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感觉真的看不懂!!特别是涉及美国选举制度,好吧,还是硬着头皮理一理吧!
本章中心主旨:和其他类型的博弈一样,投票当中也会出现策略问题。目前尚不存在一个完美无缺的体系,可以将个人倾向会聚成人民的意愿。本章通过举例各种投票事件,仔细考查投票过程,说明什么时候一个人的投票会起到关键作用。举的例子包括打破平局、中点选民、天真的投票、法庭的秩序、老于世故者、历久不衰的名人、爱一个可恶的敌人全取或全失去。
1.打破平局
本小节举例说明副总统投票的意义,由此引申出更广泛的启示,从而讨论任何人在选举中投票的意义”。美国宪法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担任参议院主席,却不得投票,除非参议员分为势均力敌的两派”。究竟是打破平局的责任重要呢?还是礼节的意味更重。
(1)认为副总统的这一票只是礼节性的意义。
因为打成平局的情况很少,而且跟总体投票人数有关,总体投票人数越少,出现平局的概率越大。
(2)副总统这一票的影响力比使用频率更为重要
当出现平局后,副总统的这一票直接决定了事情的结果和选择。
(3)对副总统投票的讨论,引出范围更广的重要启示:任何人的选票只有在这一票打破平局的时候可以影响结果。那究竟值不值得花时间去投票呢?从事情的结果来看,投票对个人收益太小。但为了维持民主的正常运转,人民参与投票至关重要。
2.中点的选民
当选择不止两种的时候,需要决定的是要不要投票、投谁一票。这个时候,把票投给你最喜欢的候选人策略不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大概率你的投票会浪费、无意义。
这种情况下,有以下策略:
(1)别出心裁,选择极端立场,与众人划清界限。
(2)采取中点立场
3.天真的投票
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方式存在的矛盾之处。通过举例“选举法国新平民注意领导者”,发现最后的胜出者竟然取决于哪一场选举最后进行(我觉得这个例子跟田忌赛马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
4.法庭的秩序
(1)法庭当前的运转方式:先被裁定有罪,之后才能判定刑罚。
(2)罗马传统,听取证词后,从最严厉的惩罚开始、一路向下寻找合适的惩罚。
(3)强调判刑:先确定该项罪名合适的惩罚,然后确定应不应该判处该名被告有罪。
通过举例,得出结论:法庭不同的运转程序会影响判决结果。
5.老于事故者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问题,超出了通过控制先后次序操纵结果的范畴。
6.历久不衰的名人
举例棒球名人堂的选举案例。
7.爱一个可恶的敌人
通过基金会慈善捐款的案例,说明有时候会出现歪曲个人真实偏好的激励。
8.全取或全失
讨论总统逐项否决的权力是否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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