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事眼里,马某不仅肯干,还挺有礼貌,很遭人待见。然而,他自己心里却有一个不能说的“嗜好”。有时,他会有种按捺不动的变态冲动。为此,他在晚上多次闯入女厕所,对女性进行猥亵。日前,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起公诉。
90后的马某是山东滕州人,2017年6月,他离开老家的亲人和女友,只身一人到吴江打工。在厂里,马某干活不拖沓,对师傅和同事也挺尊重,大家对他印象都不错,没人知道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
2017年8月26日20时左右,马某骑车来到一村庄附近的公厕。樊女士看到他进来后,告诉他男厕所在另一边。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随着一声礼貌的“不好意思”,马某突然上前猥亵。
到了10月23日晚,马某又到一处公厕。看到女厕所灯亮着,他就估计有人。果然,进去后发现李小姐正在里面。马某很有礼貌,问她“我可以摸一下吗?”
李小姐当然不答应。刚准备离开,马某就上前猥亵。反抗中,李小姐抓破了马某的脸,之后挣扎着跑回附近的租房,向男友求救。男友立即跟哥哥去寻找,很快在一处路口将破了相的马某逮住。
检察官提醒: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旦遭遇猥亵行为,被害人应及时报警。同时,对猥亵违法犯罪人,除让他承担行政、刑事的责任外,被害人还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让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让其恶行永远留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