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系列》

一、男人和狗

他总是掉东西。

若是没有那些梦,他会真的以为就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东西不见了,意外无处不在,而他只不过是多了些。

他的妻子在厨柜面前,对着电磁炉小声地抱怨,嘀咕的间歇把厨具弄得叮当砰砰地不停。“你干脆把你自己丢掉算了,我谢谢你。”口气一如既往地暴戾。他赶紧后退一步,还是没能躲开那飞向脑袋的餐巾,上面的水溅开,他把手里的餐巾展开,取下一根头发,黄色的,发尾分叉开来,妻子的头发,他小心翼翼地放进垃圾桶里。

和昨晚一样,十一点整洗漱完毕,就爬上了床,但是今晚却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想赶快入眠,惹来妻子的猛掐,嘶嘶抽了会儿气,轻声轻脚地走出房间。在这个时候,他看见约翰逊站立在院里的一块暗黄灯光下等他。看见他来,约翰逊脸上涂满焦急的等待掉落一地,飞奔过来在他身下打转,尾巴摇起来打到他的手,刚被掐的地方又生生疼了起来,他这才想起来,今晚没有喂约翰逊吃饭。这是他每天的工作,今晚却忘了。这是妻子去买的一条金毛犬,妻子觉得应该让家里充满洋味,显得特别文化,查了好几天的英文字典,最后在他看报纸的时候,对他说:“这狗叫约翰逊了,好听吧,每天你记得喂他饭,我先带他出去看看老吴的巧巧。”他从报纸里转过头去,妻子衣服的红色像满月般的镜子,他透过那面镜子不放心地盯着狗看。回过神来,报纸四四方方的,像一个中规中矩的老男人,他赶紧丢下报纸,因为,刚才他看见了昨晚梦里的那条金毛犬。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做这些梦的呢?去厨房拿了剩菜剩饭过来倒给约翰逊,他躺在旁边的草地上,开始了思考。

又来了,好像也是在自家院子里,自己手里握着一条狗链子,很大的金毛犬,毛的色泽非常雪亮,对自己很亲热的样子,但是他绝不相信这只看起来像是发光的金毛犬他会认识。就连链子上镶的全是发光的宝石,他不敢置信地摸了摸,第一次敢把院子里的勋章菊扯下来,别在狗的头上,其他的因参差交叠无法辨识是什么花,就没有摘。那些菊花都是妻子的宝贝,满满半院子,他这个时候没有多想,牵着这只富贵的狗走上大街。

像是急着在赶路,去赶火车或轮船,仿佛要到遥远地方。狗却走得及慢,他着急地提着链子打算从人群中逆向穿过,由于只有他往反方向走,狗侧过身子来挡住了别人,狗链上的宝石被某名陌生女人碰掉了两个,他刨开人群,数了下,居然是三个。他弯腰捡,赫然发现路上铺满各式各样的宝石,不知谁的。但是他记得自己的,他精确地捡起三个,虽然混杂其中,亦能辨认自己的宝石异于其他。他得意起来,正要走,忽然蹿出一名女人拦着她,责备他是小偷。此时,刚才把他狗链宝石蹭掉的陌生女人也堵了过来,细细地笑着。他立马明白一件事:他要倒大霉了。

他仔细看着脚下大大小小的宝石,一下子就都没了光泽,全是些粗糙的石头。他向她们解释:“我的宝石跟这里的不一样。”她们二人反问:“如何证明那是你的?”

于是,毫无疑问,他被问倒,怎么去证明原本不需证明的东西?虽然明知道女人天生是他的敌人,并且这两名女人恶意刁难,可是,虽然无法以强有力的证据道破它们的妄想,但是女人总是这样,恶意地诘问他的无辜。

梦中,他高高举起狗链向地上摔去,像泼水一样,宝石悉数掉到地上。他笑起来:“那!都是你的了!都是你们的!”

他捡起狗链,狗却突然消失在他的梦里。

二、女人和茶

“从街叶的败叶里/清道夫扫出去了/一张少女的小影”翻过这张泛黄的卡片,背面有一抹还未干透的血迹,才印上去没一会儿,手指的血早已经止了,刚才在书房里的小灾难仿佛又倒了回去。女人幻想着死亡的甜蜜,从旁边拿过茶具,想要泡上一杯茶,醒醒神。

夏虫声渐长,把寂静拉得天宽地阔,女人倏然晕眩,脑袋里面像是盛满沸腾不止的水,片片茶叶抽筋似地无限张力,绿意崩裂开来。她拿起文稿,翻到文末,“未完待续”,文稿的最后一页标示着。

阅读着这摞旧稿,真像死了几十年了,时间太久,心境也不复存在,然而在翻相册回忆的时候想起了它们,又不能假装自己没有干过这些蠢事儿,女人抬抬镜框,盯着“未完待续”,半天都没能移开视线,她清楚地知道,这几个字的出现,意味着无论好坏,也得给它一个结论,或者,给自己一个交代。

“… …我只身走进夜里,夜今晚36码。”女人想起老家院子里的栀子花,每到夜里,她睡不着,母亲就带她去院子摘那纯白的栀子,紧握着她的手,母亲说,栀子来自泥土。它们懂心的,会陪着你。一股似有似无的熟悉感渐渐聚拢起来,在夜晚和栀子、旧日与现在之间,边界逐渐消融,意象相互渗透。女人吃了一惊,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她把鞋子放好,静卧在草地上,如佛。一九九二。一九九二。她连着念了两遍,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疑问像极闷在鼻孔里面发痒但怎么也打不出来的喷嚏,她逼迫自己回忆以前的事。啜了口茶,她知道,如果想要剖开故事的真相,就必须把自己弄痛、弄麻了,才有气力,往下走。

那时年轻,长得清秀,是没有经过什么大风浪的寻常人家女儿,有人也说是小家碧玉。青春在她身上闪烁着,所以总是睁着水灵灵的眼睛钻进爱情的神圣国度里宣读自己一字一句铭记于心的海誓,低叹着不为人知的山盟。也谈过一两次失败的恋爱,像她这样娇小美丽的女子,从校园时代便开始在月夜下秘密地编织无猜的世界,无限宽广,无限甜蜜。她这么做,也就这么向前寻觅,但她没有想到自己会刚出校就一脚踩进了另一个家园。

男人倒也大方,送了很多东西,千疮百孔的生活里,情债也越积越多。而青春也被时光沒收,女人只剩下做梦的欲望,梦里,浮的时候以为终于熬出头了,沉的时候如在千层炼狱… …回忆直插入眼,痛得女人眼睛紧闭,死死地。

家里的座机再也没有响起来后,她就开始使劲地记认。在这栋房子里,女人记得很仔细,连哪里最后容易起尘灰都知道,并且每天看看房间检查实况,就连茶几上的那只玫瑰今天还剩几片花瓣都记在心里。

但是她突然记不起那手稿里那首关于少女的诗是多少年前记下来的,那么美的东西啊。过了一会儿,女人把文稿全部抱起来,丢进黄昏的池塘。复而弯下腰去,穿上鞋子,女人对自己说,是的,上楼左转第一道门就是卧室。卧室门口墙上,挂着一幅和他一起在云南的油画,他坐在水边,我画的他,旁边圆形的古典灯罩总是流出黄黄的光,我知道的,我知道的。

女人站起来,人走,茶凉。

三、男人和姜汤

女儿淋了雨回来,脸烧得通红。他急得在屋里团团转,微微一汗,把敷着额头的帕子取下来放进盆里,看着女儿,兀自低头揉着抹布,用力一拧,水珠都还回去,沥沥。

药也喂了,烧却不退,天已黯然了,车灯如流萤穿梭,织出一匹匹冷风,女儿左右动了动身子,手嫌热从被子下面伸了出来,他顺势掌着她的手,握在手心里,紧紧的,仿佛她已是流萤。

很多年前,妻子就是这样在他手中离开。妻子是个温静如晨的女子,天下素人无量数, 素心者少,妻子可不就是那秀丽如菊的女子。她嫁给他的时候,是真正地把身、语、意都签署给了他。她白天在学校工作,下班回家烧饭洗衣;他的工作地点稍远,时常晚归,偶尔加班,她都先睡了。但是他一进家门,就闻得到家的香,电锅里总温着饭、菜、或粥品,偶尔一张短短的留字,好象她一直不寐的待着。他吃饱了,兀自收拾清理,才进了房,为了不吵醒她,也不开灯,蹑手蹑脚地从口袋里掏出街头买来的小东西,轻轻放在她的床头。

而他忽然想起那一碗姜汤。他依稀记得姜汤但不肯定那碗姜汤是否存在,也惊愕为什么会想起一碗姜汤,还和自己的妻子相关,他并不确定那碗姜汤是什么味道,因为他怀疑自己到底喝没有喝,他真真切切地不知。

好像也是一个平凡的冬夜,雨下得稀疏,夜里加班,又错过了最后一班车,打车到一半的路程,咬咬牙下车走了回家。进门的时候喷嚏响得把妻子吵醒,妻子披着件外套急忙走了出来,他受了风寒。做妻子的她,含着泪去厨房找出几个老姜。之后躺在温暖的床上,他睡了过去。

他并不确定一只姜能否发挥神奇的效力,但因为家里只有这个顶梁柱,做父亲又做母亲的生活,即意味着哪怕只是小偏方也必须在此时成为自己信仰的一部分。他想去找几块老姜,煮一碗热热的姜汤,让女儿喝下,也许就好了吧。他陷于自己回忆出来的神奇想像之中,用一贯令人信赖的口吻向女儿灌输姜汤的奇效。

“你喝过吗?它真的不苦吗?”女儿迷糊地问。

他遂迟疑起来,在小厨房里刷洗着带泥老姜,他不得不再三问自己:这个要去皮吗?应该切成丝还是拍扁就好?要不要放糖呢?如果要,是放冰糖还是砂糖?水加多少?煮到什么时候才行?

他试着去回忆,但他怎么也想不起那碗姜汤的味道,如果他真的喝过妻子为他煮的那碗茶,第二天早上,他健康地去上班前,为什么没有去询问姜的切法、汤的热度,以及是不是带着甜味?或者,他都没有问过妻子,那晚是怎么照顾他。他立马否认这个想法,他那么关心他的妻子,怎么可能不在乎妻子的照顾呢?那么,他想,那就一定没喝那碗茶了。但为什么又留着那碗茶的印象?而且,记得是他的妻子为他煮的。这样一想,他不免有些沮丧,仿佛遗失了美好的一页,如今却丝毫不晓得如何去找寻缺页的记忆。或许又是时光在撰写那页时笔力太重,墨痕渗透到后几页,无法磨灭了。如今,硬生生地又重叠到他和女儿身上。

他的病第二天就完全好了。想必跟那碗姜母茶无关,却又有关。想必,那碗茶他也没喝。无论怎样,那碗专治风寒的姜汤,现在成为他必须信仰的一部分,在没有事实依据也无法验证之下,如今,换他刷洗老姜,想治女儿那点小小的风寒。

他想,就按着自己的想像去煮吧!切成片,加点冰糖,两瓢水,烧开就好了,虽然不确定姜汤的神奇,但至少,他可以这么对他的女儿哄:

“热姜汤来咯,爸爸喝过,很好喝,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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