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试结束后,中心校按照原来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的"三率"评比方案对各学校、班级、学科综合进行评比。
评比结果一出来,可说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有人说:这种评比方案既考虑了全体学生(指人平分、及格率),也考虑了优秀学生(优秀率),方案周全可行。也有人说:某些学校、班级,由于生源足学生基本功扎实,无论如何他们是否努力都会名列前茅,而又有一部分学校班级因生源差、学生底子薄习惯差再努力也赶不上前者,不合理。为解决这一矛盾,因而就产生了"增值评比"方案一说,即按上次考试结果为基数,以进步的多少为基准进行评比。
“增值"方案是可以让那些学生差的学校、老师看到了生机,看到了希望而无话可说,从而调动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以促教育的发展。然而单一的以"增值"论英雄,却打击了另一部分生源充足学生基础好的学校、老师,他们成绩好,无论人平分、及格率、优秀率、前25%、50%本来就占高位,原本就没有什么增值空间,让他们如何进步,如何提升,如何增值。这不打消了这部分人的积极主动性吗?
事情就这么现实,凡事都有利也有弊。每一方案的出台,都将维护一部分,打击一部分,重点是看这一方案的利与弊关系,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若利大于弊,则可行;若弊大于利则不可行。
每一方案的出台,都是为了工作之需要,事业之发展。能否将"三率"评比与"增值"评比合二为一,使二者相互兼容,既考虑前者,又照顾后者,同时结合实际状况设定更加合理的评比方案,使绝大多数为之努力呢?既便是利用"三率"、"增值"兼容评比,各自的权重大小还需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