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这个话题,我向来有些反感情绪。但也确实老大不小了,家人热衷于我去相亲,我也只好顺从了。
正好昨日看了蒋方舟关于“最近在忙什么”的大多回答是“忙相亲”。蒋才女才高八斗也得下界寻姻缘,我等凡人又有何才能自恃过高。至少为了基本的礼仪和尊重还是得去见一见,不然下次谁还想当你的媒人。
所以,去吧!
但去了之后呢?
首先,我得承认我这个人很没品。简单点来说,就是有点假,不认同的观点也不能反驳,嘻嘻哈哈笑过去,还只能是微笑。现在想来,确实是够没品的了。
其次,我不相信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说法。我觉得能够让我一见钟情的对象,要么有胡歌的风度,要么有杨洋的音色,但我明显不具备二者可以一见钟情的的特质。所以一见钟情的概率几乎可以趋近于0,大多只能称的上单相思。
最后,我有点身高控。我爸是我能够接受的最低的海拔,就这,我还宽限了呢,毕竟我爸在我这是要有特权的。我还是得为我的下一代考虑,毕竟我的身高我就不甚满意,总得有个能弥补的人来搭档,而且我没想过要做丁克。
总而言之,我没看上对方。只是我找了理由来证明,嗯,他确实不是我的菜。
很多人问过我,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
我说,我不清楚。
往往这个时候,问我话的人都会耐心的教导我说,一般不清楚的都是要求高。然后blabla说一堆长篇大论,言而总之就是要求不要太高啦!
但要求高的标准谁又能说的清呢?
有车有房有存款算么?有谈吐有学识说话逗趣算么?还是两者之和算高标准?
或许都算,又或许,都不算,这就要看对谁说了。
很多世人都为张爱玲惋惜那段她抽丝剥茧般疼痛的与胡兰成的婚姻,一代才女被汉奸伤透了心❤。
但谁又能说胡兰成不是张爱玲的朱砂痣呢?
“女人对于男人的爱,总得带点崇拜性。”
这大概是张爱玲对另一半的高标准,我相信,她一头扎进胡兰成的爱河一定是带着崇拜的。
从这个角度讲,我觉得崇拜对方是大多数人交往的衡量,无论男女。
至少,我是这样。
你可以崇拜对方的家世,可以崇拜对方的谈吐学识,可以崇拜对方侃侃而谈的幽默,可以崇拜对方不怒自威的气场,也可以崇拜对方用餐的优雅,喝酒的豪爽,哪怕是对方的洁癖你都可以崇拜。
但至少,有一样,至少一样你可以崇拜对方。
如果你找不出一个亮点,那就别勉强自己了。只能说明你们前世擦肩次数太少,不够今世升级的。既然前缘已续,就此别过才是正经。
不迁就自己,也是尊重他人。
愿我们早日遇到我们的不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