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合同期内公司裁员很多人都已经知道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那么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的情况有没有补偿金呢?
最常见的是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期满,如果再续签合同可以签署无固定期合同的情况下,此时公司就提出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有什么权益需要维护?
来自体验员“。”的自述:
我在一家家具厂做装配工已经7年了,中间续签过一次劳动合同,这次合同即将到期前公司通知我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并给我一个月的时间找工作,一个月后将为我办理离职。
在和一个朋友说完这事之后他和我说,我可以拿到至少7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在他推荐下我安装了“劳资簿”,并从中找到我现在的情况,才知道我可以拿到与我工作年限相等月数的补偿金,有7个月的工资。但是我现在并没有任何能够证明的,是需要将证据进行补齐的,按照“劳资簿”中的指导,我开始收集相关的证据。当收集完所有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之后,我找到厂里的人事,告诉他们我为厂里工作了7年,应该能拿到7个月的补偿金。
刚开始厂里的人事找各种理由说我这要求不合理,不可能拿到,甚至发动我的线长,同事一起对我进行劝说。但是在我给他们看了“劳资簿”中的法律法规后,他们也迷惑了,以前很多这样离职的同事原来都亏了。
人事部的领导也知道了这件事并找到我,在听完我的要求后同意向我支付7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并且要求我立刻办理离职手续并多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
过了一段时间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一个工友听说我合同到期离职是有经济补偿的,向我询问他半年前合同到期从家具厂离职,是否还能要到补偿。我再次咨询了那位朋友,他告诉我和这个工友,补偿追讨的时限是一年。一年之内只要补齐证据仍然可以向仲裁申请追讨。
首先,如果一个正规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第二次续订合同或在同一企业连续规定满十年时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法律法规中也明确要求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待遇但劳动者拒绝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特别注意:半年前离职的工友这个情况。劳动争议仲裁的诉讼时效,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在一年之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