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生来就被爱着,父母亲戚甚至陌生人,后来又有了好些朋友,亦或是邂逅爱情、二者兼得,再后来又把爱传递给夫妻孩子,有余力者还能贡献社会。所谓责任,大抵就是爱的另一个名字吧。
梁启超先生说“凡属于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他便有了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凡属于我自己打定主意要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
先生的话我理解得不够深刻。受人好处,自然要回报,现在不行可以记在心里,有朝一日有能力了再报答;自己想不想做的,那是自己的事,做与不做全凭心,打定想做,自然也就提上日程。只是,什么是应该做的?
好像没有什么是我们必须要做的,生死是自己的事;也没有什么是我们必须不能做的,连生死都是自己的,还有什么是不能做的?大抵是漏了两样东西吧:我们是社会人,我们爱与被爱。
百度百科解释社会人是在社会学中指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的完整意义上的人,与“经济人”相对。通过社会化,使自然人在适应社会环境、参与社会生活、学习社会规范、履行社会角色的过程中,逐渐认识自我,并获得社会的认可,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确实难免会受伤心寒,但总的来说,爱与被爱更多,栀心觉得这也是我们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
生来我们就是社会的一份子,是父母的孩子、是亲戚的亲戚、是老师的学生、是朋友的朋友、是爱人的爱人、还是孩子的父母、病人的希望……我们的生死,或许并不只属于我们自己。在社会关系中我们因为爱与被爱,扮演不同角色,以满足自己和被满足相关联的人,如果不去做或者接受这些人事物,我们自然就逐渐脱离群众和逐渐独立于社会生活之外。
可是基因里就是群居生活的我们,又哪能完全不想去爱谁,或者去拒绝谁的爱独立其外?我们是被爱的承担者,更是爱的执行者。梁先生说的“凡属于我应该做的事”,栀心现在觉得,作为群居动物的社会人,这本性就是我们的应该。我们的确有选择爱或被爱的权利,却也想被谁爱着,把谁爱着。
应该,或许就是察觉情理,顺其自然。在被父母爱时感到高兴,也逐渐产生想孝敬父母的念头;在伤心失落时被朋友安慰,产生感激或回报的念头;在被陌生人帮助鼓励后,产生感激之心,力所能及时也帮助陌生人……
我们是生命的过客、是经济的流动点、也是情感的流动点。被爱的时候,好好被爱,爱的时候,好好去爱,这大概就是应该,这大概就是责任。孩子时做孩子,读书时读书,朋友做好朋友,爱情谈好爱情,工作时工作,成家时顾家……
这样说来,此时此刻现阶段应该做的,学生好好读书、爱人好好爱人、在某职位就是好好做事。至于剩下的时间和心里所想,想抓住和守护的人事物,其实,也只是父母安康、家庭和睦、孩子可以有一个温馨和谐的家,亦或是不同的大家的不同选择,这些没有人要求一定达到怎样怎样程度,但不断为这些而努力追求,并不可耻,再提起时也不必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