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发出轰鸣的长途客车在道路上行驶,道路两边的人工植树飞快的掠过,我的目光紧紧跟随着远去的绿树,直到它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天空很蓝,仿佛里面装满了海水,白色的浮云像是海水里的游鱼,一刻也不停歇的游荡着。这是我最喜欢的景色,在我过去的时光里,我看过无数次这样的蓝天和白云。
说来好笑,在我没注意到的时候,看蓝天和白云的年轻人,已经变成了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了。
我叫苏泊,可能是名字的问题,这些年来总是漂泊的日子居多。
一个三十五的中年男人,早已和青春扯不上半点关系,哪怕腆着脸皮去抓青春的尾巴,也只会被它用尾巴狠狠的甩上一鞭子。所以一个已经不再年轻的中年男人,还是用略带沧桑的文艺气息装饰自己,权当作缅怀过去比较好。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跋涉,长途客车终于从城市里的汽车总站到达了我的家乡。在客车上,我看到家乡的汽车站已经明显的修缮过了,不再是我记忆中的老旧样子。红色的瓦片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像是会发光的宝石镶嵌在上面,在车站的边缘还摆上了木制的长椅,
一个熟悉的,手里提着背包的男人声音映入了我的视线,是我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我在这儿呢!范公子,”我用手支在方形的四周有弧度的车窗上,伸出头,朝那个熟悉的老朋友道。范公子看见我,自然而然的笑了起来,一张延蔓着皱纹的脸,在太阳光的直射下像是向阳的向日葵花。在范公子笑的时候,他的两边眼角,各有一条淡淡的皱纹延伸出来,然后在很小的一段距离后,仿佛长河分流一般的分成几道更小的皱纹。
范公子也看到以一个滑稽姿势趴在车窗上的我了,他朝着我挥手,呼喊我的名字。
“苏泊,你现在的姿势看起来就像一只动物园里讨人发笑的猴子,”范公子和我开玩笑,还是和以前一样,他说话的时候一直喜欢加上各种奇怪的比喻,显然受到了外国文学不小的荼毒。
“辛苦你了,老朋友,”客车停稳以后,我跳下车,给了老朋友一个沉重的拥抱。
我之所以称我的这位老朋友为范公子,不是因为什么雅称,而是实实在在的,他就姓范,名公子。想来范公子的父亲,肯定是个崇尚古典的人,希望自己儿子成为那“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一般的人物。
范公子把手上提着的背包拉起,放在背上,用手在我的肩膀上狠狠敲了一下,以表达他激动的心情。“跟我来,我们回村里,然后我带你去令堂的葬礼,”范公子说道,然后去开他的车,并让我把行李箱从客车下面放置货物的地方拿出来。
我刚有些好转的心情又阴郁起来,还带着很多的愧疚。
这些年来一直在外辗转,每在一个城市呆过半年左右的光景,以为自己看懂了这座城市的时候就会离开,沿着地图去往另一个城市。说来惭愧,在家里呆着的日子,倒远远比不上在外地的日子。
我又向范公子投以感激的目光,即使我知道他从来不会对朋友计较。
我自小就没有父亲,母亲抚养我长大成人,却没有在长大以后尽心孝道,在我一直追寻理想的旅程里,都是范公子在照顾我的母亲。我以为,母亲不会这么快就去世,因为母亲的身体一直都很健康,每隔两年也都会去医院做全身检查,可谁知道,疾病之所以为人恐惧,正是因为它的突然到来和不可揣度。
范公子开着自己的车过来,我把行李箱放到汽车的后备箱,拉开车门,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尽管车子里摆着一个散发着化学香味的香薰,车子里的皮革味道依然让我有些晕沉。
“怎么,还是没有习惯这种味道,”范公子笑着说道,“你一直在外面飘荡,竟然还没有习惯车子里的气味。”
我摆摆手,示意范公子停下来:“你也知道我没有多少积蓄,出门打车总是要贵些,一般都是坐公交车,去远地方的时候也有地铁,至于要跨越城市,不是有火车吗?”
“你也知道你没多少积蓄?”范公子又笑了,我看见那两条浅浅的皱纹又从他的眼角延伸出来。范公子说:“你是根本没积蓄吧,我在市里做的那个编辑工作,可是接收了你所有的稿子,就算你有其他意外的收入,也存不下多少钱来。”
我点头,表示确实如此,虽然爱好写作已经有很多年了,也拥有了自己固定的一些粉丝,在小范围内有些名气,可若说通过写作得到了多少钱,那还真的没有多少,即使范公子每次都把我的稿子按最高资格算,也不过勉强足够日常开销而已。
说话间,我已经听到丧乐的节奏声了,范公子的车速并不是很慢,一下子我就看到了一个由白布搭起来的棚子,一些我不太熟的远方亲戚聚集在一起说着闲话,距离太远了,我听不到他们在谈论什么。
主持丧事的法师指挥着手下的人,敲起铜锣,打响皮鼓,嘴里用方言快速喊着我听不懂的咒语,不知道的是身边配乐的声音太多,还是法师的喊声太晦涩难懂,作为一个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我听不懂这种方言。响起来的锣鼓声压低了所有人闲聊的声音,大家都被吸引过来,范公子拉着我,找到我的远房亲戚们,然后就去置办相关的事宜了。
范公子的步伐快速又不显杂乱,表现出一种快而不乱的节奏,我看着他开始忙活起来,把前来帮忙的乡邻安排的井井有条。
我恍然间觉得,范公子似乎要比我,更像是大棚中央里那个女人的儿子。我苦笑一声,再次在心底为自己的任性和不负责任道歉,然后和远方亲戚攀谈了起来,这些亲戚中,年龄大的我都见过,有些还是我儿时的玩伴,只有那些小家伙们我不认识。一个自幼待我极好的婶婶拉起我的手,一个一个的指给我看,这个扎着羊角辫的是我堂兄的女儿,那个满脸红光的是我堂妹的儿子,还有那边正在吹风扇的几个……不知不觉间,我都已经认过好几个侄子外甥了。
大约半个小时后,丧葬队的法师停止了晦涩不清的吟唱,同时锣鼓声也停歇了,我正奇怪呢,就听到周围人大声招呼着那些自愿前来帮忙的乡亲,说,吃饭了。
我看看手上的机械表,时针正指向十二点的刻度,哦,原来已经是中午,该吃饭了。
婶婶带我穿过人渐渐多起来的大棚,来到屋里坐下,和亲友们坐在一起。范公子也在这里,不过一会儿他就出去了,和婶婶一起招呼宾客。
饭桌上,堂兄问我,“这几年做了什么工作?过的怎么样?”我苦笑,亲戚间的谈笑大抵上也就是这些事情了,还没朋友间相处来的轻松自在。“没做什么事,还是老样子,写写稿子赚点钱,”我回答道,堂兄见我没有说话的兴致,以为我还沉浸在悲伤里,便去找其他人攀谈去了。我在酒桌上开了一罐啤酒,就着啤酒吃着鸡肉和海带丝,听亲戚们闲扯,无非就是些乡里的老事,新闻上拿来博眼球的异闻,还有各家孩子的脾性,学习成绩如何如何罢了。我忽然觉得手上的筷子变重了,碗里的菜也变得索然无味,便拿着啤酒离了人群,托起一条塑料凳子独自坐在外面来。
太阳光超出我想象的强烈,我左手拿着啤酒,右手拿着塑料凳,选了一棵树,背对太阳,在树荫下面坐下来。
“怎么出来了?不在里面坐,外面可热的很,”一只手敲打在我的肩膀上,我不用回头,也知道是谁,这是范公子惯用的打招呼方式。
“不太习惯,还是外面安静一些,”我实说道,范公子是最了解我的人之一,他自然知晓我不喜欢太嘈杂的环境。
范公子不知从哪里也搬来一个塑料凳,在我旁边坐下,开一罐啤酒,“你不能总是这样,说真的,我怕你哪天真的得了抑郁症,那可就糟了。”
我举起啤酒,范公子自然而然的就伸手过来,两罐酒撞击在一起,激起浑浊的酒花,“哪这么容易,再说你也知道,我就是这么个性子。”
范公子耸耸肩,表示无可奈何,我们两个不再说话,只是一味的喝着酒,被冰镇过的啤酒从口腔进到胃里,顿时全身的热气都为之一散。范公子忽然对我说,“苏泊,你有没有想过找一个女人?”我惊讶的望着范公子,不理解他为什么忽然提起这个,范公子挠挠头,不太好意思的说道,“你不觉得,嗯……一个正常男人,不都需要一个女人吗?况且你也三十好几了,别真的等到老了还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滚,老子正常着呢!”我没好气的道,一只手推在范公子身上,差点把他从凳子上掀翻,“我只是,一个人生活惯了,不喜欢别人踏进我的生活而已。”
“况且,我不会老的。”我说,范公子重新坐好,看我的眼神有些意味深长。
“我没病,你不用这么看我,”我躲开范公子的目光,嫌弃的吼道,“我会一直年轻下去,我的灵魂将会一直停留在十年前二十五岁的年纪,我的心将永远不会衰老,我将一直年轻!”
“这样就好,我还真怕你想不开,你们这些文艺工作者,就没一个脑子正常的。”范公子笑呵呵的说道,同时往自己嘴里灌下一口啤酒。
“你可是个文学编辑,依你的话,你脑子岂不是也不正常?”我对范公子嘲讽道。
“对啊,我也是个疯子,”范公子毫不避讳,直接的承认了,我看着他那张厚颜无耻的脸,他脸上的皱纹似乎每一条都在大叫着,奈何不了我吧。我很想拿起手上的啤酒一罐子砸过去,但我还是忍住了,毕竟罐子里的酒还没喝完。
如果为了砸某个混蛋的脸,而浪费了一罐酒,那可真的离疯子不远了。
我沉默的喝酒,液体入口,为我驱散体内的热气,范公子喝酒喝的比我快多了,很快就喝完了一罐,他把喝空了的铝罐一丢,就丢进了房子前面的垃圾桶里,这种技艺连我也不禁要啧啧称赞。
范公子起身,准备离开,离开之前抛下了一句话,却让我平静的心湖翻涌起巨大的潮水,握着啤酒的手都忍不住颤抖起来。范公子说,“白洋结婚了,就在两个月前的事,没通知我们这些老朋友,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一些我本以为自己已经遗忘了的,古老悠久的记忆,仿佛日光一样直接照耀在我的灵魂深处里,日光已经不止是灼伤皮肤,而是变成强烈了千百倍的激光,在我的灵魂上镌刻出悲壮的挽歌。
在不知道多少年的时光里,我孜孜不倦的追逐着理想,享受旅途路上的孤独。我本以为自己的心湖早已平静下来不会再泛起波澜,但仅仅一个名字的重量,就能化作千万吨的陨石,把我的沉稳和安静击的粉碎。
有关于那个名字的一切信息,都能左右我的情绪,让我为之欣喜和悲伤。毕竟那个人的名字,伴随了我一整个早已逝去的枯萎的青春。
周围的喧闹声越发高了,孩子们和一些少年聚在一起大声讨论着,他们的桌子上有烟和打开了的酒,其中一个明显还没有一十八岁的少年竟然还把头发染成了黄色,我环顾四周,发现并没有人来阻止他们。老人们正沉浸在葬礼严肃的氛围里,面色沉重;和我一样的中年人们互相扯着家常,彼此敬酒,一片其乐融融的景象。
可是这里是葬礼啊,这是我死去的母亲的葬礼啊,不是交换人情的酒局!
我想起来好些年以前看过的一部美国的西部电影,里面的老警长说:如果在二十年以前,你告诉我大街上会有年轻人染着各种颜色的头发,打着怪异的鼻环,那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此刻我正是有这样的感慨,当我还是少年的时候,我是万万无法想象现在的社会现象的,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人类反而越来越丧失前进的勇气,一味享受和颓靡。人类在追求所谓的自由与利益的同时,也任性的抛弃了古老的传统和礼仪,就像一个喜欢上电子游戏的孩子,丢掉了父母赠送给他的书本。
可能,像我这样不再年轻的人,是真的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或许范公子说的没有错,像我这样的人,像我固执的抱守着传统,充斥着文艺气息的迂腐的人,就应该永远停留在上世纪的九十年代,不该随时光一起跨过那个难遇的千禧年。
我从来没有认真的去观察过时代的变化,但我却是真真实实的感受过的。自我创作的初期开始直到我事业的高峰,几乎每个月都会有读者给我来信,有时是老式的书信,有时则是网络的电子邮件,读者们真挚的情感灌满了每一个文字,他们向我诉说烦恼,抒发感慨,也会与我分享他们内心的喜悦。每当我收到那些稚嫩的,甚至可以说是幼稚的来信,我都会由衷的激动,远远超过我收到的那些成熟的,拥有优美措辞的来信,因为我知道稚嫩的笔法来自于孩子们,我们这些老人终究是要死去的,孩子才是未来的希望,这就是文字与思想的碰撞,是老一辈人与新生代的薪火相传。
可是时代发展的速度太快了,种子没有发芽就已经在泥土里腐朽溃烂,当网络文学兴起以后,年轻的孩子们争相涌入互联网的大海里,动辄百万字的小说故事让我惊异,苍白的情节和荒诞的手法让我震惊,什么时候,文学也开始变的这么廉价?难道人们喜欢那些千篇一律的叙述手法,要超过喜欢文字里蕴含的强烈真挚的情感吗?
我摇摇头,把那些浮躁的想法从脑海里赶出去,拿出手机打开电子邮箱,找到那个能让我的文字瞬间跨越无数公里到达目的地的邮箱地址,然后开始犹豫。作为一个已经在故人心中消失不见的人,一个多年来以躅躅独行的人,面对我曾爱过的女子,在得知她找到自己的归宿以后,能不能寄去一封道贺的邮件?
半个小时以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点亮手机屏幕,开始写下那些在我脑海里盘桓已久的话:
“致我……”
在写出开头两个字,我就迟疑了,无数的形容词和称谓在我心中跳跃旋转,在这封邮件的开头,我该怎么去称呼她?
在早已断了联系的多年以后,我将再次通过信件的方式与她进行很可能只是单向的交流,我却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称谓才比较合适。我所深爱过的人,我曾经的恋人,还是我阔别已久的友人?
终于,我下定决心,开始写道:
“致我的老朋友——白洋:可能有些唐突,但我依然想向你表达最诚恳的祝愿,你在多年的奔波流徙之后,找到了你认为值得托付一生的人,这真是一件极为值得庆贺的事。记得在我们年轻的时候,你曾说过,你这一生没有远大的理想,却对平凡的生活十分向往,在你给我看过的日记里,我依稀还记得,你曾这样写过:每一个凡人的生平都翻涌着惊涛骇浪,但不论他辉煌时如何闪耀,最终也还是要回归平凡中来,哪怕是高傲的战神阿瑞斯,在永生不灭的无数万年里,战神宫殿内流逝的大多数时光也波澜不动,平凡才是最适应人生的真谛。”
“我现在暂停了我的旅行,回到了我的家乡,参加我母亲的葬礼。我见到了我的许多亲戚,但是和他们并没有可以一起讨论的话题,长久坚持着苦行僧式的生活风格,让我和他们格格不入,在这么漫长的岁月里,我再也没能遇到一个像你一样的了解我的人。当然,我没有半点想要挽回你,以及破坏你来之不易的爱情的念头,我只是有些感慨——如你这般了解我的人,竟然不是我这一类的人,说出来不太通顺,但你应该能够理解。”
“明天,我将送我的母亲回归大地,在我的家乡,人们依然倾向于土葬,而不是把死去之人的遗体送进火化炉,让焚化的骨灰与助燃物的渣滓混合在一起。当我处理完家乡这边的事情后,我将再次独自踏上旅程,这一次我想重新走一回年轻时候走过的路,沿着时光的路径一一去看望过去时常与我们举行聚会的人,其中也会包括你,希望你不要把我拒之门外。”
“最后,衷心的祝愿你幸福——苏泊。”
写完了以后,我没有照过去的习惯检查一遍,而是直接按下了发送键,我生怕自己的勇气不够,在最后一秒退缩了。
一道清澈的声音从手机里发出来,告诉我邮件已经成功的发送出去了,我不禁又开始胡思乱想。要是白洋没有看邮箱,或者白洋已经不再用这个邮箱的地址怎么办?白洋看到发件人上的署名是我,可能会直接把我写的邮件拖进垃圾堆。
我此刻的神态,正像一个懵懂的少年偷偷把表白的情话写在纸上,然后趁别人不注意,塞进了喜欢的女生的桌子里,然后满心忐忑,既希望被她所看到,又害怕被她丢掉。
“真让人怀念呐,”我感叹道,同时心底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那是一个中年男人在追忆过去时独有的情绪。
它象征着年华已去,最好的岁月已经消失,在人生剩下的漫长光阴里,都不再有能哪一个阶段能与青春相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