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跟大学同学聊天,她说:“真羡慕你,还是那么文艺范。”我说:“也没什么羡慕的,或许在你羡慕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羡慕你。”“文艺范”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评价我,莫不是因为今年多写了几篇文章,还是因为我的“多愁善感”?个人觉得我离“文艺范”还很远,不过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倒是真的。教书,我不喜欢,不过丢不开,于是倾尽所有“爱上它”,这个职业曾经是我最讨厌的职业,现在却支撑却我的全部灵魂。《致青春》里有句台词说,我们最后都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那一类人。
是的,这个职业就是我曾经最讨厌的,讨厌它的琐碎,讨厌它漫长的效果体现,讨厌啰嗦重复八万遍。我是一个不喜欢啰嗦的人,所以话少,话多的人,大部分说的也是重复的,张三跟前说一遍,李四跟前说一遍,太无聊,也许这就是我不喜欢说话的原因罢。上课也是一样,最害怕的就是上重复的课,不过不管在什么时候,上重复的课多少是对自己光阴的不负责,人生每时每刻不求精华,但求不同,寻常的日子依旧,想方设法让每秒每刻都开出花,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所以我开始每天更新“千字文”,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光阴的不同,莫让时间流失一秒钟,每一秒都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我想要的生活便是在一方宁静的时光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我喜欢不断的折腾一些新玩意,比如:新软件、自媒体,不断捯饬点自己喜欢的事,成功与失败并不是我关心的。我喜欢干跟文字有关的事,写点文,表点意,抒点感情,人生不过三万天,能留下的太少太少。我越来越觉得时光有限,该如何有效的把握剩下的日子,就是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同学说很羡慕我,我说,其实我并不是那么受欢迎,是领导不喜欢的那一类人,是同事“嫌弃”的那一类人,至于原因嘛,懒得理,总之我喜欢自己就行。我永远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论看的惯还是看不惯,我从来都是自己想要的样子。我说过不喜欢教学,现在硬是把自己“逼”成了真正的喜欢。有人说,把工作当做职业就行,看来就好。我有些偏执,把工作仅仅当做谋生的工具,多浪费光阴,早晨在工作,下午在工作,这么长的时间竟然干的都是不喜欢的事儿,岂不浪费生命?于是开始读书拜师学艺,研究学生,研究自己,谈不上研究,总之要过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
不过听到同学这么说,还是有些欣慰。对于目前来说,没有太多的遗憾,因为每一件事每一秒都认真活过,认真努力过,知足便好。现在每天码字成了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如同太阳每天升起和落下一般,成了必经的一段路。其实,人生有意思的事很多,犯不上与别人较真儿,朋友也不需要多,有那么三五个真心的足以,在你困难时能搭把手,在你有成就时真心祝福你,在你踌躇时启发你,在你困惑时开导你。帮得上你时倾尽所有,帮不上时陪你扛住一切,这样的人生足以。不期待每朵花都能绽放,至少每一朵都能开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人生最大的收获就是知足和感恩。每一个人都不会白来,来时带着一段不同的意义。有些人相遇又分开,有些人还来得及相遇就注定成为一生的朋友,有些人还在来的路上注定要擦出些“磕磕碰碰”,一切都是缘分,喜欢的结一段善缘,讨厌的结一段孽缘,总之缘分还在继续,躲不掉逃不脱,安心接受,一切安排上帝自有安排。
想要的样子并不是一帆风顺,风平浪静。即使在大浪之中,也要手捧一份内心的宁静。花好月圆,风花雪夜,夏有凉风,一切都与我有关;岁月静好,苦难重叠,冬有霜雪,过一段走心的日子。一切来的日子我都喜欢,给每一段时光命名,成了我终身的习惯,岁月不负深情,每一段倾其所有,过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