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书叫一天,有部电影也叫一天。
对世人的记忆若有一天,也值了。
记得那年在伦敦,他永远走在我后面,偶尔撇头,却又站的那么近,好像要偷听我和朋友的讲话,然而我不介意。伦敦桥上的小丑迎送众人,突然抓起我的手亲了一下说:“ 美丽的姑娘。”而他站在不远处紧张关注事态,一脸要做英雄的样子。尽管永远在眼角看到他的凝视,我却假装我并没有每分钟都在注意他,我假装是个骄傲的公主,等着他不顾一切的追求。
后来,他娶了别人。然而我记得那一天。伦敦的冬天潮湿阴暗,桥和眼,议会大楼和白金汉宫都不记得了,但还记得他六英尺的身影永远在不到一米的地方找得到,记得别的男生插话进来,正在和我交谈的他叹了一口气扭过头去。
那一天,可以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