明星光环,他或许就是我未来想要成为的样子。我甚至幻想有一天我们会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见面,那时候我亦成为妆容精致气质高雅的都市白领,我们可以坐在一家文艺一点的咖啡厅,听着抒情的轻音乐,平静的聊一聊生活与远方。
彼时我便怀着这样的憧憬在毕业班的书山题海中寻求一丝告慰,每当感觉到无力就会翻看日记本,看着扉页中那张从刘同的书里裁下来的黑白相片。对了,关于这张相片,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干的为数不多的缺德事之一。那是我无意中在学校的图书馆发现的一本刘同的书(那本书他的笔名还叫刘童),于是悄悄裁下有照片的一页,我至今还记得我还书时的不安感,像是偷了家里钱害怕被父母抓到的孩子。
我的高中在一种不确定的恐慌中结束,高考成绩并没有让我如愿以偿的去北京,甚至连某师范大学的中文系也落了榜,接着就莫名其妙的来了这所此前从未听闻和渴望过的大学,当然现在我依然为它骄傲,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二)为同疯狂
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我过得很纯粹,打工看书,窝在家里看剧,处理一些耽搁下来的告白,并没有像计划里那样去北京光线公司堵刘同的车。(天知道那个画面我幻想过多少次)
倒是有一个喜欢我的学长送了我一本刘同的签名书,原本还有一本,因为我拒绝了他,他就送给别人了。很奇怪,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考一役后,整个人筋疲力尽提不起劲,有些憧憬再也没有了生命力,那种对心上人的热情也如七月流火般黯然消退。
2012年刘同出了“迷茫”系列的第一本书,我其实是在一种百无聊赖的情绪下买的。大学的第一学期过的既迷茫又动荡,身体糟糕,情绪崩溃是经常的事情,完全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憧憬过去梦想的事情。所以这一本书读的并没有多感动,那些曾心心念念过的“梦想家”生活似乎已然与我无关了。
直到3月的某一天,我无意中知道了刘同要来南京签售宣讲的消息,这个消息仿佛一剂强心药让我枯燥的大学生活瞬间沸腾了起来。还记得当时我的疯狂吗?四处发帖求人烧香拜佛找人要入场券,估计那一阵子全院都知道有个姑娘为了追星要疯了。后来我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去南师大排了票回来,记得当天有人插队,我好像还委屈哭了。
宣讲的那天我应该是第一个到的吧,坐在南师大超阔气的体育场上,看着工作人员来来回回准备场地。那天天气不好,乌云惨淡,衬托着师大的空旷,身体格外的冰凉。宣讲开始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那天去的人很多,很多粉丝都是从外地赶过来,刘同也很兴奋,互动的时候粉丝抢话筒几乎打起来了,那是我第一次切身感受到刘同的魅力。原来居然有那么多人为他疯狂啊,不知为什么有点不高兴,仿佛自己衷爱的东西在被很多人拥有甚至是掠夺。
讲到一半开始下大暴雨,我听着哗啦啦的声音有些走神,偶然听到刘同好像说了一个特别让我感同身受的故事,于是下意识的猛点头,忽然刘同望向我的方向,说:
“所以我特别能理解那个女孩为什么拼命点头……”
我一下子懵了。周围的女生也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他说的是你啊。”“额,也许吧。”
——“人海茫茫,你真的看得到我吗?”
结束的时候已经是10点了,我比较幸运的冲在了签售的前列,每一本书他都仔仔细细的签名,有时候还会用心的写上粉丝的名字,然后和粉丝握手说“谢谢”。
此生第一次的遇见就在这种情境下发生了,虽然不如我幻想中的那么浪漫,但这近在咫尺间的距离也足以圆满了青春期少女最心花怒放的梦。
——“你能帮我写个名字啊。”“好啊。”
——“谢谢你”“不客气,你要继续加油啊。”
短暂的对白过后,我拿着书“懵懵”的离开,跟着几个同校的学姐赶最后一列回浦口的地铁。
一路沉默,应是在回忆几分钟前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
那一晚,南京城暴雨如注。
(三)出走的迷茫,我只想来看看我的梦想
中学的时候看过一篇文章,讲的是一个16岁的女孩千里迢迢跑到安徽去追星。当时的想法就是,这个傻缺,你只是在做一些感动自己的事情而已。
我从没想过,我也会成为这样一个“傻缺”。
是的,如你所想,我真的独自一人跑到北京去“追星”了。
20岁的尾巴,我依然在南京过着平凡而又琐碎的大学生活。那阵子其实过的很不好,情绪压抑又孤单,没有问候,没有援军,有一种全世界人民都不喜欢我的委屈。我想要逃离这种令人窒息的日子,于是我真的不动声色的收拾好行李,计划了一场说走就走的疯狂之旅。你知道这是我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出远门,第一次去主动走向陌生的人群。现在想想看,以233の我那时候的心理素质,这绝对是非常了不起的挑战。这也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我将在另一篇文章里说给你听。
这场旅行中很关键的一站就是“光线传媒”。是的,就是刘同供职的公司。其实这是一个巧合了,恰好在我打算去北京的日子里,有一个去刘同主持的节目里当现场观众的机会。
我想这应是上帝在冥冥中给我的指引,想让我的成长多一些诗情画意以外的现实。
我带着18岁少女的梦想来到了我曾经憧憬过的城市,站在我幻想了无数遍的土地上。那一刻,那一个我喜欢了三年的人就站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我走了很远的路才能这样近距离的仰视他。我想我应该热泪盈眶,至少兴奋的不知所措。
然而,我想错了。
现场我表现的根本不像一个情感热烈的粉丝,反倒是像一个理性严肃的审查官。我在离刘同很远的地方,默默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那是一个比较奇怪的节目,刘同的角色是“脱口秀主持人”,基本作用就是调节气氛。所以当我看到他在场上没有什么梗时也要魔性的大笑,心里确实一悚。那个当时我迷恋的真诚流露率性表达的人到底还是他吗?节目结束以后,刘同似乎急着下班,虽说还是答应了几个粉丝的合影,但总归显得既勉强又急不可耐。
我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忽然意识到,我的心意不一样了。
也许刘同一直是那个刘同,却不再是我心里的那个刘同。
我心里的他,是个孤独的北漂青年,是个依靠写字谋生的艺术家,是个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的性情中人。
而现实里的他,更像是一个商人,别有用心的宣传与包装给他贴上了太多闪耀的标签,但本质上他仍然是一个世俗中人,并隐隐约约让我感觉到市侩之气。
那一瞬间,我好想看到了很多画面。看到他用各种各样的表情去应付不同的人,无论表现的热情或者冷漠,他们都是他生活中寻常的过客。就好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都要以各种各样的姿态出现在不同人的视野里。或者高尚,或者卑鄙,或者华丽,或者狼狈。因为这就是最本质的生活真相。
(四)我们都爱过某个诗人,可是诗人也是平凡人
我更深刻的心灰意冷是在“迷茫”系列第二辑的签售会。彼时虽然已不像从前炽烈,也隐约看清了某些现实,但或许是为了一种缅怀,我还是去了现场想看看他。
记得那一天我还是故意去的晚了一点,想着如果排在最后或许会有什么聊天的机会。
然而那天的场景是在是太尴尬了,我到的时候已经快结束了,工作人员已经在清场,我现场原价买的书直接掺在一堆书城里的书里递了过去,我听见刘同不耐烦的抱怨着“怎么还有,你们这么做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我有些紧张的拿着我之前在网上买的书递给他,他只看了一眼就说:“你的书是盗版。”我发誓我当时真不是有意拿一本盗版书来签的,我也是淘宝的受骗者好吗?我本来还想解释,“我买的书被书城的人拿走了。”结果一抬头,他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明白那种少女梦碎的心理吗?就好像掉进了冰窟窿一样,全身汗津津冷冰冰。
我终于明白,对于刘同而言,我真的不起眼到连一颗尘埃都不是。尽管我已见过他多次,但连“萍水相逢”都算不上。
21岁的女生已然有了强大的自尊,这种卑微的情绪几乎瞬间毁灭了我。
那一天还有一件大事就是我答应了一个只见过几次的男生的表白,并且把刘同的签名书送给他,后来他跟我说这本书写的并不好打算还给我,我说,已经给你了,你看着办处理吧,挺贵的一本书。
至此,四年的追逐终于画上了句号。
2016年,我23岁,是一个丢弃了传媒梦去“追逐生活”的成年人。偶像的故事与我无关了,偶尔在微博上看到刘同的动态,也就波澜不惊的点个赞。
昨天看到有个喜欢刘同的女生在微博上表白说,最讨厌别人对刘同又任何的诋毁。想到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也因争吵不过一个学长对刘同的批判而无能为力的痛哭流涕。
那样真实而又纯净的泪水此后的很多年都不曾有,大概我已经走过了那个被命名为“青春”的年纪。我,可能已经长大了。
我给他要售书的微博点了赞,并评论道:
“我能迷恋一个人多久,到我看清偶像光环下一个普通人的本来面目那么久。但也很久了吧,从18岁到22岁,终于明白‘诗人也是平凡人’的意义。亲爱的同先生,祝贺你把年少时的愿望实现的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