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部书读到近尾声的时候,作者终于仁慈地向我这个痴儿解释了“荆棘鸟”的原因。
“我们各自心中都有某些不愿意摒弃的东西,即使这个东西使我们痛苦得要死。我们就是这样,就像古老的凯尔特传说中的荆棘鸟,泣血而啼,呕出了血淋淋的心而死。咱们自己制造了自己的荆棘,而且从来不计其代价,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忍受痛苦的煎熬,并且告诉自己这非常值得。”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无论是菲,还是梅吉,亦或是朱思婷,三代女人,都悲剧得异曲同工,追求自己得不到的爱情,爱上年龄很大且身份高贵的男人,万幸最后能有个善终的。
我想起了席慕容的一首诗“总有些不能忘记又不得不放弃的心愿,总有些不忍不舍又不肯去触犯的界限”。如果早知道结局,你我也还是会执迷不悔,这,是宿命,是轮回。
整部小说共50多万字,从二月底到四月初,中间的其他书都晃眼而过了,却实实在在认真重温了它,因为期间发生了一些事,在读书过程中能明显感觉心绪在变化,没有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那彻夜不眠的哀嚎与难过,终于让我更懂得了痛苦的力量。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那个时候,梅吉9岁,拉尔夫28岁,一个是随全家从新西兰来德罗海达投奔姑姑的小姑娘,一个是在基尔地区行走受富裕的孤孀(正是梅吉姑姑)青睐的年轻教父。那天傍晚,在厚厚尘土中出现的让人惊艳的男子,蹲在她面前,用坚定柔和又充满了友爱的双手搂着她问“啊!你是谁呀?”“梅吉”他说道。是他带她去新家,告诉他们基础设施,对他们友善又体贴。这个人,就像能轻易得到别人的尊敬和爱戴一样,也赢得了克利里家庭的好感,除了老大弗兰克,他讨厌这个臻至完美的男人。
看过很多相守相伴的故事,经年在他们眼中不过一瞬,因为和那人一起的日子是那样快活又飞速啊,谁去数其中韶华。直到,直到意识到那不被世俗不被自己接受的情愫,彼时17岁的梅吉偷偷爱着拉尔夫,拉尔夫也自认为掩人耳目地去关照梅吉,姑母玛丽对拉尔夫有多青睐,就有多讨厌她那青春洋溢的侄女,这个女人,死前改遗产,让拉尔夫去选择,是要前程还是爱情。其实,他哪儿得选,只能是前程,拿着玛丽的遗产一部分当敲门砖,这位三十多岁的神父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如果神职也属职业的话。而他留给克利里的钱,是遗传的小小部分,却还是让这群安分守己的大大小小安居乐业心满意足了。倘若每个人都不那么觉得好处都是自己应得的而知足的话,会少多少恩怨啊。
拉尔夫总是在离开,自认为是对大家都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逃避,他躲过梅吉家人的狐疑,躲过了梅吉的热情,也错过了梅吉的仓促婚礼,这女孩痴蠢,嫁不得所心爱的人,就嫁给长得和他相似的劳工卢克,婚后的卢克慢慢暴露本性,自私自利,敛财无情,独断鲁莽,把好好的富家小姐剥削个光,再遣她去当保姆,一切为了他的农场主梦,讨厌鬼卢克和天真的梅吉也折磨得心力憔悴。
可是我也恨拉尔夫,这男人就不该出现在梅吉生命中,那么好的一个人,整整半生的陪伴,明明相爱,却每一次更想靠近的时候就跑得远远的了。要是跑了不回来了还好,偏偏也是多情的人,也放不下女孩,时不时回来撩一下,一面伺奉着主,一面背叛着主,对一个人精神上的折磨到如斯地步也是够狠,可是怪谁呢,这是他自己造的荆棘。
最终梅吉从她爱的神父那儿得到了一个至若珍宝的孩子,这孩子和他父亲完美得如出一辙,却也逃不过命运,志愿去当神父,在他26岁的时候,救人溺水身亡了。之前写《穆斯林的葬礼》书评时大言不惭跟健康说“死是故事的升华”,可是,我不想死,不想每一个被热爱的角色死去,永恒的纪念抵不过朝夕相处,离开从来不是好的事情,可从来是我们一直要经历的事情。昨天跟娃娃讲睡前故事,讲了《红豆》这首诗,讲了《外婆的澎湖湾》这首歌,把那个顽皮小霸王讲得快哭了,一直嚷着我好难过啊,可不可以没有人死啊,可不可以不分开啊。
我得承认这本书的魅力,于是我忘不了德罗海达这个地方,关于澳大利亚,是从初中开始就憧憬一定要去的地方,不是那个华人比土著多,移民投资留学人员眼中的烧钱又无消遣的澳洲,是地广人稀,有很多神奇生物,被海洋包围的富饶之地澳洲,悉尼,墨尔本,堪培拉,都是计划中的目的地,而通过作者的眼,我那么清晰预览了所期待的美,所想象的美,虽然已经过去很久,久到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可是,美有自我延续的能力,美只会改变其表现形式而不会消失,无论是梅吉眼中的丰富多彩的环境,还是我脑中的层出不穷的画面,它们,都是存在的。
如果明知爱而不得,敢不敢全身心投入去爱?敢的吧,能遇到心动的人实在是难得的事,至少现在,我还有想要去认识他的勇气,从问他叫什么名字开始。
你的家,你的德罗海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