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工作到凌晨两点,后台的留言差不多有2万条。手指按了下鼠标,刷新一下电脑,立马又增了几百条留言。
一半是拥戴:咪蒙,我挺你,你写的任何文字我都好喜欢!
一半是嘲讽:关注你简直瞎了我的眼,取关!
我看了看数据,好像他们骂的人不是我一样。对助理安迪说:昨天发完文章之后,反馈信息总结了没有?
安迪化着精致的妆容,即便已经到了凌晨两点依然看起来一丝不苟:老板,那篇文章举了实习生的例子似乎不妥,惹来的骂比以往更多了,而且媒体圈今天一天都在批判你。
“不过值得欣慰的是,粉丝数增长是平日的两倍。”她嘴角不禁上扬。
这个结果完全没有出乎我的意料,那些同行估计一边骂我一边心里满是羡慕嫉妒恨,几百万的忠粉,给我带来每个月几百万的广告费,他们越是骂我,我越红啊!
待在这个行业里的人都懂,可惜啊,他们骂我也是想红。爱谁谁去。
关上电脑,叫醒在休息室等我回家的罗同学,他已经习惯了每天在办公室里补觉就为了开车接我回家。
“老婆,你看你这个月又瘦了。”额前的长发遮不住他对我的关心。我心里笑了好长一阵,每次写文章时我都把自己塑造成身高只有一米五,体重一百三,最爱小龙虾,老公是胡歌的屌丝女士。
底下的粉丝还真就以为我咪蒙长成这样,乡野村妇无足挂齿。
我看了看自己,被黑丝袜包裹着的细肢小腿,都快赶上斗鱼直播第一腿的网红了。
实习生曾问过我:老板,为什么你明明长得又漂亮,身材又好,要把自己写成矮胖?
那是因为全天下的女人,都希望除了自己以外,所有的女人都是东施效颦。只有又矮又丑的女人,才有资格博得她们的喜爱并且毫无妒忌心。美是什么?美是原罪。
凌晨六点,北京的街道上已经恢复了白日的元气。我一边看着厚厚的工作文件夹,一边喝着刚泡出来的猫屎咖啡。罗同学送唯唐上学,我接着去上班。
早上七点,已经是车水马龙的路况,虽然住的地方离公司只有两站地铁站的距离,但我坚持开半个小时的车来到公司。因为新买的玛莎拉蒂实在是好看,而银行卡里的钱已经多到全额付款时我只看到十几篇稿子在招摇过市而已。
我成功地从一间只有二十平米的出租屋,搬到了SOHO大厦。你知道这座大厦的租金有多贵吗?需要烧掉我公众号一天的稿费。但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它所处的位置就好比白富美身上的香水,会另靠近的高富帅心潮澎湃并且在他的眼里更加美上三分。
开会时定了一下今天要发的稿子的标题,十几个人分别取了几十个标题,我从上至下扫了一眼,选了一个最能引起大众高潮的《想红?就像我这样骂咪蒙》。看到这个标题五秒内我已经想好了所有的开头、高潮和结尾。不要觉得太奇怪,对于怎样能够get到大众心理,就像日本女优知道什么样的叫声能够引起对方的高潮,我们都是一样地信手拈来、十拿九稳。
前台小姐是95年的小妹,不得不说,我们公司除了我以外,几乎个个都是网红颜值的标配。前几个月拿了公司一个小帅哥李瑞清的照片放在微信上,一天之内就把他捧成了新一届网红,已经是除了我以外公司里最受欢迎的人。那一个多月,李瑞清上下班都不得不像当红炸子鸡一样戴口罩才能出门。
后来好多网红上门找我写推荐我都拒绝了,毕竟、、、、对于美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底线的,除了胡歌以外,谁都不爱。
投资界的大佬也纷纷登门拜访我,过去那些只在金融界上呼风唤雨的名字,如今就站在我的面前,露出非常真诚的笑容跟我握手说:你就是咪蒙,真是久仰大名。
如果是一年前,我把公司开到垮也没找来新的融资时,见到他们我就像边疆战士见到亲舅姥爷,会抱上去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可如今,如今我别的没有就是钱太多了,都没时间挣。一天两篇稿子且不耗费任何人力物力,妥妥地几十万就到手。
如果你想问我接广告靠的是什么?
我会告诉你:在家里环顾四周,看缺什么就接什么广告。反正广告商除了给现金之外,还会赠送我实物。
不信?你看我家,三星洗衣机、卓力挂烫机、两年都用不完的多芬沐浴露,以及各类大牌化妆用品。顺便还开了招商、民生信用卡的额度都是——千万级别而已。就差宝马、路虎、凯迪拉克各一辆,因为在我眼里他们还是不如玛莎拉蒂漂亮。
自媒体大会时,我不得不去和同行见上一见,顺便把逼装到底。反正前来和我搭话的都是背地里骂我最凶的但在我眼里都是蝼蚁。觥筹交错之间已经言语交手了几十回,我依旧是那个——喜欢毒舌和小龙虾,但坐拥微信大号第一把交椅的咪蒙,我和好朋友张嘉佳之间只差两部10亿票房的电影而已。
但他跟我相比,还是没法相比。他有酒有朋友有故事,我有钱有几百万粉丝有数不清的“我的一个朋友”的故事。在我成名之后,好多电影界投资大佬叫我当编剧,给我投资几个亿拍电影,导演、演员随我挑,我拒绝了只是因为——现在的钱已经多到下辈子的小龙虾都吃不完了。
银行卡的数字每隔几个月,就在后面增加一个零。如果你要问我,有没有不高兴的事情,我想大概有两件吧:一,我把写作这件痛苦的事,变成不痛苦且麻木了。二,我把赚钱这么难的终身命题一下子解答出来了。
如果还有那么一丁点难过,大概是,我除了写“LOW逼、贱人、操蛋、丑逼、渣男”的篇篇10万+,其他的什么都不能写。
看清楚是“不能写”,而非“写不出来”。
这件事的痛苦就好比,你明明能够箭箭射中10发,但却只能故意射歪。十年前,我也喜欢昆德拉卡夫卡安兰德,喜欢抱着理想吃着泡面幻想着有朝一日成为一代文豪的。我也会看到自己喜欢的文章之后兴奋地想在操场上裸奔三天三夜。
第一次看到以前的粉丝说咪蒙你变了,于是转身离去的那一刻,这样的痛苦和十多年前被男友劈腿时我天崩地裂的感受没有半点区别。
但第198758个人再说这句话时,我只会笑道:没错,我已经从负资产的屌丝,成为几千万的女富豪了,我当然变了。
我把书桌里最上排那些大学时爱不释手如今沾满灰尘的哲学书通通扔进了垃圾桶。古希腊的哲学家最后通通都被烧死了,现在的哲学——除了在和别人谈话时装个更高级的逼,以及写文章能够提升自身的level之外,真没什么用。
一年前,我在SZ那家被我开垮的公司里说过:我要成为最有名的网剧编剧。那时我不分昼夜的在写稿,做网剧。埋头苦干一年,终于成功把公司开垮。这个经历被我写进稿子里,知道那篇稿子有多火吗?几乎是我每个粉丝都津津乐道的“奋斗”历史。
一年前你不会相信的一年后的今天你还是没法相信,我已经成为你儿子你妈妈你舅舅你大姨都知道的人物,你朋友圈里每天都被我的文章刷屏这件事就是我偶像胡歌都没法办到的但我办到了。
真是红得不费吹灰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