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情人节,明天是大年三十,我现在并没有在家里其乐融融的包饺子,贴对子。准确的说我在工作的岗位上。
今年的寒假,我大学的第一个寒假。我尝试了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超市打价,准确的说这个工作的名称是导购员。刚开始我一直认为这个工作没有发挥我的价值,可能我把自己看的太高了,后来也慢慢习惯了,工作轻松,和阿姨姐姐们(同事)也相处的很愉快。工资不高,却也过起了上班族的生活。
这份工作并没有干多久,17天而已,我又干了下一份工作。你问我原因,呵,我这个世俗的人,为五斗米折了腰。我表哥家有个批发超市需要一个买酒的,工资比之前的高,听起来很不错吧,在亲戚家,又离家很近,工资又高。呵,我本来也这样认为。
虽然是我哥哥家,但是并没有那么熟落,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能做什么,我,买酒!不可能啊,我认识的人根本没有需要酒的。来了客人也轮不到我来说话,而且店里卖出的酒不能算我的。我能做的,看一下门口的货,帮他们带一下孩子,帮客人提东西,搬货。我尽量做着我能做的活。酒,依旧是卖不出去,我一个19岁的女孩凭我一己之力买酒也是天方夜谭。这样维持着也还算不错。
可是我真的不开心,表哥一家的氛围很不好,平时说话都是互相冲,无论是表哥表嫂大爷大娘。表嫂好像因为我卖不出酒也不是很开心。我可能内心有着天蝎座的影子,好多次大脑都有反感情绪,比如今天搬水,明明可以搬,但是一定要等我搬嘛。表嫂的妈妈总是问我,可卖出去一箱吗?我总认为带着挑衅。我和他们也没什么共同话题可以聊,透露着尴尬。我妈妈没在家,大娘也没说过留我吃饭。可能是我的丑恶心理在作祟。
工作嘛,总是要受点委屈的。工资才重要,我是个穷人,俗人,我想要我的劳动得到成果。我牺牲了睡懒觉的时间,牺牲了无数次的聚会爬梯,每天逗留在灰尘满天的街上,为了生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