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集团公司,日常会遇到这个问题,经过思考提供几个解决方案。
1、分清总部与分部的责权,避免总部管的过多使分部无自主权,避免空白地段双方都管增加沟通成本;总部更多要履行规划职责,分部更多是执行;总部要管控干部任免,分部主要是对中层以下员工有任免权
2、实施分级管控,总部精力有限,要抓大放小,可依据公司规模、管理成熟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管控重点放在新公司和薄弱公司
3、实施管控前总部需做好服务。分部有时候不配合是因为总部老在发号施令,真正有问题需要解决时也没有好办法、建议供分部参考,还要责怪分部不按总部要求办事,所以从昨天开始我要求hr优先处理分公司问题,不管解决与否24小时必须回复进度;第二,分公司提出的问题如果我们审批未通过与分部沟通时必须有解决方案提供,不允许直接回复办不了。
4、总部任何方案除从战略高度要求必须执行的外,其他方案必须符合各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同时应该取得分部总经理同意,我们的方案不能是坐在家里想出来的,必须深入一线,同时要做好方案的营销工作,让接收方自己认同而非靠权力强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