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

    迫不及待的读完了芳华,可以说有点急切了,很久没有安安静静的读一本书了,总是喜欢一口气不被打断的读下去,仿佛每一次打断就要重新回味上次的感觉,以便衔接下一次的情节投入,读完整本书,脑子里只剩下冬青,满满的冬青,"叶子永远肥厚,像一层不掉的绿膘"让我想到了灵魂摆渡里的夏冬青,很文艺,很美的名字,每次读出来心里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和欢喜!里面的冬青也有刘峰的一些特质吧,一个很普通的人,穷到天天能吃泡面都是一种奢侈的平凡人,却善良的帮助别人的人。一开始对刘峰的定义是万金油,"革命军人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所以我想那样一个年代,所有人理所当然的消费这样一个好人的帮助,渐渐的会把别人的帮助当作一种理所当然,你看人就是这样很容易把别人的善良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当这种品质无关痛痒,更牵扯不到名利时,大家一团和气,相亲相爱,诚然刘峰是一个质朴的人,可能他只是单纯的想通过被需要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吧,就如他的年轻时的笑容,嘴角永远带着谦卑,而在那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单纯的好人,被时代利用了,成了标兵,成了楷模,小人物成为英雄的故事,不论哪个时候对年轻人都是最赤裸裸的诱惑吧,小说里第一次提到大家对刘峰的改观是他被评为模范标兵,当那一枚三等功的金灿灿的军功章在阳光的照射下摄入每个人眼中时,一切都变了,其实刘峰没有变,人们眼中真正崇拜的并不是刘峰,而是雷锋,读到这里我有点阴暗的想,刘峰走上了雷锋的路,却没有成为雷锋,差的可能就是没有英年早逝吧!就如女神玛丽莲梦露永远芳华绝代的活在人们心里,就如刘峰患病后不愿看清老了以后的林丁丁一样,美好的东西再加上一层神秘的色彩被高架于神坛之上,让人无法企及,只能顶礼膜拜,这才叫崇拜,所以才有了中国的各种神,而不是人,所有的望其项背,都是下一步眼红与嫉妒的慢慢酝酿,刘峰终究是人且活过了那个可利用他的年代,成为了牺牲品,也许作为一个读者会同情,怜悯,哀叹,认为世道不公,善良人被如此对待而感到深深的悲凉,那刘峰怎么想?经历过荣耀背叛落魄穷困,但他的品质却没有在时代的更近中改变,好像在别人眼中认为的善良乐于助人,各种需要被品质化人格化标榜化的行为,对于刘峰而言,就跟呼吸一样,自然平常,与生俱来。感觉刘峰是个圣人,当然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还有很让我困惑的是他为什么会喜欢林丁丁那样的女生,执着的喜欢了一辈子,从最初苦苦等候几年压抑最青春的荷尔蒙的冲动,无限放大美好后,在终于期盼中以为触摸到心中的白月光的刹那间所有悸动破灭,求而不得甚至付出了半条生命的代价中,出于他本性的善良,更是将这份美好的初恋上升为心中永远的朱砂痣?尽管这颗痣种在了深深的伤疤上,美的鲜血淋漓!错过了刘峰的林丁丁是她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因为没有第二个刘峰再这么爱她,不过林丁丁也不配拥有这样的爱吧,如她的名字一样,丁丁,比划和发音都简单乏味到让人无法想象出是多么美好的一个美人,小说中说她在刘峰心中,是穿着笔挺的毛呢军装,风华绝代的歌唱家,我只能呵呵。小说中多次假设如果林丁丁没有喊那一声“救命”,也许结果完全不一样了,诚如郝淑雯所说,天大的富贵可能没有,天天的小甜蜜,凭着刘峰那一双巧手还是可以实现的,我想其实这种假设是多余的,因为林丁丁就是一个追求富贵与虚荣的人,她的价值观只有衡量利益,没有温暖,所以她嫁给的是地位和金钱,如果她真“委曲求全”的和刘峰走到一起,我想日子并不会过的红红火火,因为刘峰的温暖永远暖不了一个不懂取暖的人,没在一起也是好的吧,最起码没有在生活的琐碎磨没了林丁丁在刘峰心中的美好,没有成为地上霜或是墙头的一抹蚊子血。毫无疑问林丁丁就是一个做作自私的人,多年后的见面聚会萧穗子这样描述林丁丁,“她大嗓门说着四川的脏话,年轻时圆润的嗓音早已经没了”,我想这应该是本来面目的林丁丁吧,就如鲁迅说的“中国人习惯也惯会带面具,而要扒下这层面具大概是要抽筋扒皮的吧。”是生活剥下了林丁丁的所谓天真“憨厚”的可爱面具,幸好不是刘峰。最让我深思的反而是何小嫚,最后陪伴刘峰也是最懂刘峰的人,也许是同病相怜,心心相惜?小嫚的童年创伤以及到后来在战场上看到满院子倒下战友的尸体,这种刺激下,让我严重怀疑她有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后来果然疯了,也有可能通过疯来逃避现实吧,残酷的现实让她再也无法忍受这个薄情寒冷的世界,所以我也就理解她把肉埋在碗里,等没人后刨出来吃,这种原始动物本能护食的行为,这个世界除了她的父亲那个给了她姓氏的文人父亲,好像再没人温暖她,她的母亲,一个随时变身的上海女人,我起初认为她是爱小嫚的,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母亲,让小嫚割断了所有对亲情的渴望,最让我毛骨悚然的是红羊绒衫事件,红色多么明媚的颜色,小嫚渴求的也仅仅是那一身的温暖吧,当最后的这一点奢求都被剥夺,还是自己唯一的亲人,当她母亲逼她脱下毛衣的那一瞬间,“似乎生生的从她身上揭下了一层皮”,无论再坚强的心也会疯狂吧,那么年轻的少年,却用黑色来掩埋,如书中所说,黑色才是最丰富的颜色,它包含了太多的感情,深沉,就如同小嫚平凡无奇脸上那唯一动人的眼睛,当被那双眼睛专注的凝视时,你会感到无限的深邃,有时在想,经历过这么多的伤害,最后的小嫚还能保持善良,没有成为心理人格扭曲的人,也算是一种幸运吧,也许那一场疯病,让她彻底的抛弃了过去的“何小嫚”,退去了心灵的枷锁,成为了一个新的“小嫚”。

整本书读完让我最多感受到人性的复杂,悲凉,严歌苓文字精炼准确的描画人性,却不失幽默趣味,很是值得人去回味,书中作者表达的东西很多,奈何文笔有限,仅此留念。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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