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实质是权力滥用,依规治党的核心是依规治权。多年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党中央有要求,国家法律有条文,党内法规有规定,人民群众有期待。然而,仍有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依旧支持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总以为自己没有参与经商就没有贪污腐败。殊不知,正是手中的权力给配偶子女经商创造了无形的利益和条件,引发不当利益的输送,把家庭变成了腐败的漩涡,酿成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闹剧、“一人不廉,全家难圆”的悲剧。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结实践经验,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可能很多人会不太理解,为什么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会有严格要求呢?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掌握资源与权力的不平衡不仅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法则,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而且会严重导致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出台这些规章制度就是有效防止利益输送和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给权力加上了围栏,防止权力运行脱轨。如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呢?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是强化廉洁意识,加强法治思维。对于领导干部要强化他们的廉洁意识,通过开展定期的廉政宣传、廉政交流会等活动,时刻使党的领导干部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有思想上的警觉,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对于中纪委公布的已经被查处的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案件,要选取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实例讲解,使他们感同身受,切实提高廉洁意识。同时,定期开展廉政交流会,要求领导干部对自己进行剖析与表态,并且对他们开展廉政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培训后进行相关的考试,以强化学习效果。对于没有通过考试的领导干部,可以把考试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列入考核范围。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搞好正面典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清醒认识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危害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主动退出利益圈子,从思想上、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和检查。要充分发挥群众与组织监督、权重监督等作用,对于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监督,要重点利用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来获得相应的信息。并且也要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要明确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属个人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如实汇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巡视工作、述责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定期开展专项核实,重点检查漏报、瞒报行为。
三是强化规范。明责、担责、尽责,不断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集中规范期间,在中央组织部统筹指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场监管、税务、司法、财政、证监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规范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省区市和中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直接抓,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严格遵循动员部署、个人申报、登记汇总、查核比对、确定禁业范围、甄别认定、选择退出等工作步骤,确保政策执行不偏差、工作操作不走样。
四是严肃查处、强化追责。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搞利益输送的、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或者不及时予以纠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鸾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