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打算在黄昏的时候出发
搭一辆车去远方
今晚那儿有我友人的盛宴
我急忙穿好衣服推门而出
迎面扑来的是街上闷热的欲望
我轻轻一跃跳入人的河里
外面下起了小雨
雨滴轻飘飘地像我年轻的岁月
我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
我心里什么都没有,就像没有痛苦
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就像每个人都拥有
继续走,继续失去,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
没错,我正是听了汪峰的这首《青春》后,离开我所生活的城市的。人们总说,离开总得有个理由,为爱情,为梦想,为事业,为学业,可我竟是为了这首歌,或者其中的歌词,第一次离开了我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县城。
我叫沈炎,今年十七岁,在县一中念高二,在校运会三天中的第二天的时候,就是那个我在操场上坐在课桌上听《青春》的下午,“我打算在黄昏时候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每听到这两句,我就觉得在这样的情境下独自出发会无比宏大。特别是当夕阳就要没于学校操场后面的那做山丘时,我越发觉得这种夕阳下的离别,血色而壮烈。
运动会开了差不多整整一天,只剩下一两个比赛项目,而且是上午预赛里挑选出来的人进行决赛,我又是个从来都与决赛无缘的人。其它同学有的在跑道旁边苟延残喘,有的在班级据点打扑克,对运动会都并无多大兴致,只有那几个最听话的女生,声嘶力竭地在那边给几个为班级争荣誉的“体育健儿”当着拉拉队。这个县城的四季分明,从这个季节就能感受得到,才初秋的日子,就能够嗅到浓浓的秋意,又有哪个季节比秋天更适合壮烈地离开?没错,是时候出去看看了!
我从桌子上跳下,摘掉耳塞,对懒懒地坐在旁边的水狗说:“我要出一趟远门,明天早上老班点名问起我的时候,就说我病了,其它的你就不用管了。”水狗“嗯”声应答。
水狗是我的同桌兼死党,这家伙寡言少语,也从不多问,交待给他的事情,他会一字不差地完成。我怀疑他是不是患有某种程度上的孤僻症,或者轻度的人格分裂。当然这人格分裂,并够不上艺术家的那种为艺术献身的人格分裂,是他压根儿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格分裂。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我也多少有些孤僻,但我觉得我说话的时候,就是我思考的时候,而水狗总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昧着良心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能获得一种优越感,水狗就像一个忠诚不二的仆人,好像上辈子或者上上辈子,上八辈子我就是他的主子一样。但也摸着良心说,对水狗我并无半点虚情假意地利用,我甚至觉得对他无比亏欠,好像我的优越全部建立在他的迟钝之上,而他又似乎毫不介意,或者毫不知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水狗会对我这么“仗义”,或许只因是同桌吧,要是换成别的人跟他同桌,水狗应该也是一样的忠诚不二。而且,我想要是换成一个姑娘跟他同桌,水狗的下场应该更加幸福地悲惨。于是这场出发,伴随着水狗的一声“嗯”,就这样成行了,就好像圣经里说的那样简单“就这么成了”,事实上,也就是这样简单。
[二]
在班上,其实我并不是个异端或者特类。不请假、不给班主任卖一个面子就出去的人,应该是那些异端特类干出来的。我既不是拔尖的优等生,也不是无可救药的拉班级平均分,我只是成绩平平地混迹在理科班里,并且平时还能帮着提升下班级的平均分,性格倒是有几分孤僻,也没太多人缘,平时想到什么,就会闷着脑袋去做。
爬过插满玻璃渣子的围墙,走在县城的街道上,P3里单曲循环着《青春》,更加觉得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自己。回到自己租的房子里,将几件衣服塞进包,望了一眼贴在床头的艾弗森海报,又瞄了眼丢在书桌角落里的吉他,末了,付之一笑,挎上包,锁了门。在院子里的晾衣绳上扯下晾晒的内裤和毛巾,其他绳子上还晾着隔壁姑娘们的胸罩,这时候,大概有不超过0.5秒的邪念从头脑里闪过。像我们这样的乡下孩子,一进中学,就开始在县城里独立生活。初中的时候,还会规规矩矩住在学校里的宿舍里。但到了高中,大多数都搬出了学校,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也就是这点好,让我们拥有极大的自由,只每一个月放月假的时候才回家一次,老师也不会因为找不到人而给家里打电话,因为乡下没有普及到人手一个手机或者每家一个电话。这样的独立生活,也让我们学会了怎样去勇敢面对这个时代的尖锐。我坚信每个时代都有它为了生存而不得已的阴暗的难处,也正是这些阴暗的难处,一直让这些尖锐茁壮成长、生生不息,也让我们茁壮成长、生生不息。
21世纪前,是接连不断的战争,到了稍微文明一些的21世纪,人们依旧要从各种阴暗的缝隙里来求生存。疾病,气候,饥饿,灾荒,或者仅仅是竞争,总之就是这些尖锐的东西,要求我们变得坚忍。而这些尖锐,我也会心甘情愿地理解它的难处,尽管我不知道它们到底有多难,为何要这么难,或许是人们还难改人类文明史以来得到普遍验证的真理:竞争比合作,更能让时代几步,更能让社会进步。
我将内裤和毛巾塞进了包里,然后义无反顾地出发了。
首先得搭汽车去樊城,然后坐火车南下到武汉,那个我期待了很久的城市。之所以期待,只因为它是个大城市、是湖北省的省会、是物理老师在课堂上讲着怎样潇洒地在光谷的大洋百货里购物时,我觉着的牛逼、是那个大樊城四倍,大我所生活的县城4×30倍的城市、还是一个以为我只要跨过了武汉长江大桥,我就算到达了中国南方的城市。总之,我要去大城市看一看,不让我这个山里的孩子,十七八年以来,还鼠目寸光。既然要去大城市,那就先拿武汉开刀。
[三]
搭上了去樊城的最后一班车,在车上除了兴奋,还有些紧张。兴奋的是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终于离我扬长而去;紧张的是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迎接一个怎样陌生的城市。这种兴奋和紧张在我到樊城晚上八点钟下车的时候,依然还保持着。
在樊城下了车,走在马路上,终于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城市。尽管是在夜里,视线有些局限,但已足够兴奋。可面对着突如其来的陌生暗夜,又会觉着无所适从,尽管它灯红酒绿如此繁华,可一切的繁华都与我不会有半点关系。看着那些来往的车辆和行人,我也不知道这繁华是给谁欣赏的。我只想尽快找个地方,将自己藏起来,然后独自小心翼翼地打量这城市。可是我要看的是武汉,不能只满足于樊城这夜色,而且在晚上坐火车独自去另外一座陌生的城市,会更显得多壮观牛逼。于是决定在樊城也不多逗留了,直接去武汉。立马赶往火车站买了去武汉的火车票,还去小卖部买了瓶水,坐在候车室里听歌候车,以及打量窗外这座城市。心里虽然是兴奋而紧张的,但却毫无重量,正像耳机里刚刚飘过的那句“我心里什么都没有,就像没有痛苦,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就像每个人都拥有”。我瞬间觉得自己像个为了保护战场上身后的弟兄,而扛着炸药包冲在前面将要就义的英雄一样,大义凛然!
第一次排队买火车票,第一次排队检票进站,第一次为自己的远行全力独自担待。不过,当跟大家一起挤在候车室里的时候,心中也只有破罐子破摔、赶鸭子上架的无畏。我跟着蜂拥人群一起挤入站台,当眼中看到那一节一节的铁皮车厢,我的血脉就开始膨胀,我就要坐火车了,就要钻进眼前这家伙的肚皮里,开始我牛逼的旅程。我挥汗如雨地钻了进去,然后只静坐在深夜的车厢里,不与陌生的人打任何眼神照面,只听着列车与车轨有节奏的撞击声,感受着这些从未体验过的新鲜,并且这新鲜,在心里一直涌了很久很久,迟迟不肯落下。我想内心的这种汹涌,一定是让我看人们的眼神都变成了惊悚和防备。
火车在我的眼里一直都是那么神圣,充满了十足的文艺范儿。每当我看到在樊城上学的朋友们在铁轨上摆pose的照片,我觉得他们都是牛逼兮兮。那一格一格的枕木连接起来的铁轨向远方绵亘而去,不知道那头通向的是怎样一个神秘而精彩的世界,而也只有火车能带你过去并帮你揭晓答案。还有那动情的火车汽笛声,是多么悠扬打动人心,仿佛就是代替离开的人们向站台上送别的亲人说的告别心语,心碎且动听:
嘟——我就要离开了
嘟——不要想念我
嘟——我会很快回来
嘟——保重
火车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多么有意思的发明。
而现在,我正在用这个人类文明史上有意思的发明去发现铁轨另一端的重大秘密。至于重大秘密大概会是什么,那也无关紧要,只因为是未知,所以才去探索。
[四]
火车到达武汉是凌晨一点,出火车站,才发觉这是个比樊城要光亮很多倍的城市。当一同出站的人陆陆续续被出租车和私家车接走之后,出站的路上就基本上只剩下了我一个人。路灯的昏黄灯光终于还是掩饰不过武汉凌晨街道的清寒,虽然我也有勇气坐在路灯照不到的阴暗处,依偎着挎包直到天亮,可是我最终还是走进了路边的一家平民旅店。穿过贴满各种传单的旧楼道,上了二楼,要身份证登记,幸好出来时从抽屉里带了刚刚才办下来的身份证,要了个25元/晚的普通房间。跟到樊城时的感觉一样,我需要一个藏匿自己的房间,再去慢慢打量一个城市。
在旅馆的公共洗手间里洗漱完,回到房间掀开窗帘,向窗外的街道望了望,依然昏暗清寒,而房间也显得太过安静。只是到现在,我还总结不出此行的意义。我竟然莫名其妙地来到了这城市,毫无任何具有一丁点说服力的理由,要是说理由是因为听了汪峰的这首《青春》,谁都会觉得荒诞,可我就是听着它而来。上一刻我还在学校的操场上,坐看夕阳,这一刻,我便把自己埋在了这陌生的都市之夜,无亲无故。
开着电视,听着窗外偶尔一辆出租车刷地开过去的声音,不知道是几分钟后,我才在疲倦里睡了过去。第二日一大早就醒了,首先想去武汉长江大桥凭栏临风,看看长江的浩荡和武汉长江大桥的雄壮。可是对于一个对大街上的红绿灯都还感到新奇的人,找到去武汉长江大桥的公交车似乎更具挑战。只是,后来想到,反正又不愁时间,能走多少是多少。直接退了房,潇洒地走出去。而且后来我也发现,用脚步去丈量这城市的时候,会更加让我清楚地记得走过的路,也更加觉得真实。一路走一路问,终于走到了长江大桥,远处的黄鹤楼也可望见,以及还有其他一些不知名的高楼。如果要对这些高楼都做一番慨叹,除了逼人的高,似乎再没有别的慨叹点。这些高楼,甚至让我只想退避。
长江大桥和长江的气势都不叫人失望,只是仿佛没人为它们的气势而来,无论是桥下的火车,还是桥上的行人汽车,都只是匆匆而过。比起叫他们欣赏这里的气势,似乎他们有更精彩的生活值得去快速追赶和奔波,也或许是因为他们在这城市里生活得久,早已对这大江大桥习以为常。如果这大江大桥足够安静,我想我也能够站在桥的中央对着江面深情凝望。可听着这汽车开过去的吵闹,只有避之不及的心情。除了对车顶上牵着电线的公交车觉着新奇之外,头脑里似乎再也装不进其他东西。比这江面还浩瀚的城市,无休无止、不知疲倦的喧嚣运转。我甚至天真地在想:它这么浩瀚,这么喧嚣,这么坚硬,人们能彼此用心交流并听见么?而人们的心是否也获得过安宁?对于一个慕名而来的乡下陌生人,这里的接待方式是不是让他更觉得格格不入?
之前我还想过去逛逛物理老师吹牛逼的光谷大洋百货,还去武大华科朝圣下大学生活,但似乎都已不再必要。我想我还没有独立到足够坚忍,来面对这个时代尖锐阴暗的难处,只能停留在理解这些难处的层面,我应该回归到我该处于的阶段,静享无忧烂漫与安宁,不必急于超前。虽然我能在远方陌生的市井缓悠悠地走街串巷,不靠亲不贴故地随性从容且无名,但当我以为过往就要随着这城市的夕阳和陌生的人群冲释尽的时候,某些声音又会在心头将记忆收割,并在耳边不断扬起。是来自故乡小城的声音么?
是我的家人的关爱?
是老师的焦急催促?
是水狗的忠诚不二?
还是小城的平静安然?
在这个陌生的大都市,我的呼吸都是急促的,急促到仿佛自己马上就将死去。当我听到身边唰唰开过的汽车,当我看到灰暗的天空,当我感受着这节奏,我真想自己的旁边有一个拿着魔棒的天使,念着咒语“小、小、小”,把我变小,然后我就慢慢地缩小成一个玩偶,倒在地上,对这个世界不再有任何感知,躲去了这一切的喧闹与不安。或者天使拿着魔棒对我一点,我就从这个城市里消失了,不带走对这个城市的任何感触地消失,消失到另外一个地方的时候,我也不会记得在这里的任何一点一滴。我想,我还只是个渴望爱和被爱的“孩子”,尽管我也是拿着这次出行来让自己早早地成长,成长到足够坚强地接纳和包容这个时代的尖锐。可是,当我在这个城市的马路上聆听的时候,心中只有释放不去的孤苦,我依旧无比怀念故乡小城的声音:
家人的关爱;
老师的焦急催促;
水狗的忠诚不二;
小城的平静安然。
安安静静回到了我的小城,老师也没对我这个既不拔尖也不拖后腿的学生询问或刁难,而是相信了我交待给水狗的鬼话。我也像平日里的自己,没有对谁提起这几天的过往,对水狗提也是白提,对别人则不需要提。只是,我更加相信了那句话:每个时代都有它阴暗的难处,并且,每个人都会用自己坚忍的方式,来为这个时代阴暗的难处来买单。
回头再想想当初一意出去时听着的《青春》:
“我打算在黄昏的时候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我想,当初汪峰写这歌时,也是想逃离那城市,搭一辆车去远方吧,而且,这远方应该是小镇,或者乡村,而非城市。我又想,如果我当初搭一辆车向西走,朝着敦煌、乌鲁木齐的方向,一路迎着的是都是金黄的夕阳,这出行会不会更贴近这歌词意境?更要显得壮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