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这件事有时欢喜,有时愁人,但的确是件大事儿,也是件难事儿。至少,在我的童年时期印象中,在我从一九九四年寄住在舅舅家的起初,是那样。
之所以这样说,因为我和母亲分开最长的一次是三个月,三个月没有见到母亲没有回过家的我,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哇地一声哭了。在母亲面前哭过千万次,那一次仅仅是因为分别太长。没办法,出门太难,我家离村属小学的路程超过2公里,我才5岁,上学的名额可以解决,可万一跑不过别的小孩咋办,跟着代课的大姨和表哥表姐们在这里上学,路程缩短了一大半,还有了可靠的监护者。可幼小的我离了家门,就不能轻易回家,苦于农事耕耘的母亲也不能轻易来看我,年迈的姥姥和整日奔波于日出日落间的舅舅们更不可能在短短的双休日带我回去看母亲。从我家到舅舅家,不算等车时间,得先坐一个1小时半,再坐一个小时半。如果路途各种原因耽搁,现在人根本不能想象。
最难的情形,记忆里刻了很多。比如有一次,舅舅骑着新买的摩托车载我去看母亲,回去的路上,计算失误,油量不足。舅舅只得回头走,向着距离加油站较近的方向走,加油,重新启程。还有一次,是冬天,特意挑选了一个太阳最大的正午,舅舅载着我和小姨欢欢喜喜回家去看母亲,呼呼的冷风使着劲儿往棉衣里面钻,我被小姨横抱着,脚冻麻了,不能忍受了,即使她把我穿着棉鞋的双脚捂到棉衣里贴着肚皮,我还是哇哇大叫。没办法,停车,在地面上连跳带跺,稍微好点的时候,再慢慢地前行。回去的时候,丢掉了城里亲戚送给我的一顶黄色带围脖毛线帽子,姥姥心疼了好几个冬天。最可恶的一次,是好久等不来车,旁边的人在路边生起了一摊火,热心叫我去烤,我却只顾蹦蹦跳跳,把新买的红鞋烧出了不规则黑边,要知道那是我童年史上最漂亮最洋气最奢侈的一双棉鞋。还有次摩托车困在棉棉土里,赶头走出来人和车全变成白发白须;自行车摔倒在泥水里,幸亏我穿了三层可以脱掉一层。等等之类,出门太难的例证不计其数。
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开始大改变呢?当然是舅舅买车以后。这个巨变对于我来说还是天翻地覆的。一九九六年的某一天,放学踏歌归家的我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高大崭新的中巴车,威风凛凛地堵在窄窄的乡村石子路上,幸亏有舅舅新修的瓷砖新房与他作伴,不然他是否会和那么多布满风霜的纵横沟壑的围观面孔一样,欣喜而害羞。连我这样习惯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屁孩儿也不敢靠近他,不敢用力触摸他。那么多火红的炮竹,用噼里啪啦的欢呼声宣告了他的存在,他的所属,可我还是胆小,只好窃喜,第一次乘坐他的时候真是小心翼翼到极点。
中巴车是不能长久地在家休息的。置办它所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超前独特的眼光,厚沓的资金,在我们这样的小农家庭里毫无疑问是史无前例,在祁连山脚下的小村庄里他的同伴也是凤毛麟角。他得发挥价值,舅舅得靠他过生计,于是按照之前的计划他被安排去载客运营。到现在我也说不清楚那时的渠道和方式,只记得迫于各种压力那辆车换过几次路线,其中一条,是从我家到舅舅家。广告牌,是仅有初中文化的母亲找来我上学用过的毛笔和墨水,找来一面干净的白纸,一笔一画写上毛笔字,最上面挖洞拴绳挂在电线杆上所完工。内容大致是,某乡至某乡的班车在某月某日开通,姓名×××,手机号码×××。我不亦乐乎地掺和其中,也或许某个十字路口的某个早已化成灰多年的广告牌上,还留过鄙人的真迹。这已是两三年后的事,我已回到母亲身边,脑袋里已装了好几个学年的课本,虽不能每日站在那车旁边狐假虎威,吹嘘炫耀,但熟知其中辛酸。后来还有各种插曲,大抵不过相同情形。车有车的寂寞,人有人的苦乐,盈利时得意,失利时丧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最好的一点就是,我家里人出门,好像难度减弱了那么一点点——
假期里依旧去看姥姥,去和哥哥姐姐们玩。就像当初寄住时一样,基本每天早上,会和汽车一起被帅醒。有时还有妹妹,为了去“游门”,帅醒的同时会一骨碌起身穿衣拾掇,在若干分钟以后,就能被载到十里以外的姨妈家门口,如果是秋季,就能去园子里狂吃各种果子了。然后在若干天后乘免费车到市里,再穿新衣带秋果坐本乡大巴回家,那简直,论假期谈资,论阔绰论神气劲儿,舍我其谁。
再后来,姥姥越发年迈,精气神儿大不如前。我们一天天茁壮,多了点儿记挂的心,周末了,想起来了,就去看她。姥姥的家于我是半个老家,想是真的,占姥姥的“便宜”也是真的:随着日子的风生水起,姥姥攒下的零花钱里,我们兄弟姐妹几乎是人人有份了,还有零食,姥姥舍不得吃的,都给我们留着。我的第一本课外书,《志摩的诗》,是花13.5元偷偷在三味书城买的,姥姥曾给了我20.5元,剩下7块加上我自己攒的几块做路费,我在半日内和好朋友进了一回城,第一次出“远门”没告诉家里人,乘坐的是她姑姑家自营的中巴车,向我们每人少收了几块,省下的钱我俩甩开膀子在城里吃了一回麻辣粉,加串儿,每串3毛钱。那书揣回去也是偷着看的,许久以后母亲问我哪来的,因为当时的乡里边不可能买到那样高级别的书,而学校借的书大多很旧且贴着标签,我只好如实作答,出乎意料的是母亲并未生气,反而笑了。
后来的后来还有好多出门的事,有必须轻描淡写的,还有不得不重墨浓彩的。要是回不来了,就叫做出了远门,只是笔墨重了眼泪也会跟着出门。从姥姥开始,姨妈大舅还有身边好多人排队一样永远出了远门。我慢慢知道了,原来出门有时很艰难,有时很容易。比如奶奶走的很慢,慢到她自己不知隔了多少天陆续说了3次她这次真的要走了,才走,受了许多煎熬。又比如姨妈走的太快,赶路途中突然两眼一黑就走完了一生。
当然出远门不是专称,由北至南,由小村落至北上广,也真的很远,有了高科技翅膀,来回倒也利索。这样的远门利于开阔眼界,有机会必须牢牢把握。
日子一天天过去,家里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总之出门给我的印象越发深刻起来,我自己出门的次数越来越多,看别人出门的样子也越来越多感。为什么说多感,因为我发现除了我家亲朋乡邻出门也是件大事,比如说好了搭邻居的车出门却被临时告知坐不下,比如婆婆要出门媳妇不愿意,比如小姑子大姑子习惯了吃白食做嫂子的不愿意选择了找借口出门,等等。乡村人的出门真的可以唠无数个有意思的嗑。我现在是个居住在城市的乡村人,但我的出门也可以唠成长嗑,比如几天不见孩子在视频里她不再看着我哭而是自己玩装作不认识,比如上车了想起重要的事没处理好真想跳下车去,也比如正好窝着火想逃跑恰好赶上出门。
哎,恼人的出门,诱人的出门,唠不完的出门!
后记:出门是个丰富而大容量的话题。时而深刻时而肤浅,时而平民时而官方,时而表义时而隐喻。把这个话题玩得最好的是那么一大批作家,活着,洞察,体悟,追寻,用笔尖替人物策划出门路线。比如吴承恩想要解答一个哲学命题还想批判社会黑暗,又恰好遇上曾经的一位帝王要稳固基业,就派取经人出门;王小波想要表达心中苦闷想要获得社会认同,就派王仙客出门;曹雪芹得不到满意的答复只好派宝玉出门。还有为了达到某种重要目的亲自出门的,比如出差,服役,调任,逃难,游仙游学。结局也是各有不同,有明耀门楣的,有客死他乡的,有欢天喜地的,有抱憾终身的。这样一来作家似乎就占了优势,请笔下人物代自己出行。于是其他群体出门者更甚,亲力亲为之余,现代神器能帮助人类实现“坐地日行八万里”。也难怪,一唠开了,嘴巴也就随着思想出了门,不容易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