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缘由
满怀着憧憬与期待,我终于等到了清!明!假!期!
不是因为可以休息,也不是因为多雨的武汉终于放晴。
而是!
豪哥来武汉找我玩啦!嘻嘻嘻!
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大的安排,就打算像普通小情侣一样逛街吃饭看电影,享受一下难得的约会时光。
于是,三天内,两个毫无计划的人,带着一台相机就开始了武汉的假期游。
一路上有多堵我就不多说了,都是泪。
而且在我们堵车堵到哭泣的时候,我们刷到了虎嗅的一篇推送——《来武汉一趟,还你一个崩溃假期》。
豪哥惊呼:“虎嗅怎么知道我来武汉了!”
我尖叫道:“虎嗅怎么知道我要崩溃了!”
总之,我们在:堵车逛街堵车吃饭堵车回家 的行程中结束了三天的旅程。
这里就不赘述了,后期打算做一条这三天旅游的vlog,
如果大家想看的话可以留言点赞加好看哦,嘻嘻。
今天主要是想和大家推荐一部我们在假期看的电影——《调音师》。
那天我们在逛完人从众𠈌的户部巷之后累得半死,于是划着手机准备随便找一部电影看,坐着休息一会。
无意间我就看到了《调音师》——和它9.2的超高评分——这部在我记忆深处多年前就听过的电影名字,再一看简介:
“改编自2010年同名法国悬疑短片”。
没错!就是它!当年仅仅十二分钟就让我大呼过瘾的悬疑短片!
一个失败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为了谋生而装瞎帮客人调钢琴,结果意外“目睹”了一幢杀人事件,这个“盲人”调音师只能假装自己看不见躺在前方血流成河的尸体,然后强迫自己冷静的弹奏钢琴,并且努力不去在意站在自己身后、拿枪指着自己的老妇人。
调音师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只要钢琴声不断,她就不会杀我”。
当镜头拉到老妇人和调音师的背后时,影片戛然而止。
意味深长,耐人寻味。
这部短片让我记忆深刻快有十年之久,也让我对即将观赏的改编版电影多了更多的期待!
一场烧脑大战即将开始!
2.关于剧情
我们的男主角阿卡什是一名假装为盲人的钢琴调音师,他声称自己假装盲人只是为了做测试(这是在西米去阿卡什家拿枪与他对峙时,阿卡什给出的解释),但我个人认为阿卡什只是为了更好的博取人们的同情,以此来获得更多的便利和小费,这些都能从影片的细节处看出来。
某天阿卡什在马路上走时,被骑着小电动的苏菲撞倒了,以为阿卡什是盲人的苏菲心怀愧疚,表示一定要请阿卡什吃一顿饭,在吃饭的过程中苏菲了解到阿卡什虽然是个盲人但却会弹钢琴,于是邀请他来自己家的酒店演奏钢琴。
就这样,阿卡什利用他“盲人”的身份和不错的音乐造诣,在苏菲家的酒店里混得风生水起,拿了很多小费。因为男主所散发的魅力,苏菲(按照剧本的要求)被他深深地吸引了,同时在不经意间阿卡什也引起了国民级演员普拉默的注意力。
普拉默深爱着她的第二任妻子西米,但传闻西米只是贪图普拉默的钱才愿意和他结婚。
总而言之,普拉默为了给西米在结婚纪念日上一个惊喜,于是私下单独邀请阿卡什到他家中进行一场私人钢琴演奏。
剧情到这时已经做好了大致的背景铺垫,各个角色的性格也初见端倪,阿卡什骗子的形象,苏菲的单纯善良,演员普拉默的亲民与和蔼,西米的复杂性格都已经定下基调。
接下来,剧情的发展接上了短片《调音师》的轨道,阿卡什在去演奏的时候撞见西米与警察偷情和已然丧命的普拉默。
扮演盲人的他只能强装镇定不停的弹钢琴,以此掩饰内心的慌乱,而他弹奏的钢琴曲也向观众传达出阿卡什、西米等人的复杂心理。
影片进行到这里,大家就可以换个舒服的姿势,然后运转起自己聪明的大脑,开始跟着导演一起推测下一步剧情的发展了。
反正我是没跟上导演跑完全程,在最后一刻成功的掉队了,还不停地在心里惊呼,感叹“居然还可以这样!”
这些神转折里不仅仅是脑洞的构思,更多的是对人性的一种解读,在面对各种各样利益与诱惑的情况下,每个人做出的选择都会不一样,善与恶就在一念之间。
当然,毕竟标签还打着喜剧片的旗号,其中很多镜头也是在转折的过程中让观众不免惊喜一笑,就比如西米为了测试阿卡什是否是真瞎的时候,戴上了尖叫面具一样,吓得胆小的我狠狠地揪了一把豪哥的手。
3.关于隐喻
What is life ?it depends on the liver.
这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故事也是由此开始。
一开始我并没有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直到阿卡什差点因为肝脏丧命、医生要用西米的肝脏换钱所体现出来的人性之举,才让我明白,或许导演正是用这种一语双关的方式,让人们能在观影之余有着自己的体会与思考。
关于兔子的含义:
影片开始就出现了一只兔子,在特写镜头前我们能发现这是一只盲兔,而不远处有个正在拿枪追赶的农夫;结尾阿卡什在异国他乡与苏菲相遇时,他为苏菲讲述了自己阴差阳错被一只盲兔所救的故事。
首尾呼应的兔子镜头,让我和苏菲一样对男主讲述的故事深信不疑,认为男主怎么这么善良,为什么不和医生一起卖了西米,来用这笔钱治好眼睛,还因此和豪哥吵起来,说怎么可以怀疑男主角。
(后来被豪哥的解释说服,恍然大悟,感觉自己智商掉线了……)
其实我们仔细一想就可以发现男主故事里的破绽。
首先:
他一个盲人是为何可以知道撞上西米车子的是一只兔子而不是其他?
第二:
在服务员给他递手杖的时候,假如他真的是盲人,那他是如何做到都没有摸到手杖的形状,就可以判断那是他的?
第三:
镜头的最后一刻,他用手杖踢开了马路上的易拉罐,由此可见他的眼睛应该是复明了,以他骗人成性的性格,向苏菲讲述的兔子故事也很有可能是他编造的,以此向苏菲展示一个光明的形象。
同时,手杖上的兔子头像或许也是男主的一个隐喻,将自己比作盲兔,将其他坏人比作农夫吧。
小男孩的隐喻:
除了兔子,另外一个让我觉得有隐喻的就是那个偷拍的小男孩。
他从发现阿卡什是装瞎之后,没有质问他,没有直接向其他人揭穿他,而是想方设法去拍摄证据,从而用证据向他人索要“观看费”而从中获利。
这种冷酷的第三人视角和只有利益的做法并不像一个孩子真正会做的事,反倒是很像某种缩影,一种冷眼旁观、利益为重的形象。
4.关于现实
关于影片里的细节我也只想到了这么多,不一定正确,或许更多的转折与隐喻我在二刷、三刷中才能发现。
两个多小时的故事,却在各种转折间将人性抽丝剥茧的展现出来,真实的甚至令我感到害怕。
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片子,有一种我非常喜欢的作者欧·亨利的幽默手法,让人觉得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What is life ?it depends on the liver.
故事从liver开始,也从liver结束,不论我们从中得到什么样的结论与感受,大家且看且品,注意身体,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