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斯·马蒂森认为长篇小说创作大致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大多数作家都会先构思主要情节,比如一桩罪案,一场事故或者一次误会等。
然后,接下来这些作家可以有两种选择:
第一,以主要情节为原点,想想它能引发怎样的次要情节;
第二,以主要情节为终点,想想一些什么样的次要情节才能导致这种结局。
我是长篇小说写作小白,这次构思豆瓣拉力赛《雨夜驱逐》,就是采取这种方法。并且,我的打算以主要情节为终点,以一些次要情节绕到主要情节这个结局。
需要注意的是:次要情节要围绕主要情节展开,与主要情节之间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
写长篇小说难就难在保证清晰的主线,这条主线需要交代清楚小说中的主要事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只有主线清晰,读者才能带着好奇心一直读下去。
构思长篇小说的第二种方法:对大多数人来说(包括作者自己),构思长篇小说时最先想到的往往不是主要情节,而是身陷特定处境的人物。
有些作家无法在脑海中事先构思出主要的戏剧化情节,也不能以此为基础构思长篇小说。这种情形之下,采取从身陷特定处境的人物开始也不啻为好方法。
那么,写长篇小说是否一定要拟定“故事大纲”呢?
艾丽斯·马蒂森是不常写故事大纲的。她认为“只有那些人物相对制式化、内容可预见性强的作品,才能够完全秉承大纲安排的路线写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