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主要对四种有缺陷的政体逐一加以评述。
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政治制度就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人格,政制产生于城邦公民的习惯,习惯的倾向决定其他一切的方向。
苏格拉底提出了四种有缺陷的国家制度,分别是:
第一种被叫作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受到广泛赞扬,它主要的特征是好胜和爱荣誉;第二种叫作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在荣誉上居第二位,它以财产为衡量标准,崇拜金钱,有很多害处;第三种叫作民主政制,是接着寡头政制之后产生的,又是与之相对的,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城邦中的人物性格多样性,做事随心所欲;最后,第四种是僭主政制,它产生于极端的自由,它是城邦最后的祸害。
第九卷主要谈论了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究竟谁最幸福的问题。
五种类型的人物——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寡头型、民主型、僭主型的幸福次序由高到低。最善者和最正义者(王者型是最幸福的人,他最有王者气质,最能自制。而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僭主型)是最不幸的人,因为他最有暴君气质,不仅对自己实行暴政而且对他的国家实行暴政。
正如城邦分成三个等级一样,每个人的心灵也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理性、激情和欲望,它相对应的有三种快乐、三种欲望和三种统治。理性是人们用来学习的,它的欲望是“爱智”;激情是用来发怒的,它的欲望是“爱胜”;欲望是关于人的各种欲望,它需要通过金钱来满足,因此,它可以被称为“爱钱”。
在每一个人身上,三者之中总有一个占着统治地位。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说人的基本类型有三种:哲学家或爱智者;军人或爱胜者;工匠或爱钱者。相应地,这三种人也有三种快乐,每一种人都说自己的那种生活最快乐商人们断言知识和荣誉不及金钱,军人鄙视金钱和学识,哲学家则认为别的快乐远比不上真正的快乐—永远研究真理的快乐。从经验、知识和推理判断,哲学家对这三种快乐有最多的体验,因此他是最幸福、快乐的。对于哲学家来说,追求智慧和知识的人所得到的灵魂上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这是一种正义和善所固有的快乐,而肉体的快乐实际上不过是真正快乐的影子和画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