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学习了一个知识点,墨菲定律。它是一种心理学效应,是由爱德华·墨菲(Edward A. Murphy)提出的。
墨菲定律的原句是这样的:如果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件事情,而其中一种选择方式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做出这种选择。
我们可以将理论逻辑整出几个要点来深入,以方便继续了解。
一、任何事都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在事情还没有落实到行动前,我们内心的想法都会比较简单,即使深入思考过也只是在自我层面上的思维行为,真正落实下去,环境和周边关系,都在发生你不能控制的范围内】
二、所有的事都会比你预计的时间长;【因为实践行动中没有预估到的事件层出不穷,往往也就在时间周期上拉长了】
三、会出错的事总会出错;【百密一疏中的完美演绎】
四、如果你担心某种情况发生,那么它就更有可能发生。【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心理现象,似乎像一种心理暗示,只是奇怪的是不好的事情总更容易被生活印证】
回退到自己的生活中,似乎自己也明白和观察过自己的这些心理现象,可是我为什么就不能把它总结深挖出来变成定律呢?因为我缺乏完整的思辨逻辑知识体系。这就是硕士研究生几年时间在做的事情,不断的做课题和设计课题,从而培养对于一个现象一种事物的全面理解,深入研究。而这几年还仅仅也是比一般人深入一些的,往后走的博士学习才是真正的自己走的路。而且也仅仅是在自己研究的一个专业和一个方向。所以在以对于观察规律性的认识,以后很长时间的学习探索,这样才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方法。
先要知道,然后觉道,悟道,证道,行道。我们走在路上切记骄傲自满,我们知道的真的很少,有无数的未知在需要我们继续探索,一定要保有谦卑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