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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绝对是最有灵性的动物,是人最忠诚的朋友,疯狗例外。我深以为然。
小黑是一条全身无杂毛的纯黑色小狗。它来的那天傍晚,我刚放羊回来,从幺叔手里接过萌萌的它,隔着柔软的狗毛摸着那肉嘟嘟的小肚子,怎么也不舍得放手。我随口就给它取名小黑。从此,小黑就成了我家里的一员。和老马一样,小黑也是家里得力助手。
自从小黑来后,骑马放牧时,身边就多了个小黑点。时前时后,忽左忽右,或是沉默慢行于身侧,间或吠叫狂奔赶牛羊。小黑给我们的放牧带来了更多的热闹与欢笑。
常言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家里只有一前一后两间带阁楼的木材屋子,是爸妈结婚时分到的家产。后屋是主卧,前屋是餐厅兼客厅,厅中央有一个用木板作围而主体为黄泥砌成的火炉,天冷时节,一家人在此围炭取暖,同时,厨房也从屋后那个依土坎和屋檐搭成小小窝棚迁到此。我们兄弟的床在阁楼后半部,前半部是用来凉农作物的。家贫屋小,小黑就只能卧在正门与水缸间的地上,没有现在爱狗人士为他们的狗儿狗女准备的暖窝,更别提穿狗儿狗女的爸妈为它们添置的合体衣服,最多就是寒冬腊月在地上给它铺一屋干稻草。但,小黑夜夜睡于此,甚是安稳。
汤汤水水,粗茶淡饭,小黑也渐渐长大。山林间,时常能看见一道黑色的闪电追赶野兔,那就是它了。山里野兔其实也不多,都是在土铳喷射的黑火药铁沙子下逃出生天的主,逃命的本领,那是杠杠滴,外加身板小,能钻灌木丛,能进小石缝。所以,小黑也是经过几番苦战,多次出击,才逮住了一只灰兔,让我们在年关之前就打了一次牙祭。
要说世间最可怕的是什么?人性绝对当仁不让。有的人,白天在阳光下灿烂,晚上在夜色中阴暗。在九十年代,我们那个地方小偷小摸的人不少,虽说小麻窝就四户人家,且皆贫穷。但是我们的贫穷并没有限制盗贼的眼界,毕竟圈里的牛马羊,棚里的鸡,甚至是灶台上熏的的腊肉,都是好东西。所以,偶尔还是听说谁谁家少了只鸡,谁谁家腊肉少了一块。所以,每家每户都养一两条狗。小黑也加入了防盗队,偶尔半夜三更也会跟着狗哥狗姐们狂吠,告诉主人,生人半夜不睡觉,不请自来个夜班。它们还曾从路过我家屋后的盗贼手中解救出隔壁寨子被偷的牛。
因为靠近主路,小黑总是第一时间发现敌情,偶尔还会半夜追赶盗贼,每次都全身而退。它也因此上了盗贼的必杀名单。
有一天晚上,小黑狂吠出击,没跑多远,声音就戛然而止。爸马上出门去看,月光下没有小黑的身影,也不见夜行人,喊之也没有回应。第二天早上,门前的地上,空荡荡的。过了几天,饥肠辘辘的小黑风尘仆仆地回来了,围在我们身边不停的转,还不停地摇着尾巴欢叫,向我们诉说着回家的喜乐。当然,我们也很高兴。原来,小黑也如老马,识得回家的路。小黑吃了在大盆汤饭,就爬在门前睡觉,养精蓄锐。
其后不久的一个清晨,我们发现小黑又不在草垫上睡觉。想想昨夜里并没有听到狗叫,所以也没有多想。然而,这一次,小黑没有再回来。后来,有知情人不慎漏嘴,我们才知道,不到两岁的小黑是吃了熟人投喂的掺了药的食物,最终成为了投食者的下酒菜。这些人,和从老马尸身上割肉下酒的人一样,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沾亲带故的同村人。
果然,有的人,他活着活着,就成了为了一己之私而胡作非为的毫无人性的疯狗。这种人,远不如小黑,让人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