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
不过当他跑到一半的时候,宋春海的裤腰带已经被大傻赶紧利落脆的一刀子给割断了,裤子也已经被扒光了——里边没有内裤。
据宋春海回忆,自己初中之前,也就是差不多十三岁之前是从来没有穿过内裤的,顶多就是把夏天的裤衩当成冬天的小内裤穿到棉裤里边而已。
大傻他们也没有迟疑,提着战利品——那条污黑发亮的裤子扬长而去。
宋南极跑到宋春海跟前瞪着眼睛,扯着嗓子,挥舞着树枝朝卑鄙恶毒的美帝份子们骂了几声之后,这才想起脚下还有瑟瑟发抖,眼泪鼻涕满脸纵横的宋春海。
“南极,李家屯他们,他们那群狗日的把我的棉裤给扒了!你得给我报仇,帮我把裤子要回来,里头,里头还有我刚从俺们家席子地下偷出来的两毛钱呢。”宋春海乌黑的小脸快被自己的眼泪冲刷出十来道沟,此刻就像个黑白版本的迷你阿凡达。
“知道了,春海,你先别哭了。云峰已经跑着叫你大叔去了,一会咱们一起去把你那裤子要回来。这回非得叫你大叔好好收拾收拾大傻那个大傻子。”宋南极说着,又看着冻得瑟瑟发抖的宋春海,把自己套在外边的单裤先脱给春海穿上,又让另外一个个子大点的小伙伴同样捐献出一条单裤脱下来给宋春海。
多年以后,宋春海曾对宋南极说过这么一句话:“南极,你知道不,就是从那天起,我就认定了,你就是我哥,一辈子的哥。”
由此可见,有时候一件小事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一辈子的朋友。
所以,勿以善小而不为绝对是真理,尽管有时没有外来的得到,却同样能有内心的满足。
几分钟之后,宋云峰气喘吁吁的带着宋春海的大叔宋富达赶到了。
“妈了个逼的,南极,是谁啊?这么牛逼我操,敢鸡巴这么欺负俺侄子。你领着我走,咱们一起去找他们算账,今儿个弄不死他们。”
大冬天的,宋富达光头上依旧冒着腾腾热气,凌厉如电的眼神中冒着火,嘴边的菊花烟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烧到了屁股。
此时的宋富达身穿一身蓝色带着猪屎味儿的中山装,黑色的确凉裤腿塞进沾满猪粪的黑色雨靴里边,手里边还拿着明晃晃的粪叉,活脱脱一“粪人”。
不过了解宋富达的人都知道,这个其貌不扬的“粪人”绝对不一般。
宋富达没有人如其名又富贵又发达,反倒是有点落魄。不过据说宋富达是宋家庄一代最牛逼,最先在市里边混出名堂的“二流子”,也是年青一代二流子们心中的绝对偶像。在那个郭富城头,喇叭裤大行其事的年代,村民眼里的“二流子”宋富达却自始至终酷爱光头和的确良的中山装搭配板鞋。一米七的个儿头不高,但脾气却火爆倔强原则性十足。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似乎就只有黑白没有灰,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没有模棱两可。
对于二流子这个称谓,宋富达自己并没有完全否认,至少在对待那些他看不惯的“敌人”的时候,二流子的身份他展现的“淋漓尽致”,打架的时候从不手软,不畏惧,动作干练凶悍,猛的就像一头豹子。但对待自己人的时候,他从来都是谦谦君子,彬彬有礼,甚至有点腼腆。
曾经他一刀让一个打了自己哥哥的村霸头上缝了十三针;曾经他将一个邻村欺负本村傻子的乌拉油一板砖拍没了门牙;曾经为了帮一朋友“守矿”被人拿猎枪指着脑门都没有低头;曾经他帮助宋一民家盖了三天房子却一毛钱也没要;现在他为了照顾哥哥这个家一直未娶妻。
用宋南极的话来说,宋福达就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一个古江湖“侠士”。的确,现在像宋富达这种人,在社会上几乎以已经绝迹了。
虽然无畏,小学也没上过几年,但宋富达并非无知,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他都近乎死板的恪守,尤其对待那些有学问又谦虚友善的人,他更是敬重有加,甚至带着少有谦卑。
看到救兵来到,宋南极一五一十,再添油加醋的把大傻怎么“凌辱”宋春海说了一遍。
“MLGB,大傻大傻,不管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今儿个去了我非得把你打成实傻子!走,找他们算账去。”宋大侠闻听侄子遭受如此奇耻大辱,如何还能按捺得住,当即拖起粪叉,带着一帮“小弟”气势汹汹杀向大傻在李家屯的家中。
前文提到过其实这宋家庄附近的包括李家屯在内的四个村子原来都是在一起的,70年代修水库的时候,因为要搬迁才按照姓氏分开的,所以宋南极他们上一辈人在这几个村子基本上都彼此认识。
火冒三丈的宋富达提着粪叉赶到大傻家的时候正好在门口碰上了正在被父亲训话,还拎着宋春海棉裤的大傻。
大傻的父亲叫李春江,和宋富达本来就很熟。宋富达到了李家,粪叉一撂,上去把话一说。知道真相的李春江怒从心中起,气向胆边生,二话没说,一声大吼叫过大傻,接着提起灶台上的烧火棍就照儿子身上抡。
那可是真抡啊!没头没屁股的抡!
大傻傻归傻,但人家也是知道疼的。被硬邦邦的烧火棍抡在身上,饶是穿着厚厚的棉衣,大傻也是忍不住哭爹喊娘哇哇叫,鼻涕眼泪哗哗流,那叫一个凄惨啊!
宋南极和宋春海他们在一边看着李春江这仿佛对待阶级敌人一般狂殴自己儿子的场景,都忍不住要肝颤。再后来,他们甚至怀疑,大傻原来很可能并不傻,是被他爹给打傻的,要不然大傻就不是李春江的亲生儿子。
最终,宋春海的裤子不仅顺利的要了回来,一众小孩还在宋福达的带领下在大傻家吃了一顿皇粮——蒸的米饭,外加猪肉炖粉条,这在他们那个时候绝对是“硬饭”。
和武侠小说里一样,侠士总归是爱喝酒的。宋富达不但给侄子要回了裤子,还跟大傻的父亲喝了个酩酊大醉,临走连自己的粪叉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就连拉粪的牛车都扔在地里忘了个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