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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PYY陪睡国内某著名投资公司的大佬ZL,粉丝们纷纷表示不能接受,我们家PYY怎么可能做这么低级的事情呢?宁愿看到他出柜也不愿相信他陪睡。
在实锤落定之前,这些都是空穴来风,人家工作室不是都发声明了么?不过我相信,就算是真的,以ZL先生的能耐和段位,此事不了了之的可能性也较大,你看,连热搜都被撤了吧。
其实娱乐新闻我并不是特别关心,我倒是对人们的很多固有观念感兴趣,怎么陪睡就成了低级的事情了?
陪睡,就是牺牲肉体去换取其他利益,之所以说牺牲,因为其中一方是非自愿地进行肉体交流,否则就不叫陪了。
这很低级吗?如果这很低级,那么人们的核心思想其实是在说,刻意地牺牲自己去迎合对方需求,以期望达到某些利益,就是低级的事。
内核挖出来了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人们平时在做的很多事都是很低级的,比如陪笑,你是不是经常能发现某个领导笑了以后,大家都会一起笑?按照人们的定义,这就是很低级的事,因为你本来不想笑啊,但为了不让领导显得尴尬,又不想不合群,于是笑了,这就不是想换取利益了么?
不过人们最多形容这样的人为“谄媚”,或者是“媚俗”,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词。
因为首先,这样的场景不少,有时连自己都不得不这么做,所以不太容易“恶言相向”;其次,由于牺牲较小,也不足以换取到什么大的利益,所以认为不足挂齿。
但你去细看,其实规则是一样的,大牺牲换大利益,小牺牲换小利益,内核是没有区别的,不信你问问那些连陪笑都不做的人,在他们眼里陪笑一样是低级。
人们通常会把哪些事情叫作低级?
一个是自己真正鄙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会把恶趣味的东西叫作低级,那是人们真正觉得上不了台面的,是打心眼里瞧不起的。
再一个是自己想做又做不到或不敢做的,并且跟自己有一些利益冲突,是“假装”打心眼里瞧不起的。
比如陪睡,影响了社会的公平竞争,也就是自己所处的群体会吃亏。其实这样想是错了的,因为社会从来没有过竞争法则,说公平竞争的都是学校思维,哦,学校也早已不是以前那套了,越高的学历教育越不是以前那套。
那么如果自己想做又做不到,但跟自己没有利益冲突,甚至是于己有利的呢?那就是大英雄,比如还是陪睡,古代那些个和亲的,那些个牺牲肉体去搞乱敌国人心的,都是大英雄,因为对自己也有利嘛。
所以如果陪睡换国家利益,对国民来讲,是大义,换的是个人利益呢,就是低级,废话,你换个人利益我又得不了好处,如果自己就是那个敌国国民,那简直就是罪不可赦了。
很多人会把自己真瞧不起和假瞧不起给搞混了,为了自尊心,常常会把“假瞧不起”当成“真瞧不起”,我来给你一个区分的方法,很简单,你记住法律框架里的两个“凡是”:
凡是自己能做到,但不屑去做的,这里的不屑去做指的是嫌利益太小,看不上,或者是真没意思,那这个是真瞧不起;
凡是自己做不到的,或碍于社会压力不敢做而对方做到且损害了己方所处群体利益的,都是假瞧不起。这种“瞧不起”是试图用社会整体压力来让少部分人不这么干或少这么干,以便让己方群体有更多的竞争优势。
前段时间大家都在热议投行潜规则实习生的案例,认为这种恶劣的潜规则破坏了职场生态,让那些靠肉体的人平步青云,显然对认真做事的人很不利。
其实你想想,那些职场课教你的是什么?单单是认真做好手头事吗?不尽然吧,而之所以你觉得肉体这个代价特别重要,是因为你的道德感教你不能这么做,你会受到谴责,无论是社会上的还是内心里的。
既然如此,那你自己不做不就可以了?毕竟道德是拿来约束自己的,法律才是约束所有人的。
那也不行,我不做别人做,我不就吃亏了,所以你真正怀疑的是道德本身,为什么别人可以不遵从我遵从的道德?为什么我执意做个有道德的“好人”却要吃亏呢?我无法抛弃道德,那只能是你不能这么做,你要这么做,我就得谴责你。
看,人们的心理活动一直都是很丰富的,只是并没有多少人去认真解构,就算去解构,解构出来的要么不够深刻,要么就是为了安全感而屈从大多数人的利益指向,这样的思考就没有什么价值。
其实人的肉体并没有那么多的意义,除了装灵魂之用,同时也是自己的资源,臭皮囊一副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