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广州的第八日,老天眷顾,难得一直以来的好天气。闲来无事,蜷在被子里回忆年少傻事。第一次来广州,还是一名彻头彻尾迷妹的我,怀揣着所有的零用钱也不够买一张飞广州的机票,在五宿机场打电话给室友让人火速送来300块!?「舍友一万次飞白眼」只为一睹那个爱了很久很久人的模样。那年我19岁,第一次独自飞行,目的地就是这里。那时我在天河体育场看完演唱会接受了福建卫视某娱乐节目对迷妹们的采访,哈哈哈~这是对着屏幕打字都能笑出声的经历!想一想,我真的为喜欢的人做过好多可爱的傻事,比如,三个月啃馒头,只为一张当时天价的演唱会门票;走街串巷“卖唱”,就为给男友买了一件漂亮的风衣;跑到北京当“漂”,群演结束都没钱坐300路,问同行的妹纸“借”了一块,她当时就说这是这辈子都还不了的钱。
果不其然,不明觉厉。
那天在群里说我们都是《当代歌坛》的死忠粉,把零用钱都交给了出版社,做为对老粉儿的回馈,咱也上过《当》,一张照片,旁边写到:“仔迷,礼物齐备,人也漂亮。”当时站在我旁边的是现在畅销书作家--辉姑娘。
长久以来,我以这种孤芳自赏的状态疯狂成长。年少时不顾及别人的目光,下巴高高扬起,用冷漠掩盖稚嫩,用不屑隐藏拙劣。可是啊,还是那时的自己可爱一些呢,不计得失、不问收获,忠于内心,取悦自我。
现在,好难。
似乎现在所有的人都是待价而沽,付出之前总要算一笔貌似精明的糊涂账,最终失掉了初心,变得麻木不仁。
还是喜欢原来的自己呢。老阿姨的回忆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