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侯靖宇律师
房地产市场经过2018年的调整,各大城市的房价都呈现下降的趋势,很多没买房子或者想改善的朋友都准备在合适的时机进场。
按理说一个房子总价基本都过百万,但是交易的时候能仔细把合同看完的却不多。有些是出于信任,觉得对方和中介应该不会设坑。有些是怕麻烦,买卖合同、佣金协议、补充协议、确认书、告知函等等一大堆文件,少说也有上万字,看完了也不知道在讲些什么,索性不看了。还有人觉得,和对方谈的很愉快,看起来都是爽快的人,签合同只是走个形式,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但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如果不仔细约定具体条款,可能会钱房两空。
最近朋友小王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前几天他打来电话,说最近买了个房子,业主反悔不卖了,问我怎么办。我问他合同怎么写的,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居然一问三不知,只说是中介公司的模板,当时基本没看就签了。赶紧让他把合同拍照发来看下。不看不要紧,一看才发现条款对他很不利。
首先是违约条款设置不合理,合同约定:如业主违约,买家只能要求双倍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条,就把小王要房子的路堵死,法院不会再支持继续履行合同的诉求,只能要违约金和赔偿了。
其次是定金约定太低。合同约定的定金是5万元,但是房子交易价格360万,如果按最高标准20%约定定金,直接主张双倍定金返还,基本能覆盖小王的损失,可以大大节约诉讼时间。
最后,没有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这部分维权成本就得小王自己承担。
现在业主决心违约,小王只能委托我帮他起诉业主追偿。如果小王签这份合同时能多留意下,或者找人把把关,说不定早就把房子拿到手了。
那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怎么看呢?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二手房买卖合同几个关键点,规避下一些常见风险。
第一,定金约定是否合理。法律规定定金的上限是合同价的20%,发生违约时可以直接适用定金罚则: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退回;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得要求退回。定金罚则适用简单直接,无需过多的举证、评估,如果买房或卖房心意坚决,可以约定尽量高比例的定金,加强保障。万一发生违约的情况,也可以节约诉讼成本。
第二,付款时间和顺序。一般买家分三次给房款:签合同时给定金,卖方申请(办好)赎楼手续给首期款,办理过户手续后给尾款。付款的时间和顺序一定要和卖方办理各项手续的时间和顺序相吻合,而且要给自己留够筹集资金的时间,单独约定“XXXX年XX月XX日前支付XXXX元”是比较危险的,一方面如果到了付款期限卖方的手续却没办好,容易扯皮;另一方面如果自己不够时间筹集资金,也容易陷入违约的被动境地。
第三,办手续的时间和顺序。通常卖家需要办的手续有赎楼、办理过户手续、交房,如果是没有出证的房产,还要卖家领取产权证。除领取产权证的时间因涉及开发商,无法明确约定之外,赎楼等其他手续都要和买家的付款时间和顺序吻合,并留足充裕的时间方便办理各项手续。
第四,违约条款。违约条款一般会列明违约后如何解决争议、什么情况下双方有权解除合同、按什么标准支付违约金、是否能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维权发生的费用谁来承担等等。尤其要注意的是对双方权利的限制和放弃,比如“不得迫使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的条款,最好在备注中进行修改,确保自己享有完整的权利。同时,约定清楚一旦发生纠纷,解决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和已经支付的中介费都由违约方承担,以降低维权的成本。
第五,把重要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比如“家私家电全部赠送“,”保证过户完马上把户口迁走“这类口头承诺,有时是决定购房的重要因素,但是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里面通常没有这方面的条款,一定要自己写进备注,以防事后反悔。
最后,如果房子情况特殊,或者交易复杂,最好找律师参与,保障交易更安全顺利。
全文完。感谢您的耐心阅读~
作者介绍:
侯靖宇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
现为广东载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房地产、金融领域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