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司法制度,是指专⻔司法机构或者其他司法机构(包括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司法组织),应⽤法律处理未成年⼈犯罪和不良⾏为案件,以达到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健康成⻓、防治未成年⼈犯罪和不良⾏为这两个⽬标的专⻔司法制度。未成年⼈司法社会⼯作是司法社会⼯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社会⼯作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未成年⼈,是拥有法律和社会⼯作双重知识背景的社会⼯作者,以未成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为服务⽬标,与刑事、⺠事等司法机关或⾏政机构合作⽽开展的社会调查、教育矫正、合适成年⼈、被害⼈救助以及⺠事观护等各项服务的统称。
我国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内容:
• 维权类少年司法社会⼯作服务:合适成年⼈服务;被害⼈救助服务;⺠事观护服务
• 预防犯罪类服务:不良⾏为未成年⼈⼲预服务;严重不良⾏为未成年⼈矫治服务
• 矫正类社会⼯作服务:违法未成年⼈训诫教育服务;涉罪未成年⼈社会调查服务;涉罪未成年⼈教育矫正服务
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的基本特征:
• ⾸先,国内各地未成年⼈司法社会⼯作发展路径差异显著,然殊途同归。
• 其次,国内地区未成年⼈司法社会⼯作发展不平衡特征显著。
• 再次,各个司法机关对社会⼯作接纳的程度差异显著。
• 最后,未成年⼈司法社会⼯作服务的专业化发展⽔平有待进⼀步提升
在我国少年司法社会⼯作实践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从制度、机制、内容等多个⽅⾯建构完整的少年司法社会⼯作的服务体系是实践者的重要使命,同时,从法学、社会⼯作等学科等视⻆出发研究与建构少年司法社会⼯作的理论体系则是学界的艰巨任务。⾏与思的紧密结合与彼此促进是未来中国少年司法社会⼯作健康发展的唯⼀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