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躲在厕所里,避开先生练习歌曲。这只是一个很小的表现机会,他展示早已为人熟知的唱歌才华而已。
进浴室的一瞬间,我看见一堆需要清洗的衣物,然而,我想,我愿意为他干这些琐事。我不懂音乐,也不爱,但我爱才华,还在很小的时候我就看花季雨季,有个细节说女才子为了一个更有才华的才子,终于成了妇人。我模模糊糊地觉得,一直这样觉得,我的一生,也是在等着被一个人驾驭,加“的。意味着我愿意为了他的事业牺牲我的事业。
不管是神探夏洛克还是小说里光芒四射的人物,给我的激动都是一样的——很快,我在现实中看见先生的眼光是带着光芒,他脸上打了一层柔光,他有禁欲的光芒,我是在自己的生活里理解天才的所谓种种矛盾。
我知道他不是,我知道文学给一个角色渡的金随时会褪去。可是没有这层光芒,也就没有我爱的文学。我和他讲过多次,不要在长旅途里讲公司的人和八卦了。多次未果,我们沉默,然后又回到老话题。这几次,我开始演讲我的读书心得,我们的知识结构有重叠,但方向并不一致,他不是什么时候都赞成我的观点,但当我发完宏篇大论之后,他通常会有长长的沉默。我知道,我就是知道,他在重新体会爱上我的感觉。就像无数次我看着他忍不住拥抱他,无法分清自己是抱着这个人,还是我钟情的所有角色。如果,他是我想象中的那种方式爱我的话。
这就是爱的光辉。进化论告诉我们,一切爱情或性或婚姻的预约只不过是为了在残酷的竞争中保存基因,尤其女性,定会被有才华的人吸引。这个问题我又在年少的时候思考过——才华的比拼无止境,当你在特定的时空找了个认为某个方向最有特质的人,后来却发现,还有更厉害的呢?还好,我们都是凡人,于是,世界得以稳定。
才华之光,照耀我们,引领我们。而才华暗灭之时,才是生活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