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是发生在2021年6月底,父亲第三次入院接受治疗,随笔纪录。
在家休养了一个多月,父亲状态又很不好,可是自己还不愿意配合去住院进行治疗,在家里姑妈们多次劝说下,趁着那时哥哥也在家,强硬着把父亲拉去了医院。
这次住院,父亲合计是住了 53天,中途有经过一次转院,第一阶段34天在市中心医院。后来转入到县人民医院。
刚入院那会具体的临床体征表现为,右腿无法行走。市中心医院诊断结果是多处坏死性筋膜炎,糖尿病性酮症,用负压引流技术实施了一个比较大的手术,住了一晚ICU病房。所以这次住院花费就比较高。医院发票金额:64670.93元,社保统筹:32839.54元,个人支付:31831.39元
在这住院期间,医生有跟我需要沟通注射人血白蛋白,明确无需自己去外面外购进来,可以直接从医院科室拿,记账即可。但是需要我签署一堆文件,大概意思就是“同意完全自费”不占用科室医保的额度,就是不进入医保报销,我们当然答应。
印象中该次是有注射20瓶以上。因为是“医疗必须、直接从药房拿药”,符合商业医保的报销范围。
医生很负责,记得当时手术过程中,还叫助理给我微信语音电话跟我沟通,因方案的小调整想征得我们家属的同意。在我看来,这个举动感觉超好,医生是站在患者的角度考虑问题。
后来转去了县级医院,只能算是康复、休养性治疗。合计花费不多。
医院总发票:5427.40元;
社保统筹:3208.04元,其他医保支付:1113.8 元
个人支付:1105.56元
商业医疗险报销情况:
合计个人支付:32936.95元(其中第1阶段:31831.39元,第二阶段1105.56元),扣除1万元免赔后,理赔金额是:22936.95元。
2.“被出院”之体验
在7月30日那天,主治医生找到我们,表示咱们必须得出院了。
主要原因:医保政策下,他们科室已经尽最大努力让我们住院这么久,接下来已无能为力。当然如果继续在那住院,就只能“全自费”治疗。当然最后我们决定进行转院治疗。
作为一个保险从业人员,对于现行情况下医保政策,我心里当然很清楚。这就是当下DRGs政策下,大致可以理解为:医保控费问题。
每个患者住院单次有费用限额,且当年度还有总费用限额。也就是说,社保解决的还是一个基础的保障,不要期待很万能。那些覆盖不了的费用,依然是笔不少的费用,请不要忽视。
3.解决办法
1)商业医疗险按照“无社保”身份购买,当然保费成本要高一些;
2)先出院,过一段时间再入院(适用情况不那么危急的病情)
这几次父亲的住院经历,总结一点: 光是有重疾险真的不够,必须跟商业医疗险搭配一起来使用。父亲这种情形,无法去启用重疾理赔,但是3次住院总费用合计已经在19万+,医保报销不过50%。剩下,幸好有商业医疗险。
经历过,就能深刻感悟到,需要时正好拥有那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