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