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子西:春秋有三子西:郑之公孙夏(子产同宗兄弟)、楚宜申、楚公子申。本章有人指楚国的令尹,名申。 楚平王庶出长子,楚昭王兄。初为申公,后为右司马。前506年吴军攻入郢都,楚昭王出逃。次年,秦军援楚,子西率楚军配合秦军击败吴军。郢都收复后,被任为令尹。前489年昭王死后,拥立昭王之子熊章为楚君,是为楚惠王。后又召回流亡在吴的王孙胜(白公胜),前479年被白公胜杀。
有人问子产是个怎样的人。孔子说:“是个有恩惠于人的人。”又问子西。孔子说:“他呀!他呀!”又问管仲。孔子说:“他是个有才干的人,他把伯氏骈邑的三百家夺走,使伯氏终生吃粗茶淡饭,直到老死也没有怨言。”
【感悟】
本章是孔子知人论世之言。
[唐以前古注]皇疏:“言子产之德于民,不吝家资,拯救于民,甚有恩惠,故云惠人也。子产德行流于后世,有古人之遗风。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子西自招杀身之祸,孔子不足挂齿;伯氏食邑时。家资丰足。夺邑之后,食粗粝以终余年。不有怨言。明管仲夺之当理。故不怨也。”
管仲在齐国推行内政改革时,为了解决军备不足问题,实行“轻过而移诸甲兵”的办法,让有罪之人用兵器和铜铁来赎罪,此举一出,齐国很快就实现“甲兵大足”。对于那些犯有重罪的贵族大夫,管仲则依法剥夺其家产食邑,免除死罪,贬为庶人。伯氏因犯有重罪,本当诛杀,管仲依据新法令,将其骈邑三百户收归公室,以抵死罪。伯氏感念管仲法外开恩,得以保全性命,因此饭疏食而终老无怨言。
“管仲夺伯氏骈邑”之事充分体现了齐国在推行法治进程中的灵活性,既坚持依法治国的刚性约束,又体现亲疏有别的人文关怀,这种刚柔并重的为政策略是有别于三晋法家的。
本章得出三组问答的逻辑顺序为:从子产为政宽而不溺,可得善终;谈到子西识人不当宽而近溺,自取其死;再谈到管仲宽猛相济,乃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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