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主义“是十九世纪产生出来的一个“方法论式“的哲学流派;它是针对当时各项研究越来越专业化、孤立化而提出来的,说明万事万物其实是一个整体,它们后面都有一种“结构“(抽象概念)在联结,就象任何对立的双方,后面都有一种“关系“在牵引,这“关系“就是“结构“。这很像弗洛伊德说的“潜意识”,就是题目中说的“本我“。
弗洛伊德创建的精神分析学派把人的心理分成潜意识、前意识和意识三个层次。
潜意识,指人的本能冲动、被压抑的欲望及其替代物(如梦、癔症),其内部以“力比多”(性力)为动力源。潜意识的主要特征是非理性、无道德性、反社会性、不可知性,这些为人类社会、道德伦理和宗教法律所不容许的东西,具有强烈心理能量的负荷(力比多的作用),并总是按照快乐原则去追求满足。潜意识是心理深层的基础和人类活动的内驱力,它决定着人的全部有意识的生活。
前意识,指潜意识中可召回的部分,人们能够回忆起来的经验。
意识,指心理的表面部分,是同外界接触直接感知到的稍纵即逝的心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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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意识理论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的核心。按照这一理论,人类和个人的一切心理活动的基础是潜意识。潜意识是人类心理最底层或最深层的结构。
潜意识具有原始性,在意识中也是最“生动“的。表现在三方面:①它是始终不停地活动着的;② 它的活动是毫无掩饰的,采取了赤裸裸的形式;③ 它是最有力量的,任何对于它的压制,只能造成它更大的反抗。
当然在进一步的成长过程中,由于受到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各种教育,在个人心理活动中会慢慢地形成“自我”或“超我”(Superego)的意识。
就像潜意识决定着人类一切心理活动的基本特征一样,“结构”也是人类的一种原始精神产物。当然,我们也不好捉摸,只能通过它所形成的体系——神话、亲属系统、交换结构、语言结构、文物等——去接近它。
或者说,结构就是一种抽象概念,它来源于自然;它站在形式与内容的背后,完成它们的统一。怎么理解?
自然界是可感知的实体,它有自身的客观规律。自然界的一切都是按照这些客观规律而运动。这些自然规律具有稳定的性质,长期支配着各种自然现象。同时,这些自然规律又互相联系在一起,使整个自然界连接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自然规律在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在空间上的连接性,以及这些连续性和连接性的固定性,长期影响着人类的生活,同时也制约着社会生活。
在斯特劳斯(法国哲学家)看来,自然界的统一性和秩序的稳定性就像制造蛋糕的“模子”一样,刻画出人类认识和行动的模样,使人们在世代相传的长期活动中,不知不觉地遵守着它们。这种习惯的形成,就使得人的头脑也形成了一种“模子”——它的形状、样态同自然界的原型模子是相同的。
慢慢地,这些头脑中的“模子”就成为一种先天的“结构”,在人的头脑中固定下来。它一旦固定下来,人们在认识和活动时,就不知不觉地以它作为标准来处理自己的社会生活。(这种把自然界的关系移植到社会生活中的能力,就是所谓“模拟”。)
这就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接近、类似。
在弗洛伊德看来,潜意识的本性是好动的,它随时随地都企图表现自己,但它毕竟受到意识的限制。另一方面,从产生根源来看,潜意识是在人类幼年时期无意识形成的——它是幼年意识的沉积物和压缩品,被积蓄在心理的最底层。斯特劳斯所说的“模拟”能力及由此能力产生出来的“结构”,则是前人受自然结构影响而形成的先天的东西,它和潜意识的相似之处,在于它的主动性和“无意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