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拾遗(一)
《传习录》全书,本共录三百四十二条。南本、宋本缺第九五条。其他诸本则共增三十七条。据佐藤一斋所校,第二十四条后施本、南本、俞本各增一条(均《拾遗》一)。闾本于二四一条后增两条(《拾遗》二与三)。俞本,王本于三一二条后增一条(均《拾遗》四)。闾本于三一六条后增一条(《拾遗》五)。张本于三三五条后增二条(《拾遗》六与七)。三四二条后施本、俞本增六条(均《拾遗》八至十三)。王本增六条(《拾遗》二与十四至十八)。张本增二十七条。除重复与王本所增者六条,施本与俞本所增者二条,与闾本所增第一条外,张本实增十八条(《拾遗》十九至三十六)。此三十六条,均载佐藤一斋之《(传习录)栏外书》。一斋于九十九条注,又举一条(《拾遗》三十七),共增三十七条。今又从《全书》卷目,钱德洪之《刻文录叙说》抄出四条为第三十八至四十一条(另第十条)。从《年谱》抄出十条为第四十二至五十一条(另第十一条)。总共增《拾遗》五十一条。
通过前面传习录文本的学习,相信大家对于传习录上古文的阅读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传习录拾遗部分不再加注白话翻译,只就个别不容易理解的字,词加以批注。
【一】修心的重点是致良知还是去私欲?
千古圣人只有这些子。又曰:“人生一世,惟有这件事。”
佐藤一斋云:“‘只有这些子’,谓全得种性也,即良知也。‘惟有这件事’,谓集义也,即致良知也。《答周道通书》曰:‘凡人为学,终身只为这一事。自少至老,自朝至暮,不论有事无事,只是做得这一件。所谓必有事焉者也。,此可以为此条疏诠。”
捷案:《答周道通书》语见第一四七条。道通来书谈事上磨炼,故阳明所谓这一件事,指必有事焉。今此条“这些子”与“这件事”皆无上文,不知所指。《传习录》无全得性种之语,亦无此意。恐一斋不免附会耳。
[解读]
人生一世,惟有这件事。阳明先生在这里说的这件事,到底是指什么?
在《答周道通书》中,阳明先生说过:凡人为学,终身只为这一事,自少至老,自朝至暮,不论有事无事,只是做得这一件,所谓必有事焉者也。
那么何为必有事焉?必有事焉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
在《答聂文蔚》书信中,阳明先生进一步阐述了必有事焉:夫必有事焉只是集义,集义只是致良知。说集义则一时未见头脑,说致良知即当下便有实地步可用工,故区区专说致其良知。
集义一词出自《孟子》:是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大致意思是指正义的日积月累。朱熹也曾经注释:集义,犹言积善,盖欲事事皆合于义也。
综上所述,人生一世,惟有这件事,是指集义,是指致良知。
“这些子”是指良知;“这件事”是指致良知,感觉多一字亦是累赘。
【二】良知犹主人翁
先生曰:“良知犹主人翁,私欲犹豪奴悍婢。主人翁沉疴(kē)在床,奴婢便敢擅作威福,家不可以言齐矣。若主人翁服药治病,渐渐痊可,略知检束,奴婢亦自渐听指挥。及沉疴脱体,起来摆布,谁敢有不受约束者哉?良知昏迷,众欲乱行;良知精明,众欲消化,亦犹是也。”
[解读]
心中之“良知”比喻为“主人”,“私欲”比喻为“豪奴悍婢”。“豪奴悍婢”,大家都能理解,就是品行恶劣的奴婢。
“主人”生重病在床,豪奴悍婢”自然敢于擅作威福,想做到家庭祥和,何谈容易。
假如“主人”积极服药治病,身体慢慢痊愈,奴婢自己慢慢地听“主人”的指挥了。
最后先生总结说,“良知”如“主人”重病之昏迷,即是私欲之遮蔽“良知”,人则随“私欲”逐流;“良知”如“主人”之身体痊愈,心体“良知”无蔽,则无时无刻不是致良知,无时无刻不是心体如明镜。
此条剖析了良知和私欲的关系是此消彼长,众欲乱行是因为良知昏昧蔽塞,自己一身的沉痾积痿未能去除,何以能言齐家、治国、平天下?
《全集文录三·与黄宗贤》中阳明先生说到:“若良知一提醒时,即如白日一出,而魍魉自消矣。”
人须有为己之心方能克己,能克己方能成己,须是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如《中庸》说的知耻近乎勇,要痛耻自己不能致得良知。
“良知”为心之本体,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先生如此之譬喻,极其精准,容易入心。
格物既是去私欲,致知便是致良知。致知在格物。格者正也,去其不正曾以归其正。去得不正的便是私欲。故一事而。
良知人人本自具足,良知即心之本体,一身之主宰,作为“主人翁”当之无愧。以豪奴悍婢比喻私欲亦觉贴切,但应该明白的是,豪奴悍婢也是主人自己“雇来”的,意思是说,由于主人过不及的放纵,导致了自己“沉疴在床”,亦即良知遮蔽,从而给了豪奴悍婢擅做福威,即冥行妄作的机会,把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家庭,搞得鸡犬不宁。解决的方法说来也简单,即是治愈沉疴以降伏奴婢,即是克己以复中道,即是“存天理,去人欲”,即是致良知。这个过程急不得,需要循序渐进,越笃定越纯熟,越纯熟越笃定。
【三】本体与功夫
先生曰:“合着本体的,是工夫;做得工夫的,方识本体。”
[解读]
此条与朱得之的《稽山承语》同,看下面这段。
合着本体,方是工夫。做得工夫,方是本体。又曰:做得工夫,方见本体。又曰:做工夫的,便是本体。
在《传习录》黄以方录下卷中有这么一段。
一友举佛家以手指显出,问曰:“众曾见否?”
众曰:“见之。”
复以手指入袖。问曰:“众还见否?”
众曰:“不见。”
佛说还未见性,此义未明。
先生曰:“手指有见有不见,尔之见性常在。人之心神只在有睹有闻上驰骛,不在不睹不闻上着实用功。盖不睹不闻是良知本体,戒慎恐惧是致良知的功夫。学者时时刻刻常睹其所不睹,常闻其所不闻,工夫方有个实落处。久久成熟后,则不须着力,不待防检,而真性自不息矣。岂以在外者之闻见为累哉?”
综上所述,良知是心的本体,致良知是心的工夫。就如绪山先生说的,灵通妙觉不离人伦事物,致良知是在人伦事物中造就的。
有心俱是实,无心俱是幻;无心俱是实,有心俱是幻。洞悉严滩四句未必实致良知,但依良知运用,方是真识本体。
参考337节:有心俱是实,无心俱是幻;无心俱是实,有心俱是幻。
致良知,关键在于一个“诚”字。至诚通神,至诚如神,至诚就是神,不诚便不能与本体合,亦不能识得本体,所谓“工夫”,也只是盲修瞎练罢了。
净心斋笔录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