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加德满都一路颠簸7个小时,终于抵达博卡拉。下车后,我和一个新加坡女生拼的去酒店。闲聊时我问她,为什么一个人旅行?她说:“一个人比较容易艳遇。”
我眼前一亮。在我听过的许多种答案中,比起洞悉生命真谛寻找自我价值的空话,如此简单粗暴的回答才叫通透伶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艳遇成了一夜情的代名词。而真正所谓的艳遇,指的是在不提前设想、不设防的情况下发生的美丽意外,它不一定就是生死相许的爱情,它不是求结果,也不是求真爱,也很有可能是一个错误。
我们常大喊着:“我要艳遇!”却永远也无法随心而动,不是景色不够好,不是风光不动人,是太多人的内心被规则束缚,把很多很美好的词都变成了贬义词。
一个人老去的标志,不是老成持重,沉默寡言,而是不肯再尝试,不肯再容许自己置身不熟悉的境地。不相信转角可以遇到爱,不相信爱情会在瞬间回眸中发生,甚至会下意识地拦阻每一颗要用热情拥抱新事物的心,因为不合时宜,不合规则。
在博卡拉lake said逛街时,遇见一个巴萨退役球员,一长串的外国名字我没记住,只记得,很帅!他和我谈起踢球的时候咋地咋地,我很诚实地告诉他,我看不懂足球。他给我讲解尼泊尔手工艺品如何精美,我说我怎么看都像是义乌批发来的。他拉住我的手,再三邀请我晚上一起去酒吧,拒绝无果,我只能说:“我先出去逛一圈,回来再跟你去约会,我保证。”
嗯,我保证,女人的话不能信。后来,我当然没有再回去了。
万一遇到坏人,万一结果很不好,万一对方没钱买单怎么办?如果是真爱更糟糕,我又不想留在尼泊尔,难道还要颠沛流离去别的国家吗?
像我这种想太多的人,虽然可以理解艳遇,却绝对不可能有艳遇。还是乖乖的,在世俗里努力做个烟火女子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