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这个事件震惊了整个网络,也颠覆了我们女人的常识。
悲剧发生后,产妇死因扑朔迷离。家属和医院互指对方拒绝剖腹产,才导致产妇进入待产室后,在生产期间,曾因疼痛烦躁不安。最终也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造成了一尸两命无法挽回的悲剧。
新闻中,医院发表了以下声明。
医院声明:
产妇马XX,女,26岁,身份证号6127XXXXXXXXXX3325,绥德县吉镇镇张家峰村人。产妇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之主诉入院。初步诊断:1.头胎41+1周孕待产;2.巨大儿?入院完善相关检查后,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
另外医院也公布事发前监控截图,称产妇曾两次下跪与家属沟通被拒,随后产妇下跪的现场监控视频也首次被曝光。
我是二胎的宝妈,身边也有很多当了妈妈年龄差不多的亲朋好友,闲聊中大家都知道去了医院有这样一个常识:一办住院,医生或护士会拿很多“免责”声明给家属签名,因为风险再小的小手术,都存在意外,都会做最坏的打算。而医院“免责”的通知也就像例行公事一样,家属情愿不情愿都得签,不签字后面的手术是进行不了的。
在医院证明中,产妇的检查说明:这是一个超过预产期八天且胎儿头部偏大的妊娠险情。难道医院真的不会建议剖腹产?还是家属不签“免责”通知书?
我生二胎的时候,因为错误判断导致去医院的产房提前熟悉了一星期的时间。在医生护士的口中得知一位痛了两天两夜的宝妈,最终在子宫口全开却因胎儿偏大的情况还得剖腹产。两天两夜还是白痛了!
八卦询问才知道,阵痛开始的时候,检查都说明胎儿偏大,医生建议剖腹产。可产妇和家属都不同意,原因是想着顺产生二胎不用隔好几年。
后来在痛了两天两夜后确实生不出来,家属和产妇才服的软。常识都知道,阵痛时间越长对孩子的安全威胁就越大。何况在检查后知道胎儿偏大的情况下,这样不是拿孩子的平安作坚持的筹码吗?于心何忍。若家属明理一点,早做产妇的思想工作,用得着受这份拖延的痛吗?更重要是另一份连旁人都忍不住替他们担的惊。
可想而知,在这些去鬼门关跑一圈的女人中,有个靠谱的丈夫是多么的重要。不管是疼痛难捱,还是神智不清,签字能让把你生命风险降到最低还是置之度外的都是他。
这几天朋友圈流行一句话让人特感慨:不要什么都问老公,一问全剧终!
无独有偶,上月在湖南出了这样一件令人感慨万分的事:妻子得了乳腺癌,手术费7万,娘家筹集4万,而丈夫却选择放弃治疗,真是应了那句“夫妻本是同林鸟 大难临头各自飞”! 真让人心寒。
那签字看着就触目惊心!
可到了这般处境,不是先问老公问谁?至于是剧终还是下集精彩继续,谁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