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朋友说我俩是此情可待成追忆,我到觉得当时一切已枉然。你是我第一个认真喜欢的人,也是第一个勇敢表白的人,也是第一个拒绝我的人。嗯所有的第一次都是为你。第一次为你喝醉,第一次为你流泪,第一次为你折了满满一千零一只纸鹤,第一次爱上为你写三行情书,我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喜欢的这么认真。
结束后我认真看过我给你写的信给你的日记,每一篇都是我单纯的小心思,每一个字都容纳着我说不完的深情,喜欢你流露在字里行间。
那时的你喜欢短发女生,我为你剪掉了十七年的长发;你说你喜欢席慕容,我为你手抄了许多席慕容的情诗;你说你喜欢唱歌,我努力的让自己跑调不那么严重;最后你说你不再喜欢我,我也只能默默离开,给你留下一本你喜欢的诗集。我在开头写了一句,你好,再见,珍重。
现在再写起你,我真的想了好久,只是觉得我忘不了你,好难过,我有了新的恋情,有了新生活,为什么你还要再在我的生活里面纠缠。我喜欢曾经的你,曾经爱穿格子衬衫爱笑的你,而现在你成熟了,我也长大了,我们不适合在一起了,毕竟曾经深爱过,毕竟曾经伤害过。
朋友都叫你东子,我偏偏喜欢叫你阿东,像港剧里面的仔仔,我仔细研究过你的脸,你算是瓜子脸,不算大,白白的,剃的是平头,脸上没什么痘痘也没什么风霜,很干净,右边眼角有颗泪痣,有两颗对称的好看的虎牙,没有酒窝,我却看醉了。不得不承认你的确很好看,长的很精致,瘦瘦高高的,手指细长的,眼睛不大但是很亮 ,我跌进你眼底深情的墨色湖堤。
其实我忘不了你。那怎么办,忘不了就忘不了吧,不都说第一个喜欢的人总是深刻难忘的吗。嗯就让你在藏记忆深处。
喜欢你的时候流行这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现在流行的却是,人生何必如初见,但求相看两不厌。 时过境迁,我不再爱你,你也不再是个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