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小姐姐的好朋友庭庭请小姐姐去家里吃火锅,饭桌闲聊中说起了刚刚上映的一部悬疑电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说电影拍的不错,尤其是电影院的音响开的老大,可吓人了……
我心想,你这算是夸它吗?是的,就在庭庭的反复推荐下,昨晚我和小粽子去看了。看完就想跟庭庭说一句话:你丫还能不能靠点谱!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电影改编自雷米《心理罪》系列小说的最后一部,也是风格最为黑暗,案件尺度最大的一部。
因此可以说改编的难度可以说很大。看过原著的人可能会说电影的情节还原度很高,但是还原度高并不等于改编好。
单从演员阵容上来看,这部作品多少还是让观众有些期待。虽然说刘诗诗的演技经常被大家诟病的,但是有邓超和阮经天的加盟,文戏多少有些看头。
不过,事情有时候不会照你想象的那样发展。除了阮经天,演员的表演并没有给我惊喜。
开片就是一场警匪追逐的动作戏。刘诗诗饰演的米楠在游乐场追捕嫌犯,当嫌犯慌不择路爬上了摩天轮,米楠竟然也跟着嫌犯爬了上去,两个人就站在几十米高的摩天轮钢架上对峙。
一匪一警前后爬上摩天轮,你是跟我在这搞笑呢吗,导演,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正常情况下不应该在摩天轮下等待支援吗?身为刑警的她却把嫌犯和自己同时逼迫到绝境,这点常识都没有?你是故意坑刘诗诗的吗?
正当我准备吐槽的时候,案件一发生了,一位教师在无休止的题海中逐渐失血而死。
这桩杀人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原来在案件发生前不久曾有学生受他凌辱后跳楼身亡。凶手用密码锁将他锁在讲台前,密码是一本数学习题册每道题目的答案之和。随后凶手在数学老师手上划开一道巨大伤口,让其用自己的鲜血作墨水。最后,数学老师失血过多而死。
对于案件一筹莫展的米楠被局长推荐去找方木寻求帮助,米楠赶到的时候方木正在给人催眠,看着邓超略显浮夸的动作,仿佛正在参加跑男,一秒出戏有没有!
正当米楠从方木口中获取凶手特征从而缩小排查范围的时候,没想到又陆续发生了3起杀人案。
案件二:逆子弃母案。
受害者是个不孝子,将母亲赶出家门还叫嚣「有本事你别生我,把我塞回去」。凶手将他溺死在一个水囊中,水囊的液体成分和羊水相同象征母亲的子宫,他真的被塞回去了。
案件三:老人碰瓷案。
无良律师只为钱财卖命,信奉世间一切皆可交易。凶手为惩戒他,在他的身体上绑了炸弹,生命在时间的倒数中流逝,最终被炸弹炸死。
案件四:酒驾害人案。
受害者曾将车堵在消防通道,导致最佳救援时机贻误,有人因此丧命。凶手将他缚于房中并点起大火,给他求助火警的机会,但却用他的车堵住了消防通道阻碍火警及时施救,最后让他被活活烧死。
每一位受害者都是备受争议道德有亏的人,每一起案件都追求精心设计的仪式感,行凶手段匹配受害者生前行径,《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剧情骨架和《电锯惊魂》几乎一样,都是出于正义审判的装置杀人。
我们不禁要问了,犯下连环凶案的凶手到底是谁,是谁在替天行道?
就像东野圭吾的《恶意》,提早把凶手交代,将关注焦点放在动机和罪证搜索上,这样就不必再用一些文字游戏或特殊角度的镜头遮遮掩掩,于是阮经天饰演的凶手江亚正式出场了。
确认凶手是江亚的那一刻就是《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崩坏的开始,所有警员包括江亚都主动降低智商以配合方木的一枝独秀,而方木也仿佛开了上帝视角,比如从江亚老宅有地窖就推断江亚目前的家也有地窖。
在推理过程不严谨但就是不出错的主角光环之下,江亚无可奈何乖乖伏法,他的作案动机也被草率的安排成童年阴影爆发。
有了《汉尼拔》《蝙蝠侠:黑暗骑士》等经典前作,将反派的行为逻辑归因于童年阴影未免太俗了。
唯一让小姐姐眼前一亮的也就是江亚在接受审问时的表现了。
他从未直起腰身,带着斯文的眼镜,留着长长的头发,时常遮住他一半的脸。从被触及童年禁忌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惊恐到最后嘲笑方木时的癫狂,阮经天可谓是把这个变态演活了!
影片升华主题的任务全放在末尾方木的独白上,内容实际是有关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优先级的问题,说教味特别重,还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但与影片核心议题相似的《蝙蝠侠》则将阐述思想的任务分摊给韦恩、戈登和各路反派,用念白和行为逻辑表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倾向,这种手法显然更高明更自然。
要说这部电影有没有好的地方?当然有,关于“舆论”以及“以暴制暴”问题的讨论,确实值得我们思考。
影片中,凶手高举道德大旗,成为法外制裁者。他的猎物,都是社会新闻里常见的反面典型,人们对这类人群的恨也由来已久,在网上嚷嚷这要把这些恶棍杀死。处于局外人的他们或许只是想看个热闹,并没有意识到到自己的言论决定别人生死这种结果的可怕性。而凶手正秉承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古老信条,对他们实施惩罚。
事实证明以暴制暴,只会制造更多的暴力与不幸。
多说一句,片尾最后两分钟看的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我是被真人真事的英雄事迹感动的,和电影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