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你为什么喜欢一个人?”
我只能够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一个人,却说不出为什么喜欢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是一种感觉。不喜欢一个人,却是事实。事实容易解释,感觉却难以言喻。
爱情是忽然有一个人,我们觉得一见如故,很想靠近他,我们的内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想拥抱他。
以后,无论快乐或哀愁,我们也想不起当初为什么爱他。
只有当我们不爱一个人时,才会找出不爱他的原因,因为我们开始挑剔。任何一个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点。越去挑剔,缺点越多,我们便可以说出为什么不喜欢他。
我们想买一件衣服时,即使发现它有小小瑕疵,埋怨几句,也肯将就,因为只有这一件,而且我们太喜欢它了,瑕不遮瑜麽!
假使我们根本不想买这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伤。
我们更会努力地找出其他缺点,譬如质料不够挺,颜色太鲜艳,向售货员证实,我们不是来看看的,我有认真考虑过。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结合却只有一个原因,原因就是:
不需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