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棵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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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物质条件匮乏生活艰苦的年代,老一辈人总是秉持着“搭伙过日子”的信念,尽管有摩擦有委屈,但在温饱都成问题的年代,人的注意力都在怎么把日子过好,没有精力因为矛盾就离婚。
那时的婚姻观就如同那时穿衣服一样朴素。一件衣服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段婚姻吵吵闹闹风风雨雨几十年。不知不觉一辈子就过去了。
其实我们可以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分析。绝大部分老一辈人穷其一生达到的,也不过是“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而我们是享受了他们奋斗的成果,生活在一个稳定不愁温饱的年代。更多人追求的是社交需求(爱,感情,归属感)、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
娱乐圈的明星们,过早的达到了“自我实现”的层次。人性里有一个特别贱的特质,就是“得到了就不珍惜了”。事业成功带来的成就感和附加利益,已经让他们早都不需要一个固定伴侣来维持稳定,或者来获得安全感。
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其实不然,应该说,所有的人,不管男女,只要物质达到一定程度的富足,他/她的需求就会产生变化。
离婚这件事,在我看来并没有错。婚姻的本质就是一种契约,故而没有爱情甚至互相憎恶的人可以因为这契约同床异梦生活一辈子。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幸能够获得相守一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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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热播的网络剧《法医秦明》里有一句台词说的,你以为所有的家庭都该是美满的,但其实不幸才是常态。
那么多不幸的家庭要怎么办呢?人生短短几十年,真的要守着一个不爱的人过下去吗?不离婚还等过年吗?
我是无比向往互相忠诚一生的婚姻,向往越剧《红楼梦》里描述的“春日早起摘花戴,夏夜挑灯把谜猜。添香并立观书画,岁月随影踏苍苔”的美好生活。我也衷心希望世上所有婚姻都是幸福的,一辈子不离不弃。
但《安娜·卡列尼娜》开篇第一句就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各有各的不幸。
陈赫许婧八年恋爱离婚了。王宝强被马蓉婚内出轨。文章出轨了。人民群众高呼着,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然后周迅结婚了,林心如结婚了,舒淇结婚了,张雨绮结婚了,人民群众又高呼着,我又相信爱情了。
其实爱情存在与否和婚姻是否延续是两码事。完全相爱的两个人可能因为生活习惯或者三观差异导致他们无法在婚姻里获得幸福,或许趁早离婚还能相爱下去。而不爱的人,也可能因为其他因素,比如利益,比如孩子,而把婚姻延续下去。
只有在走向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时,不再需要谎言和粉饰,撇开一切来谈的时候,你才可以回答,你这一生有没有爱过一个让你完全不后悔爱过他的人。
离婚,只是原本决定一起生活一生的人,突然不想在一起生活了而已。离婚这种行为本身没有必要遭受道德谴责。道德谴责的对象,应该是家暴,是出轨,是欺骗,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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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分手,与结婚又离婚,除了花费的金钱时间的多少,及感情投入的深浅有所区别之外,其实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异。无法容忍继续和这个人生活下去,不想和他再有未来,就不必自欺欺人。
所以我文章的标题是“分手的样子不要太难看,才对得起那张爱过的脸”。离婚这个词本身就被舆论所谴责,容易让人承受不起,不如说分手好了。
陈赫和许婧离婚其实没什么,久恋不成婚是常态。陈赫的错,重点是在离婚隐瞒公众,离婚有新欢隐瞒公众,离婚有新欢还拉前妻上节目消费感情,离婚有新欢还出书大谈恋爱长跑之道。
他在离婚之前把所有的感情消费的一干二净,分开的时候才会这么难看。如果是协商离婚之后不拖泥带水,不上节目秀恩爱不出书,围观群众舆论的声音也只会是一句“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而不是“渣男出轨不要脸”。
马蓉的错则错的更加明显,是一道送分题。第一,不爱不该结婚生子,第二,爱上别人没有向王宝强坦诚并协商离婚。第三,出轨了还卷着钱跑了,一句道歉都没有。
她但凡出轨之前果断离婚,交割清楚,不要图谋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做出又要情夫又要钱这么缺德的事情,也不会沦落到如今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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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的婚姻观早已比普通大众开放许多。结婚离婚就像谈恋爱分手一样正常。可能在我们凡人看来离婚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但在明星那里,早都不是这样了。
不要欺骗,不要出轨,坦诚相待,过不到一块儿就老老实实离。给曾经的爱人留下最后的好印象,日后好相见。
就如同结婚应该是因为相爱一样,分手也应该是因为曾经相爱,故而应该把伤害降低到最小。不必闹到鸡飞狗跳鱼死网破两败俱伤,留下些美好回忆说不定日后还能旧情复燃。
夕又米和高晓松,王菲和李亚鹏,Selina和张承中,倪妮和冯绍峰(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押韵)。这几对的分手才是分手正确的打开方式。
分手的时候,多想想对方的好处,换一个温和的方式,不要让对方觉得“我当初怎么瞎了眼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既然不能再活在彼此的生活里,就把尚还美好的印象留在彼此的回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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