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怕死,更怕活不好。
从2019年3月1日开始,跑步进入正轨,写作也是。
一开始,挣扎着把自己从床上拉起来,做完5分钟拉伸以后,睡意还是没消。
深一脚浅一脚,踩着棉花跑到小区门口,竟老泪横流。
一直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毛病,近视多年,一遇风就这样。
流完泪,视线才开始清晰,睡意才渐渐消退。
我并不贪睡,睡眠也不好,属于晚睡早起型,这种人是最容易毙命的。
我怕死,所以运动。
每天早上叫醒自己的,不是梦想。
而是脑海中那句:行了,别装了,反正你也睡不好,干脆起来跑步吧。
仔细想想,比起死,其实我更怕活不好,所以我跑步。
跑了两个月,迎风流泪的毛病不治自愈。
脖子上有片鸡皮状的皮肤,也消失了,摸上去湿润柔软。
椎间盘突出的老腰,曾比天气预报准,逢阴雨天前一天,就提前向我发送疼痛信号。雨天几乎瘫倒,什么也做不了。
但是,跑步以来,我不再手无寸铁被动受痛,而是主动出击,一睁眼就活络筋骨,拿出勇气与它叫板,它反而惧我三分了。
总之,跑步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身体了。
每当跑步回来,看着地上坚韧挺拔的影子,我就告诉自己:你是个战士。
2 三人行,皆我师。
开始一段时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小得可怜的肺活量,上来直接跑一千米,确实是个挑战。
但周围形形色色的跑者,每天都在给我上课。
有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大概70多岁,每天一早绕公园跑15圈(大概6千米),以3倍于我的速度。他的常态,相当于我的冲刺。
他后面,一众小鲜肉追随,可惜个个电量不足。跑姿摇摇欲坠,气喘吁吁,一副咬紧牙关死缠烂打的样子,努力想证明青春无敌。
大爷不动神色,眨眼甩出肉们好几圈,画外音经久不息:
小鲜肉,快闪开,你大爷来了!
所过之处,行人无不惊叹侧目。
简直是村上春树再现,偶像在上,受我一拜!我也乖乖跟在后面,凑个热闹。
还有个大爷,手持一小收音机,蜗速堵在公园的跑道上。我路过时,听到里面传来的梵音,瞬间遁入佛门: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虽然是单循,但是节奏慢得要死,显然,佛系大爷就是踩着这个节奏在挪步。
我顶着一头黑线,快速经过,生怕被洗脑,努力去追村上大爷。
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佛系大爷提速了,一夜之间变成神行太保,足下生风,跟我的跑速差不了多少。
我又仔细一听他的功放,不觉大惊——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DJ版高倍速梵音,你听过吗?
我是跪了,高手在民间。
第三个大爷,是个残疾人,我之前写过了,小儿麻痹症。
每天斜跨一个军绿书包,一只健全的胳膊拄着拐杖,深一脚浅一脚歪歪斜斜疾走,带着另一根萎缩不动的胳膊。
让人不忍直视,又自惭形秽:人家都坚持着,你有神马理由放弃?
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这仨大爷,每天都在鼓励我。
3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百年孤独》作者马尔克斯,在自传中提到,他读书写作时必须有音乐陪伴。而他的朋友,则要看电影,才能写小说。
对此,他的解释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深有体会。
音乐和电影,都是为了获取灵感,为写作解码。
写作是登山,非常艰辛。而音乐和电影则是在恣意遨游,可以为写作解乏放松。
但比起这些跟写作一样需要消耗脑力的爱好,运动才是最佳的“他山之石”。
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结合,能培育和刺激大脑神经元的增长。
村上春树在《我的职业是小说家》中,从生物科学角度,公布了一项脑洞大开的研究成果:
大脑负责思考和记忆的海马体神经元数量,可以通过游泳和跑步这类时间长、运动适量的有氧运动迅速增加。但如果28小时内不使用,这些神经元就会浪费、退化。
相反,及时给予知性的刺激,新的神经元就会被激活,产生链接。使大脑更宽广,思考更绵密,学习和记忆能力得到加强和升级。
以体力养脑力,比单纯从事大脑活动更聪明,更有存在感。
4 跑步,可以提升精神颜值。
除此之外,跑步对女性的好处也多得很:
可以对抗物质欲,拼多多、淘宝都见鬼去吧,老娘不修皮囊,改修灵魂了。穿得光鲜又怎样?咱活得是精气神。
每天照着镜子,看着自己日渐挺拔的身姿,日渐清晰的脸庞,瞬间崇尚起自己日趋光伟正的三观。
可以不再介意发型、长相,专攻气质。
曾有个同事想拉我一起去整容。我觉得不可思议,她本来就很漂亮呀,这份不自信到底从哪里来的呀?
我不会整,人生在世,已经活得够虚伪了,干嘛还要再作假呢?
但这些并不妨碍,我每年都为改变发型,几次三番蠢蠢欲动。其实还是很虚伪,所谓小整怡情,大整伤身,不过五十步笑百步。
但开始跑步以后,扎起马尾,露出光洁的前额,爱谁谁谁,彻底打消了弄头发的念头。
挺直腰杆走在街上,回头率依旧。不自信的皮囊,皆出自孱弱的灵魂。
迎面走来弱柳扶风、香风阵阵的美女,勇敢用目光迎上去,培养完了审美观,回头给自己打个鸡血:反正,我有比你强健的气魄。
吸引满大街游魂的,终究还是人身上一股不倒的精神。
5 跑步,可以穿墙。
你听说过吗?
村上春树在《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说自己第一次参加超级马拉松时,曾在一天之中跑了一百公里。
跑到五十公里时,他的身体各个部位告急,他使劲浑身解数,把自己当成无机生物,艰难熬过二十公里后,跑到75公里,他感觉自己突然灵魂出窍:
简直像穿透了石壁一般,身体一下子钻了过去,来到另一面。
他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只知道“钻过来了”,却不明白身体运作的理论、经过和情理。
穿墙之后,他一口气超越了二百多人。
他的存在感,被这种“机械跑”刷新,我跑,故我在。
他的超级马拉松之路,从此开挂。
跑步过程中的方法论,也在同步指导他的写作一路开挂。
他说: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都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这种神奇的“穿墙术”,也是每个跑者追求的目标。
身体的极限穿越一个又一个段位,大脑的操作系统相应水涨船高,节节升级。
毛姆说:
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
对此,村上春树的解释是:
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总会从中产生出某些类似客观认知的东西来。
跑步可以提供最牢靠、最底层的方法论,助攻写作,也助攻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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